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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信聖經無誤的意義與當今適切性 林慈信 中華展望 www.chinahorizon.org 2001年10月修訂 本文大綱 Ⅰ 聖經無誤當今之重要性:致異議者 Ⅱ 當今聖經觀巡禮 1 字意釋經之基要派 2 天主教之傳統教導 3 自由派及新正統派 4 新福音派 5 後現代主義的詮釋學 Ⅲ 聖經無誤之真義 Ⅳ 聖經無誤之涵義 1 認信之責任 2 重申「命題式啟示」 3 認信聖經無誤之根據 4 接納聖經中所有語言 5 啟示之一貫性 6 勿誇大處境與文本之辨證關係 7 重申「真理」的正確性 Ⅴ 「聖經無誤」之應用 1 系統解經講道 2 系統教導 3 神學教育與再教育 4 「靈命」之重新瞭解 5 閱讀、思考、默想的重尋 「聖經中沒有錯誤。若有錯誤,不是聖經本身的錯誤,乃是人弄出來的。或是譯聖經的譯 錯,或是解聖經的解錯。」 王明道,《重生真義》,頁58-59。 「我們在信仰上的態度是:凡是聖經中的真理,我們都接受,都持守;聖經中所沒有的東 西,我們完全拒絕。」 王明道,〈我們是為了信仰〉,《王明道文庫》,第七冊,頁320 「我們對《聖經》無謬之真理及從神而來的權威的完全認信及把握,乃來自聖靈內部的見 證,聖靈在我們心中與神的話、透過神的話作活證。」 《西敏寺信仰告白》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1:5(筆者譯)。 Ⅰ 聖經無誤當今之重要性:致異議者 在廿一世紀的今天,重提「聖經無誤」這一似乎「過時」的教義,是否有點「開倒車」的 感覺?「無誤」這詞,又給人一種「相重負面」(double negative)的印象,在神學上站 得住腳嗎?強調聖經無誤的信徒、教牧、神學家們,是否都是盲目地規定,《聖經》的真 義,無論文體(genre),都必需用直接字意(literal meaning)的方法去解釋?再者,「聖 經無誤」是否西方的舶來品,帶有希臘、拉丁文化的包袱,是基督教經院主義 (Protestant Scholasticism)的產品,有礙亞洲、華人本色神學的發展? 這些疑問,都值得深思熟慮,不容忽視。為什麼在廿一世紀重提「聖經無誤」?有幾方面 的重要考慮: 1。教會的宇宙觀與神觀必需建立在<<聖經>>基礎上﹐必然和世俗的宇宙觀與神觀截然不 同。歷代正統教會相信,神是真理,他是永恆、無限、不變的神;神的啟示,必無任何瑕 疵、錯誤、混雜。今天東、西方思想,均有把神相對化的趨勢。至少﹐把神的啟示看作是 有限﹐有錯的。強調《聖經》的絕對真實、可靠、無謬(infallible)、無誤(inerrant), 乃強調神的真實(true)性的一部份﹐或一個自然的結論。 絕對真實﹐無誤﹐聖潔﹐信實的神﹐具體地在人類歷史中啟示了自己﹐讓人可以認識﹐知 道﹐進一步認識他自己。這是正統基督教信仰的啟示觀﹐是構成基督教信仰的一部分。近 代哲學﹐神學嘗試否定這一點﹔這些嘗試﹐建立在各樣世俗的歷史觀﹐真理觀﹐知識觀上 。 否認<<聖經>>的無誤﹐有可能反映出人對神的相對化。 2. 神的啟示,出於他絕對的自由及永恆計畫(eternal decree)。因此神自由、自主地選 擇了語言(及其他媒介,如夢、異象、天使、神跡等)為他啟示的媒介。今天教會必需維 護一個信念,就是:神在《聖經》默示過程所選用的語言(language)及文字(words),既 由神親自選用,其作品必然絕對真實可靠、無謬無誤。(真實無誤是指<<聖經>>的原本﹐ 不是指抄本。)當代神學家欲強調語言之不可靠性,結果令思維、傳播、溝通都失去了可 靠的根基。 此乃有損文化之建設的一種極其嚴重因素。 如何重設「語言在啟示中之足夠性」(adequacy of language in revelation),乃當今福 音派的急務。 3. 有人認為﹐既然神定意要向人類啟示﹐賜人真理﹐生命﹐他肯定有辦法用限的“載體 ” 來向人啟示。無論是用先知﹐使徒﹐“聖經”( 尤其是有錯誤的抄本) ﹐牧師和個別 的基督徒等﹐都是有限﹐甚至是有罪性的。神都可以用他們。我們不必在“載體“方面大 作文章﹐強調它們的無誤。載體是肯定有誤的﹔重要的是精義﹐是內容﹐是改變生命的大 能。 這種說法有幾方面需要商討。是的﹐神的確可以﹐也事實上用了有限的﹐被造的﹐甚至是 罪人﹐來作他啟示的工具。不過﹐<<聖經>>是否默示﹐無誤﹐在乎神在<<聖經>>裏的宣稱 。還有﹐<<聖經>>這個載體﹐是神所特別用的﹐有他超自然的默示寫成。因此<<聖經>>的 原本是無誤無謬的。神可以用有限的﹐神也可以 --神的確 --使有限的言語成為他超自然 (無誤) 的啟示的媒體。先知﹐使徒不是無罪﹐可是神的默示讓他們寫下地<<聖經>>無誤 。神可以這樣作﹐神的確這樣作了。 我們根據什麼把載體和真義﹐資訊與言語分開﹖<<聖經>>對自己的宣稱﹐包括它的內容與 ” 載體。“ 再者﹐我們不能從<<聖經>>改變生命的果效來倒過來論證他是否無誤﹐和是否神所默示的 。 4. 