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aymssik (be crazy)
看板NCCU_IVA
標題Re: [建議]
時間Tue Sep 30 23:15:52 2008
不好意思 我是個路人 對於擔任國際志工也有些興趣 不好意思插個嘴
我想國際志工社的同學這樣做並無貪求什麼 他們只是希望這個社會上
有更多的人一起加入志工 讓這個社會更美好
我想 更多的人一起擔任志工世界更美好這件事 您應該不會否認吧
基於這樣的出發點 也許他們因為太過熱情打擾到你們 但我想他們這樣的用心
您大人大量也許就海涵一下吧 光是願意當志工這件事本身 就值得鼓勵 在這個功利的社會
而廣告本身定義似乎是營利性質的 如果這樣看的話 也許志工社同學的資訊
不算是廣告吧 不算廣告的話 又何來閣下所言呢
不好意思多嘴了
※ 引述《niiy (JO?!)》之銘言:
: 政大法律學系財經法四年級板主:
: 不好意思!!
: 我想這次的誤會也是因為社員求好心切,
: 不願意錯過任何一個招生的機會,
: 所以才沒有看到貴版的板上規則,
: 在這裡我代表國際志工社說一聲對不起!!
: 但至於回信到您信箱申訴,我想這是個人行為
: 也非國際志工社全體之罪。
: 還有另外您提到,廣告本來就是不受歡迎的文章,
: 但對於一些人來說,
: 這些廣告也是提供資訊的管道,
: 且我們是校內社團,也非任何營利性組織,
: 只是單純的邀請政大學生加入社團而已,
: 我想這句話有點過於偏激了!
: 無論如何,還是謝謝您的提醒與指教,
: 我們在下次貼板宣時會更注意一點的!
: 國際志工社社長
: 外交四
: 李怡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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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yianshi:跟法律系談定義小心小心被嗆 10/01 00:26
2F:推 tracy0420:見義勇為的路人 10/01 11:58
3F:→ ssaymssik:他又不是廣告系 10/01 17:52
4F:推 emeraldisle:我是路人 我覺得原PO有道理 10/02 20:49
5F:推 niiy:好開心~ 原來社團板有這麼多人看!! 10/03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