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rio (社会学公关公司)
看板NCCU_Herself
标题连署以後的行动
时间Tue Jun 27 11:04:09 2006
※ [本文转录自 female_club 看板]
作者: fario (社会学公关公司) 看板: female_club
标题: 连署以後的行动
时间: Tue Jun 27 11:01:51 2006
她们显然很忙,昨天晚上十一点才寄来这封信,
而这时间我也在上班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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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参与废刑法235条行动的夥伴们:
很抱歉这麽晚才把行动搞定,通知你如果来得及的话...
627上午9:30记者会,以及10:30司法院送释宪,请大家帮忙动员已连署的团体代表,并请
各团体带着自己团体的旗帜、标语牌,以壮声势。
记者会於律师公会举行,预计10:10结束,大家再自行前往司法院,路程不远,最方便的交
通方式是摩托车或四人一组合搭计程车。
行动结束,希望大家能够参加後续行动会议,暂定11:00於王律师事务所(律师公会同一栋
大楼九楼),请大家预留时间。
释宪声请书,王如玄律师事务所会负责补充昨日意见,於今日完成,对於昨日座谈会上,
大家所提宝贵意见以及不同的释宪策略,因为时间有限,无法呈现所有意见。原则上,明
日先送出释宪声请,同时进行补充意见书。
9:30am记者会
律师公会(台北市罗斯福路一段7号9楼 中正纪念堂站4号出口)
10:30am送释宪行动
司法院前(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124号)
性别人权协会陈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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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猥亵 骄傲出柜──刑法235条释宪行动记者会
时间:2006年6月27日上午9:30
地点:台北律师公会(台北市罗斯福路一段7号9楼 中正纪念堂站4号出口)
☆记者会将演出「石破天惊」行动剧
☆记者会後将由各社运团体陪同赖正哲至司法院送交释宪声请书
送释宪声请书行动
时间:2006年6月27日上午10:30
地点:司法院前(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124号)
晶晶书库「男体写真案」经历了三年的缠讼,2005年底高院二审仍维持有罪判决定谳。但
晶晶书库负责人赖正哲,及同志社群、人权、司法、言论自由等社会运动团体,仍然不放
弃为同志和成人情慾阅读权奋战,拒绝向恶法屈服,於今年的6月27日「同志石墙纪念日」
,声请大法官会议释宪。这个释宪行动已获得近20个运动团体连署支持。
1970年代,是世界各地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在那个人权极度压缩的时代,美国纽约
石墙酒吧里的同志们,在经常无端遭受警察的骚扰、羞辱、私刑,甚至滥用公权力以莫须
有的罪名对同志们进行迫害惩戒,1969年6月27日,大家终於决定不再隐忍,连结彼此站
起来为自己的权利展开奋战。石墙抗暴这石破天惊的一役,让美国各州的同志们奋起响应
,终於开展了近代的同志运动。
今日,台湾因着刑法235条的恶质内涵与扩大执法,许多展现情慾人权的个人、店家承受着
警方任意的搜索、传唤、骚扰、拘留,甚至起诉。模糊不确定的「猥亵」概念使人无所适
从,每年因此被判刑的「恶法受害人」多达2000人,刑期累积起来约1000年,相当於一年
判20个人终老狱中。刑法235条剥夺了成人的言论、资讯自由和选择「不道德」生活的权利,
更严重地践踏社会中被污名的各种性社群生存的正当性,对人权的轧伤不可谓不大。然而
,因为猥亵罪巩固了性羞耻与道德污名,也迫使大多数人选择沉默,使得这条任意为之、
便宜办案的荒谬律法,不断在社会中扩大它的伤害。
6月27日,晶晶书库赖正哲的释宪声请案将是响应「石墙精神」挑战刑法235条的第一波,
期待未来更多受害者前仆後继地挑战刑法235条对於猥亵定义模糊、且容易构陷入罪的不合时
宜的道德立法。
行动连络人:性别人权协会 江嘉雯 0932-389176
晶晶书库 赖正哲 0932-07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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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5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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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icy3:现在已经11点了 :( 06/27 11:13
2F:推 spicy3:应该还有陆续的行动吧。 06/27 11:13
3F:推 fario:先寄连署书过去吧,以便保持联络 06/27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