今天華人神學及神學教育界面臨重大危機,若不重新在《聖經》論(doctrine of Scripture)建立穩固的信仰(神學)根基,十年、二十年之後,今天的福音派教會、神學 院,會變為明天的自由派教會、神學院;前車可鑒,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1 因此,認信聖經無誤不是「過時」的教義,而正是迎合當今教會面對的信仰危機,是教會 需要重申的真理。《聖經》默示及無誤是《聖經》自身的宣稱,是歷代不變的真理,也是 廿一世紀極需聽到的訊息。雖然「無誤」聽上來好似是「相重負面」,不過歷代聖徒詮釋 《聖經》關於神的屬性時,都常循著「負面」的進路(via negativa)。如神是無限的,不 變的,他的智慧是無窮盡的,他的榮耀是空前絕後的,他的愛是不變的,沒有任何事物可 以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等等。翻閱約伯記、詩篇、以賽亞書40-66章,不難發現,從負面 來形容神──神「不是」什麼﹐什麼──乃是《聖經》本身的用法。 《聖經》無誤並不等於解經時不顧該段經文之文體﹐而硬施「字面意義」解釋法 (literal interpretation)。雖然在承認聖經無誤的圈子裏,也包括這一類,但這並不是 「聖經無誤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再者,批評「聖經無誤」為「經院主義」的包袱者, 也正需瞭解到《聖經》中的確包括真理性的、教導性(didactic)的文體,不容我們棄之不 理。不錯,東方哲學對於詩詞、寓言等比較敏感,不過東方思想也不無系統性、認知性的 思想(朱熹是很好的代表)。我們必需承認,人的心靈、思維中,有理性及感性的部分。 《聖經》是神默示給人的,神所默示的,有些比較直接向我們的理性說話(如<羅馬書>、 <以弗所書>等),有些則比較感性(如詩歌書、耶穌講的比喻等)。兩者不能對立起來。 成熟的華人神學發展,要兼顧兩方面,要承先啟後,不能感情用事,隨意批判,以致以偏 蓋全。 Ⅱ 當今聖經觀巡禮 讓我們認清今天不同神學派別對《聖經》所抱之態度: 1. 字意釋經之基要派。他們篤信聖經無誤,並相信《聖經》是逐字默示的(verbal inspiration),也是全部默示的(plenary inspiration)。他們對聖經論本身下了不少詮 釋工夫、發展其意義;這些方面我們十分認同和欣賞。不過﹐其中部分人士的一些宣告被 其他福音派人士所拒絕﹐例如:(一)英文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1611)乃聖靈所 默示的;(二)《聖經》中每一個字都應用字意解經法(literal interpretation)去解釋 ,不論文體或上下文為何。這部分人士在這些方面的言論﹐並不代表所有認信聖經無誤者 。 2. 天主教之傳統教導。天主教也教導《聖經》之無謬無誤。不過,他們同時也宣稱教會 (大公會議)及教皇之官方教導也具無誤性及絕對權威。巴刻(J. I. Packer)正確地提醒 我們,「天主教及東正教在最重要的地方誤解了聖經」(《當代神學辭典》中巴刻撰寫之 〈聖經無誤〉一文,頁597)。他提醒得不錯,因這「誤解」乃建立在一個錯誤的「權威 觀」上,即:《聖經》與教會有同等的權威管轄信徒之良心(power to bind the conscience)。當前,一部分福音派人士已與天主教人士合作,不過兩者之基本信仰根基 截然不同,合作只可在社會道德,作先知秉行公義方面(如反對墮胎等),不可在信仰、 講壇、聖禮上相交。Promise Keepers(守約者運動)在美國舉辦的大型聚會,曾邀請天 主教的紅衣主教站講臺,這一動向是正統福音派需留意警惕的嚴重妥協。 3. 自由派(Liberalism)及新正統派 (Neo-Orthodoxy)。十九世紀之自由派,跟著康得 (Immanuel Kant),士來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等思想走,論到基督教信仰之 真義時,認為只是人本,不是神本,是人的宗教經歷,不是神的直接啟示,因此是主觀的 ,不是客觀的。士來馬赫以來,不少聖經學者及神學家不信《聖經》所記載之超自然事件 。包括耶穌基督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他從死裏復活;亞當乃神親自創造的在歷史上存在 的一個人等等。很不幸地,今天一部分華人神學家,為了瞭解文化,向文化說話(這也是 士來馬赫之原意及動機),十分欣賞、推崇士來馬赫,或不自覺地在思想上成為士來馬赫 派人士。查士來馬赫之宇宙觀乃泛神論--神與大自然等同。他認為宗教之本質,乃人深深 地意識到自己絕對倚靠宇宙中那無限的(consciousness of man’s absolute dependence on the infinite in the universe),這「無限的」可稱為神,也可稱自然 ,兩者無異。 新正統神學,以巴特(Karl Barth)為代表,受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之影響,強調 人宗教經歷之主觀性(subjectivity)。並美其名,稱作「主體性」。巴特認為神的話 (Word of God)與《聖經》是不同的;前者為人與神在時空中之存在相遇,乃是不能被改 化為語言、思想系統的。