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io (社會學公關公司)
看板NCCU_Herself
標題連署以後的行動
時間Tue Jun 27 11:04:09 2006
※ [本文轉錄自 female_club 看板]
作者: fario (社會學公關公司) 看板: female_club
標題: 連署以後的行動
時間: Tue Jun 27 11:01:51 2006
她們顯然很忙,昨天晚上十一點才寄來這封信,
而這時間我也在上班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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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參與廢刑法235條行動的夥伴們:
很抱歉這麼晚才把行動搞定,通知你如果來得及的話...
627上午9:30記者會,以及10:30司法院送釋憲,請大家幫忙動員已連署的團體代表,並請
各團體帶著自己團體的旗幟、標語牌,以壯聲勢。
記者會於律師公會舉行,預計10:10結束,大家再自行前往司法院,路程不遠,最方便的交
通方式是摩托車或四人一組合搭計程車。
行動結束,希望大家能夠參加後續行動會議,暫定11:00於王律師事務所(律師公會同一棟
大樓九樓),請大家預留時間。
釋憲聲請書,王如玄律師事務所會負責補充昨日意見,於今日完成,對於昨日座談會上,
大家所提寶貴意見以及不同的釋憲策略,因為時間有限,無法呈現所有意見。原則上,明
日先送出釋憲聲請,同時進行補充意見書。
9:30am記者會
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中正紀念堂站4號出口)
10:30am送釋憲行動
司法院前(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性別人權協會陳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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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猥褻 驕傲出櫃──刑法235條釋憲行動記者會
時間:2006年6月27日上午9:3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中正紀念堂站4號出口)
☆記者會將演出「石破天驚」行動劇
☆記者會後將由各社運團體陪同賴正哲至司法院送交釋憲聲請書
送釋憲聲請書行動
時間:2006年6月27日上午10:30
地點:司法院前(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晶晶書庫「男體寫真案」經歷了三年的纏訟,2005年底高院二審仍維持有罪判決定讞。但
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及同志社群、人權、司法、言論自由等社會運動團體,仍然不放
棄為同志和成人情慾閱讀權奮戰,拒絕向惡法屈服,於今年的6月27日「同志石牆紀念日」
,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這個釋憲行動已獲得近20個運動團體連署支持。
1970年代,是世界各地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在那個人權極度壓縮的時代,美國紐約
石牆酒吧裡的同志們,在經常無端遭受警察的騷擾、羞辱、私刑,甚至濫用公權力以莫須
有的罪名對同志們進行迫害懲戒,1969年6月27日,大家終於決定不再隱忍,連結彼此站
起來為自己的權利展開奮戰。石牆抗暴這石破天驚的一役,讓美國各州的同志們奮起響應
,終於開展了近代的同志運動。
今日,台灣因著刑法235條的惡質內涵與擴大執法,許多展現情慾人權的個人、店家承受著
警方任意的搜索、傳喚、騷擾、拘留,甚至起訴。模糊不確定的「猥褻」概念使人無所適
從,每年因此被判刑的「惡法受害人」多達2000人,刑期累積起來約1000年,相當於一年
判20個人終老獄中。刑法235條剝奪了成人的言論、資訊自由和選擇「不道德」生活的權利,
更嚴重地踐踏社會中被污名的各種性社群生存的正當性,對人權的軋傷不可謂不大。然而
,因為猥褻罪鞏固了性羞恥與道德污名,也迫使大多數人選擇沉默,使得這條任意為之、
便宜辦案的荒謬律法,不斷在社會中擴大它的傷害。
6月27日,晶晶書庫賴正哲的釋憲聲請案將是響應「石牆精神」挑戰刑法235條的第一波,
期待未來更多受害者前仆後繼地挑戰刑法235條對於猥褻定義模糊、且容易構陷入罪的不合時
宜的道德立法。
行動連絡人:性別人權協會 江嘉雯 0932-389176
晶晶書庫 賴正哲 0932-07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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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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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icy3:現在已經11點了 :( 06/27 11:13
2F:推 spicy3:應該還有陸續的行動吧。 06/27 11:13
3F:推 fario:先寄連署書過去吧,以便保持聯絡 06/27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