作者silverwind (我要看X档案第七季啦~~~~)
看板NCCU_JAP
标题我有话要说
时间Sun Feb 27 19:41:03 2005
应观众要求,再次把这篇已经被我删掉的文章po上来
我自认自己其实还算个随和的人
我总是期许自己能够广纳不同的想法
即使那想法是我所不能认同的
我也不会做出什麽遏止别人发言权的行动
但是这次,真的超出我的容忍范围了
我不能理解,甚至是接受这样的想法
我要解释,监委会那天我并不是很生气
(因为我真正生气起来才不只是这样而已^ ^)
但是事後我一直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不管那个人搬出多少「看似无可辩驳」的理由
那种想法本身的存在就是有问题的
我觉得人既然身在团体之中
遵守经由团体共识所订出来的规范就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义务
就算有些规范你不喜欢也是一样
如果大家都秉持着那种想法的话
那是不是只要说:
「因为我没有使用到高铁
所以我拒绝缴交这部分的税」
就可以不用缴税了呢?
反过来说,那国家是不是也可以说
「因为你没有缴税,
所以你一辈子也不准使用高铁」
照理推论,那健保是不是也不要保了?
「看病的又人不是我,
为什麽我要替生病的人负担保费?」
那当你生病的时候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拒绝替你负担医药费呢?
所谓的「使用者付费」,就是这麽回事吗?
话不是这麽说的,事情不是这麽做的吧?!
在享受别人留下来的恩惠的同时
是不是也该自己付出一点点呢?
如果大家都这样,一不满意就无视团体规则的存在
那乾脆都不要遵守法律算了
在我看来,根本就是不懂得社会团体的法则
却要搬出「自由意志」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认为啊,
不懂得尊重「团体意志」的人
根本就没有资格口唱「自由意志」的高调!!
为了不伤团体的和气
难听的话就说到这边
虽然我认为我也没有说教的资格
但是这一点团体生活的常识
是大家应该都要懂的
尤其我们就读的是「大和民族」的日文系
如果不满意的话,还是请她早点离开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6.34.212
1F:推 shiy0:推~ 61.229.26.172 02/28
2F:推 ne999:辛苦你和boss了...orz140.119.141.119 02/28
3F:推 peggyyu1:我想收录精华,不过bb真的很难,还没研究出来.... 210.85.34.221 02/28
4F:推 ChanginLOVER:补充..健保可以不保只是一旦生病就要花大钱140.119.140.101 02/28
5F:→ ChanginLOVER:不过 更想说的是辛苦大家了...140.119.140.101 02/28
6F:推 cloudyog:没错 我也不会收录精华 61.229.20.1 02/28
7F:推 ne999:..............................140.119.141.119 03/01
8F:推 mika0923:挖谢~~~推推推 61.216.47.77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