而《聖經》則是神的話(啟示)之見證或記錄,是人寫的,有錯 誤,不完全。不過當人讀《聖經》時,神可能再次與人發生存在的相遇(existential encounter),因此《聖經》在那一刻(只在那一刻)的相遇中又成了(成為)神的話。2 把《聖經》與超越經歷的「神的話」分開,聽起來很敬虔;事實上這種手法在聖經論這基 礎性的教義上大打折扣。巴特式的聖經觀已被美國聯合長老會寫入1967年之信條 (Confession of 1967)中;茲中譯如下: 「上帝之唯一,足夠的啟示乃道成肉身之耶穌基督。神的道;聖靈透過《聖經》對耶穌基 督作了獨特的、權威性的見證,這見證被接受及被順服為書寫的神的話。《聖經》不是眾 多見證中之一個見證,而是獨一無二之那見證。教會已接受了新舊約《聖經》為先知及使 徒之見證;在《聖經》裏,教會聽到了神的話,而教會的信仰及順服,都由這話培養及管 制。」3 這段信仰告白,主要描述了耶穌基督之道成肉身;聖靈對基督的見證;《聖經》被寫成書 的事實;及教會順服《聖經》等歷史事實。教會「聽到」在《聖經》「裏」的「神的話」 。但信條中 – 請注意﹐這段的標題乃是“The Bible” — 從不提及《聖經》就是神的 話,更遑論《聖經》的無誤了。這只是對一些事實的鋪陳,等於沒有宣告任何聖經論的信 仰!這種信條,可令完全不接納《聖經》權威的激烈派,及新正統派人士,及不明事理的 「好意、樂觀」的福音派人士,都同時接納。今天不少神學家的著作,就是朝著這方向走 :話語聽起來正統,但同時可令信仰完全偏離正統的教會內外人士接受。 換言之,新正統(及新福音派)神學家之偏差,不僅在於他們說什麼,而更牽涉到們不提 什麼﹕問題在於﹐他們不肯、不敢、不願意重申那些傳統、正統信仰中的要點﹖ 華人福音派神學界人士中,近年來有不少欣賞、推介、甚至「活用」巴特(新正統派)的 啟示觀的。茲舉一例說明。下面一段文字,出自一篇維護在影音世代中「文字」(讀書) 的重要性的文章。「道」與文字,之間有著辨證式的,微妙的關係: 道成了肉身,上帝在地上留下了痕跡,在人世的歷史中。見證人目睹耳聞,親身摸過,爭 辯過,否認過。都過去了。隨肉體之歸於塵土而煙滅。感官的接觸都過去了。還剩什麼? 遺留下了痕跡,以文字留在人世的歷史中。文以載道。道,顯現於字裏行間之中,有待搜 索、追尋、營造、想像、建構。一個歷程,絕非當下。直至,那日子,那時辰。 此間,還是文字!4 新正統派在華人神學界中之流行,一定導致教會及信徒的信仰主觀化,客觀的真理,命題 式的啟示,逐字的點示,系統的教義,都將被棄絕。前途不堪設想。 4. 新福音派。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ism)於一九七零年代興起。美國富樂(Fuller) 神學院與1940年代創辦﹐起初信仰非常正統﹔但到了七零年代﹐其中有一部分教授開始棄 絕「聖經無誤」觀念。他們強調解經需瞭解其上下文及歷史文化背景,亦認信《聖經》在 信仰(救恩、靈命)及生活方面乃信徒之最高權威。但在歷史(如神跡)及科學方面,按 照現代學術的標準,則有不準確、不可靠、不真實的片段。 他們是如何理解《聖經》的權威呢?有人說,《聖經》整體是神所默示,但其中某些部分 不是神默示的。另有人提出,《聖經》某些部分是神所默示的,所謂「正典中有正典」, 但不承認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5 當時富樂的Jack Rogers及其他教授,受到福 音派神學家之強烈批評,曾於1975年在美國麻省Wenham召開特別會議;雙方(富樂教授與 他們的批判者)達不成協定。具正統信仰之傳道人遂組織國際聖經無誤協會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在十年內召開了數次大型聚會,發 表了<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芝加哥聖經解釋宣言>等檔。然後照原定計劃,十年後結束 了ICBI。6 聖經無誤這一問題也影響了美南浸信會 – 全美人數最多的宗派,其最高層之 領袖們經過了多年的權力鬥爭後,保守派人士總算獲得某些神學院院長要職。 新福音派在一九九零年代,已嘗試奪取「福音派」(evangelical)這名銜,企圖將承認聖 經無誤之信徒,被排擠在「福音派」門外。如Roberta Hestenes博士(著名女牧師,神學 教授、大學校長)曾在《今日基督教》雜誌上,作了如下的宣稱: 我想在字意上多講一些(belabor the language a bit)。「福音派」一詞,是應用在好幾 百萬位長老會、循道衛理公會、聖公會、信義宗人士身上的。我不願意用這詞在那些在主 流教會外面的人。7 這是一個嶄新的定義!實在叫讀者費解。按Hestenes博士照這個定義,成千上萬的保守宗 派內的人士(如播道會、宣道會、浸宣會、改革宗長老會、路德會、循理會﹐聖潔會等) ,及獨立教會(包括弟兄會﹐福音堂等)內的人士算是誰呢? 按照Hestenes牧師的說法來推理,那些仍舊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無誤等真理,但身 居主流宗派外面的人士,若用教會歷史上曾用過的名詞,應被「打為」基要派 (fundamentalists) 了!8 不過,這又何嘗不可?早在一九五零年代,巴刻在英國聖公會 新派神學興起時,便著了《「基要主義」與神的道》一書﹔在書中作了一些澄清,若「基 要派」是指相信《聖經》的默示、相信<<聖經>>及聖經無誤,及<<聖經>的權威的話﹐那 麼我們應站起來宣稱:是的,我們是「基要派」!但我們不認同「基要派」一詞同時所包 含的其他涵義,如:教育程度偏低,視野狹窄,對持不同觀點的人持有偏見、對世事及當 代思潮不關心、無知等! 《「基要主義」與神的道》一書,四十年後的今天讀起來,仍頗有適切性! 5. 後現代的詮釋學。邁進廿一世紀,學術界中最具影響力的詮釋理論,乃後現代主義的 「解構主義」 (deconstructionism)。後現代主義欲完全擺脫傳統西方對絕對真理追尋的 關懷切,稱之為 “logocentrism” (羅格斯中心主義)而棄之。後現代思想,跟隨尼采等 之思想,認為宇宙沒有意義,語言本身也沒有意義,只是政治權力的工具。語言只是意識 形態(ideology)。字只不過是符號(sign),它是什麼東西的符號?解構主義大師德里達 (Jacques Derrida)說,字,只是人想到關於一件物體的聲音形像(acoustic image)的符 號。字,只是隨意性地制定(arbitrarily assigned), 隨意地與物體連在一起的。字本身 沒有什麼意義,只有某一時代社會慣用的語言系統才是絕對的。 後現代詮釋學否認,詮釋的目的是要掌握作者的原意。文本(text)的作者,在一旦寫完文 本就已經不存在(absent),等於死了。而文本本身有無其他不變,穩固的意義呢?沒有, 因為文本與讀者之間有著相互的關係,讀者們對文本賦予不同的意義,因此才產生了文本 本身。故此,文本──一個有統一﹐穩定意義的文本──是不存在的。 後現代詮釋學不但宣稱作者不存在,文本不存在;連讀者──我自己──也不存在!因為 當我讀文本時,不是我在讀,而是當代的詮釋群體(hermeneutic community)在讀,我只 代表了當代的語言文化系統而已。結果,後現代詮釋學給我們的結論是:作者不存在,文 本不存在,連我也不存在。如今常存的,只是語言──當代社會慣用的語言系統 (conventions);當然,語言本身也隨著時間在改變。9 這種虛無的思想,正在操縱福音派神學家及釋經學家。大多數在中文神學期刊發表的介紹 後現代詮釋學的論文,都全盤照收,不加批判,10 叫華人信徒盲從最新的世俗思潮。這 是一個嚴重的趨勢,華人教會需醒悟過來! 後現代主義批判現代高舉理性,乃是合理的。不過基督教內人士,在過去三百年來,不是 每一個神學家都盲從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也有對現代性及唯理性主義提出批判的,如凱 伯(Abraham Kuyper, 1900年前後的荷蘭首相﹐神學家) ﹐Cornelius Van Til(範泰爾﹐ 已故威斯敏斯特神學院護教學教授) ﹐Carl Henry (韓客爾﹐<<神﹐啟示﹐權威>>的作者 ﹐<<今日基督教>>雜誌創刊編輯)11 等。當代福音派神學家,跟著世俗後現代主義走,批 判基督教神學幾百年來崇尚理性(logocentrism),用不變的本體論建立神學架構,實屬不 幸。其實,福音派神學應效法Van Til ﹐Carl Henry 等人,因為他們早就提出現代性 (modernity)裏自主的理性(the autonomous reason)乃死路一條!令人難解的是, 直到虛 無主義的解構主義者批判了現代主義之後,福音派又跟著後現代的哲學與神學的尾巴走? (順便一提﹕接受巴特新正統神學﹐與存在主義哲學的現代主義神學家﹐雖自稱福音派﹐ 確很難有效地回應後現代詮釋學﹔一種人本思想﹐沒法批判另一種人本思想﹗參閱中文各 神學院期刊。) 重建語言在啟示中的足夠性,是當代神學的急務。已有少數神學家在這方面努力,嘗試建 立一種在後現代期能被人接納的全理性(validity);如Alvin Plantinga, Nicholas Wolterstoff基於十八世紀蘇格蘭哲學家Thomas Reid而建立的non-foundationalist epistemology。在這方面,中、西神學家尚需努力! 後現代,表明五百年來的現代期已結束了,進入後現代期。歷史上曾有「黑暗時期」,修 道士在黑暗時期保存、抄寫、傳遞聖經,把真理及文明帶到北歐;在黑暗的今天,我們極 需廿一世紀的新修道士,為保存語言、啟示、合理性、及真理與知識的根基(所謂認識論 )而爭戰。 廿一世紀的今天,是教會回到正統信仰的時候了! Ⅲ 「聖經無誤」之真義 ICBI已在1978年撰寫了「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1999年李定武、呂沛淵兩位牧師把宣言 重新翻譯成中文,讀者可仔細研讀。這種「信條式」的著作,華人信徒念起來可能不習慣 ,有時需重讀上三、五遍才能掌握其精粹。我們先復述一遍正統的聖經觀,然後再看「聖 經無誤」在今天危機中應有的涵義。 1. 《聖經》宣稱,人人都認識真神,因為神已作了自我啟示。但是不虔不義的人阻擋( 或作「壓抑」)真理,轉而敬拜受造之物,因此弄瞎了眼睛。 2. 神在永恆裏已有預旨,要向人類啟示永生之道。他進入了時空,用夢、異象、天使、 神跡等事件(event),也用先知、使徒等代言人說話(words) ﹐直接在歷史中向人啟示。 神的啟示,不像一部份(非正統的)「聖經神學」派學者說,只是事件(event),不是言語 (words)。神的「事」與「話」是相輔相成,互為詮釋的。 3. 按照神的美意,他把他所啟示的(包括「事」與「話」)默示給人,並書寫成書。這 一結果寫成的書,乃神的話語本身。《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全部、每字都是神所默示的 。這不表示每一次的默示,都像秘書作記錄一般(我們承認《聖經》有些部份顯然是用“ 默下來﹐dictation”方法默示的)。《聖經》不僅在每一字上都有聖靈的帶領,每一位 《聖經》的作者,他的出生、背景、教育、經歷、性格、文筆、甚至情緒及遭遇,都在聖 靈的掌管之下!《聖經》何嘗只有「字」才是神默示的!我們承認,默示的過程(聖靈如 何吩咐人把每個字寫下來),多屬於奧秘;不過我們相信,《聖經》的書寫過程,及環繞 著默示的每一項因素,都在聖靈的掌管之下,沒有一點是偶然的! 4. 聖靈所默示的《聖經》,是全無謬誤的 (infallible and inerrant)。不單在教義、 生活方面,而且在歷史、科學範圍內的宣稱,也是無誤的。「聖經無誤」是指原本 (autographs),不過當譯本準確地表達原本的意義時,我們也應當它為《聖經》,為神的 話。(參閱《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5. 聖靈的工作,不止於默示;他與《聖經》同作見證,這就是《聖經》的自證或內證。 6. 聖靈保守初期教會,《聖經》每一卷書寫完以後,讀者立刻承認,接受它為神的話( 神就是正典)。 7. 聖靈也掌管歷史,使《聖經》被保存下來,並且譯成不同的文字。 8. 聖靈按照神的美意,開啟人的思想,光照人心,好叫人明白《聖經》真理,降服在主 基督的主權下。 照上述的聖經論來看,「聖經無誤」是基於聖靈默示《聖經》這一事實,是整個正統聖經 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詳情細節請參閱《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 Ⅳ 聖經無誤之涵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承認「聖經無誤」之一些涵義: 1. 認信<<聖經>>教義之責任。承認《聖經》之默示、無誤、清晰及權威,乃每一位牧師 及信徒的責任(提前6:12)。研究神學學術,必需先承認信仰之內容,不能只為學術而 學術,隨波逐流,崇尚西方最新的學術潮流(包括反西方的潮流)。神學家及神學院應認 定自己是教會人(churchmen),先向神、向教會負責。12 2. 重申「命題式啟示」。在這祁克果、巴特等思想已深入華人神學界的今天,華人教會 極需重申「命題式啟示」這項信仰。熟習儒道哲學、中途信主的當代華人教會領袖(有香 港背景的﹐有大陸背景的),與早期的自由派人士(如謝扶雅,趙紫宸等)異口同聲稱道 ,《聖經》不宜也不應系統化,因為基督教信仰不是命題式的,乃是關係的,玄妙的,只 能憑直覺及信心才能掌握的。甚至對後現代解釋家有深入研究,及作出積極回應的福音派 神學家Kevin Vanhoozer,在接受《今日基督教》雜誌訪問時,也說「無誤」一詞不適用 ,因它「不夠大」。這篇報導是這樣說的: 從多方面來看,...福音派神學,就是強調命題式真理及律法的神學,乃是啟蒙運動的養 子。 我不是否認無誤,但是它不夠大。 「無誤」只說出《聖經》真理全部圖畫的一部分;而相對來說,《聖經》的闊度包括敍述 、詩歌、詩詞、及寓言。「我們嘗試離開一種語言觀:即是語言僅是描述世界的 (language simply picturing the world)。比方說一個應許與自己及他人,就有著更複 雜的關係。你可以做一個實驗主義者,但是,何必呢?...」13 Vanhoozer認為,《聖經》真理像音樂一樣,若用一個命題(proposition)來總結,則會失 去很多意義。神學也是一樣。Vanhoozer盼望重新掌握到「真理的全面」(the fullness of truth)。他希望教會再經歷一次類似「宗教改革」轉變,這轉變讓教會重新發現《聖 經》的文學,經歷一次路易士所稱「我們想像力的洗禮」(a baptism of our imaginations)。14 Vanhoozer的議題,是要回應後現代主義。他放棄了蘇格蘭愛丁堡大學的教席,回到芝加 哥三一神學院作系統神學研究教授,是福音派的喜訊。不過,對「命題式啟示」存有敵意 或偏見,則對福音派神學是一個損失。上面已說過,《聖經》本身含有命題式的及非命題 式的啟示,我們不需,更不應以偏蓋全。 不錯,《聖經》有某些部分是詩歌、寓言、箴言及禱文,但也有很多部分是歷史記載、書 信、講章及教義式的教導。熟習儒道哲學的當代基督教文化工作人士們,為了迎合中國人 的某一種思維方式,(其中一位元稱此為「圓周性的思維方式」,意即尋索真理的過程本 身是真理知識的一部分),硬把全部《聖經》當作非命題式的材料,這是對《聖經》嚴重 的不尊,不敬。他們的用意,是希望福音資訊不被傳統文化內的華人抗拒;他們的用意是 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們的作法,會收「不戰即敗」的後果。15 在《聖經》中神已作了命題式的默示,用聖靈(屬靈)的話,曉諭了聖靈要說(屬靈)的 事(林前2:13)! 3. 認信聖經無誤之根據。承認「聖經無誤」這項真理的依據,是因主耶穌親自承認(舊 約)《聖經》的權威。這一觀點一點也不錯,英國的斯托德(John Stott)及巴刻(J. I. Packer)在他們的著作中多次訴諸基督的權威,來建立「聖經無誤」等真理的基礎。我認 為基督對舊約的見證十分重要,不過它不是建立「聖經無誤」基礎的全部。超宗派的西敏 寺大會,在《西敏寺信仰告白》(1647)中說得很清楚: 我們對《聖經》無謬之真理及從神而來的權威的完全認信及把握,乃來自聖靈內在的見證 ,在我們心中聖靈與神對話、聖靈透過神的話作見證。16 聖靈乃默示《聖經》者。因他的單默示,《聖經》寫成了。他還不斷在《聖經》內作見證 ,也與《聖經》一同作見證(參賽55:8-11)。因此我們相信《聖經》無誤,有聖靈先透 過《聖經》給我們確信的憑據。聖靈的見證,是不能看見的,也是能看見的。後者包括: 一. 舊約對舊約的見證 二. 舊約對新約的見證 三. 基督對舊約的見證 四. 基督差派新約的見證人(使徒們) 五. 新約對舊約的見證 六. 新約對新約(使徒彼此)的見證 由此看來,基督對舊約《聖經》的見證及信服,乃聖靈內部見證的至要部分,但不是其全 部。福音派在訴諸基督的見證來建立《聖經》的權威時,莫犯「唯基督主義」 (Christomonism)的錯誤。17 4. 接納聖經中所有語言。《聖經》中的語言,既是聖靈默示之工具,則不可隨意憑人的 喜歡作選擇性的採用,取措由人,會奪去神及《聖經》的權威。好幾位深受英倫神學薰陶 的香港神學家,及多位海外華人基督徒學者,多次對《聖經》所用的法律用語(forensic language)及商業用語(commercial language),當作西方教會的文化包袱來處理,認為不 適合華人接受。他們認為教會應更改福音資訊內容,強調與神複和(reconciliation),天 人之間的恩情,「你已被接納了!」﹐及心靈醫治等主題。18 筆者不反對強調這些主題 。只要在《聖經》中找得到,只要是《聖經》強調的,我們也應強調。不過「稱義」,「 代罪」(substitution),「挽回」(propitiation),「贖罪」(atonement),「買贖」 (ransom),及「不再定罪」(no more condemnation)等觀念,不是西方教會的文化包袱, 乃是聖靈默示的一部分!怎末可以隨意拋棄?19 若說,以往教會不夠重視「恩情」、「 復活」、及「醫治」,再說現今人們需要這些恩典,是合情合理的。不過不能把《聖經》 內明明教導的真理,說成西方文化的遺產! 相信《聖經》之無誤,必需同時接納《聖經》中神所選用的所有文字、詞語、觀念。 5. 啟示之一貫性。相信《聖經》之無誤,必須包括接受漸進式的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也是前後一致的啟示 (unity of revelation)。在《聖經》權威方面妥協 的學者,尤其是聖經學的教授,常在《聖經》的啟示歷史中作分割的工夫,例如: 一. 有一位贊成按立婦女為牧師者,把耶穌(重視婦女)和保羅(被控為輕視婦女)的教 訓對立起來。20 二. 把四福音對立起來,使之互相矛盾。《今日基督教》用極欣賞的口吻,在1999年二月 介紹了幾位新一代的福音派神學家。除了上述的Vanhoozer教授以外,也介紹了Richard Hays(Professor of New Testament, The Divinity School, Duke University)。Hays博 士十分勇敢,曾抨擊贊成同性戀的耶魯大學神學教授John Boswell對<羅馬書>第一章的解 經為一個「典型差勁的解經的例子」(a textbook example of bad exegesis)。21 Hays 亦對「懷疑式的詮釋」(hermeneutics of suspicion)作了清晰的批判。他承認,懷疑是 一種有用的工具。但是學者們為什麼「對自己的經驗的宣稱如此地信任呢?」22 為什麼 我們不讓《聖經》自己說話,來批判我們呢?Hays提倡「信心的詮釋」(a hermeneutic of trust),意即,研究《聖經》的學者需承認,自己是「靈魂有污穢」的罪人(those who have "filth in their souls")。23 Hays在Society for Biblical Literature的演 講,受到了二百多位學者站起來鼓掌贊同。但是,採訪者告訴我們,Hays對四福音有時採 取矛盾的看法: 他拒絕任何想協調新約作者之間不同觀點的嘗試。意即他有時把一本福音書與另一本對立 起來,甚至作出結論說,當某一本福音書似乎與另一本衝突時,就證明它對歷史的記載是 不準確的(Historically inaccurate)。 採訪者告訴我們,Hays也不喜歡「聖經無誤」一詞,不是因為他對相信神跡或順服《聖經 》中的命令有困難,而是因為作為一個理論,「無誤」有可能令人對經文本身的真實性變 成瞎眼(blind to the realities of the texts themselves)。24 不承認《聖經》之一貫性,是極之嚴重的釋經﹐信仰上的偏差! 三. 實用「如何讀經」的普及釋經學書,多以《聖經》不同文體分章段。至於傳統福音派 解經的一般原則(如Norton Sterrett, How To Understand Your Bible ﹐中譯﹕<<如何 明白聖經>> 的上半),已在不少新書內消失了。這種情況,令信徒們不知不覺地感覺到 ,《聖經》中不同文體的章節或書卷,在真理內容(不僅形式)方面是彼此有差異的。 今天宣告啟示的一貫性的作者在那裏? 6. 勿誇大處境與文本之辨證關係 文本與上下文(context)之間的辯證式關係,不容隨意誇大。不錯,瞭解一段經文(text)的 真義,不能缺少對上下文及歷史文化背景的認識。但是我們必需謹慎,不要跟隨世界教協 (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神學教育基金會(Theological Education Fund)的臺灣神 學家黃牧師(Shoki Coe),把"context"說成是「窮人被剝削」的「社會事實」。這位「處 境化」(contextualization)先鋒的黃牧師,早在1972年已用馬克思型的認識論來解經,謂 若不知道窮人被剝削,則無法真正明白《聖經》。今天華人解經法,有涉嫌馬克思型的認識 論(epistemology)嗎? 對「上下文」(context)的過份重視,亦可見於《你也能帶領查經》一書。該書在一九六零 、七零年代,乃校園查經小組之訓練材料中必讀者;受過歸納式查經法訓練的信徒們都會 背誦三步驟:觀察(observe),解釋(interpret),及應用(apply)。一九九零年代,筆者再次 購買該書時,大吃一驚, 因為[解釋]經文的一段已在新的版本完全重寫!舊的版本,要求查 經時要認出一段經文重要的字眼,尤其是重複使用的字眼,然後把這些辭匯列出,察覺是否 有先後次序?思路的漸進(progression)?對照或比較(contrast or comparison)?但是 新的版本,只要求讀者查閱參考書, 找出歷史、文化、語言背景的資料! 此書之出版者是IVP,英美著名福音派出版社。到底發生了甚麼事?難道IVP已不再認為, 仔細辨認經文之字眼乃查經程式不可或缺的一步?抑或IVP不再相信當今的大學生有這種 分析、閱讀能力?抑或IVP編輯同工深受聖經批判之新潮流影響, 認為經文的意義只能從 其文化背景獲取,經文的字意也不能從字句中直接獲得? 著名當代解經家Gordon Fee(<<讀經的藝術>>作者之一)認為,經文的意義,主要在於作者或 講者在當時的處境中對讀者或聽者的原意。這種觀念推理下去,會否令教會不再相信,《聖 經》的每一句,每一段都有它永恆不變的教導? 上下文或處境(context)不可取代《聖經》本身的權威! 7. 重申「真理」的正確性。上文提到Kevin Vanhoozer反對「無誤」一詞, 因為它未涉及 到真理「圖畫」的其他部分(見IV.2,引文13)。Vanhoozer有意與後現代人對話,把「真理 」觀念擴大,以致包含語言與自己、和他人的複雜關係。他的觀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若是 要更改傳統對「真理」的定義去迎合當代人的口味,所付的代價可能太昂貴。不錯,《聖經 》不只是向人的理性說話;《聖經》中的敍述、詩歌、詩詞及寓言等,都有對人心說話的 權威與能力。我們可以說:《聖經》是神親自說的話;於真理(認知)方面,它是絕對真確, 無謬無誤的;于正義(道德、意志)方面,《聖經》所曉喻的是最高、最聖潔、最絕對的公 義;于榮美(感性)方面,《聖經》具有最純潔的華美及榮耀,而這「美」來自那絕對聖潔的 神自己。「真理」與「無誤」,是神及他的話的屬性。《聖經》是絕對聖潔、公義、榮耀 的書,在這方面我們不但要高舉,甚至應該更多強調!《西敏寺信仰告白》對《聖經》的崇 高有下列的宣稱: 《聖經》屬天的題材,其教義的有效大能,文筆的宏偉,其不同部分的相互吻合,其整體的範 圍(即,將榮耀全歸於神),其完整地顯示人類唯一的救法,以及其他眾多的獨一無二的卓越 性和其整體的完全性… (《西敏寺信仰告白,1:5;筆者譯。) 因此我們不必把歷代慣用的「真理」觀念更改或擴大,這會造成混淆的思維,對研究《聖 經》本身所用的辭匯,是個嚴重的障礙。 Vanhoozer代表了當代絕大多數的哲學家及神學家,他們為了與後現代文化對話,必需採取 後現代的語言辭匯(vocabulary)。筆者就此提出重要的疑問;是否所有的世俗辭匯都可完 全照搬來使用?《聖經》對某些特定辭匯有聖靈默示的用法及定義,我們可以不予置理嗎 ?與世俗文化對話時,是否應該用愛心,敬虔的態度,向非信徒挑戰,把正確的「真理」觀、 「語言」觀、「本文」(document)觀顯示給當代學者及神學家? 神的屬性有多方面,《聖經》的榮耀,也有多方面。茲引用《西敏寺信仰小問答》一條說明 : 問:神是誰? 答:神是個靈。他的存在本身,他的智慧、權能、聖潔、公義、美善和真理,都是永恆,無 限,和不變的。(《西敏寺信仰小問答》, 第四問﹐筆者譯)。 《聖經》的無誤,在於它是絕對不變的真理。正統基督教的聖經論,不只涉及「無誤」一項 屬性,還有其他方面的重要宣告。如: 《聖經》的必需性(necessity) 《聖經》的使徒性(apostolicity)(指新約) 《聖經》的無謬無誤性(infallibility) 《聖經》的清晰性(perspicuity) 《聖經》的權威性(authority) 每一方面,都需要在當今教會被重提,讓信徒認識、愛慕、尊敬、順服、宣揚神的話! 上面七方面的考慮,指出「聖經無誤」之涵義,在文明危機的今天,「命題」,「真理」,《 聖經》中之教導式(didactic)語言,《聖經》之一貫性,等等,都不容教會忽視。神學教育 需重新強調這幾方面的教導,以訓練出有真理信念(conviction)的傳道人! Ⅴ 聖經無誤之應用 在今天思想混淆的世代,教會應重新重視神的話 –《聖經》。本文主要回應當今神學界 的聖經觀﹐重申聖經無誤教義。至於如何全面地建立健康﹐強而有力的教會﹐不在本文範 圍內。不過最後提出一些建議﹐以供教會領袖們參考﹕ 1.系統解經講道 講臺是主基督設立的,用來宣告(proclaim)教會元首主耶穌的旨意和神全備的計畫( whole counsel of God)。教牧不宜為討人喜歡而迎合潮流,急欲教會增長等目的而以專 題論述,心理醫治,大量的故事代替了系統、仔細的解經講題。舉目望田﹐聖徒到處饑餓 ,牧人以甚麼餵養? 2.系統教導 在主日學、查經班、小組及團契的程式安排中,不宜忽略逐卷及按主題的小組查經。筆者 認為,團契及小組聚會內容,百分之五十以上應以《聖經》本身為內容. 3.神學教育與再教育 今天的神學院,把獻身信徒招來了,他們這寶貴的三年、四年時間很快便過去。他們畢業 時,對《聖經》默示及無誤的信心,是有增無減?抑或漸漸忽視,甚至開始懷疑、棄絕? 神學院行政人員應深思熟慮,如何建立、深化學生對《聖經》的信念。不錯,除了信念還 有實踐;神學生的靈修、教會實習、原文解經等都不容忽視.不過信念(conviction)本 身也應是神的僕人應有的品格的一部份。神學院如何培養?神學院教授們本身有強烈的《 聖經》信念嗎?如何深化教授們的信念?是神學教育在「信仰」上檢討,改革的時候了! 4.靈命之重新瞭解 《聖經》既是逐字默示,無謬無誤,它對基督徒的生命、生活方式,應有真正的權威。時 下信徒追求不同版本的靈命進深的課程中,有些主要觀念及辭匯均不是來自《聖經》,如 「靈命」、「默觀」、「敞開心靈」等。《聖經》有好些基本觀念,極需當代信徒加以重 視、學習,如: 敬畏神 敬拜神 感謝神 與神的聖潔、忌邪認同 在神的豐富中找到滿足 信靠神 愛慕神 順服神 語曰:「名正言順。」信徒與主的關係,其定義應從《聖經》找出!既是如此,我們的經 歷應被《聖經》衡量;我們的經歷不是我們瞭解聖靈工作的準則,《聖經》才是。 5.閱讀,思考,默想的重尋 在這文明沒落的世代,教會在教導,宣講《聖經》之時,同時需教導信徒如何細讀、研讀 神的話.加以默想,背誦。這是心靈的操練,也是受聖靈管制的理性(sanctified mind )的操練! 自從一九八零年以來,西方青年閱讀、分析、綜合(analyze, synthesize)的能力一直 下降。基督教教育,無論在教會或教會學校,需拾起責任;筆者呼籲:「基督教教育之目 標及任務,即教育本身!」(the goal and task of Christian education is education itself!)願神的話發揚光大,好象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期一樣,神的兒女明白神的話, 教育與普及、提升同步,以致影響社會的質素! 2000年九月脫稿 美國洛杉磯 2001年十月19日月修訂 注腳 1. 參“Liberal Evangelicalism”及“Liberalism and Conservatism in theology﹐” New Dictionary of Theology﹐中譯﹕<當代神學辭典>>; 另參薛華﹐<<眾目睽睽下的當 今教會>> (更新傳道會) ﹐原著﹕Francis Schaeffer, The Church Before a Watching World, 記述了美國聯合長老會在二十世紀信仰危機的歷史。 2. Cornelius Van Ti﹐The New Modernism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47), 收在Cornelius Van Til CDRom 內(Presbyterian & Reformed Publishing Co.)。參J. 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The Place of Scripture in the Christian Life, Wheaton, IL : Harold Shaw﹐1996﹐ pp. 115-118。 3. “Confession of 1967, ”I. C. 2, Book of Confessions, Presbyterian Church (U.S.A.), 1999 , 頁257, 9.27 段。 4. 鄧紹光,〈還是文字?〉,《基道閱讀》,試刊號,1997年6月,頁3。 5. 另參Clifton J. Allen的看法;Richard P. Belcher (貝查),《聖經無誤辯》,香港 ﹕宣道出版社,1984,頁38-45。同書,頁62-63,綜納了Bernard Ramm的聖經觀;Ramm氏 不信聖經無誤。 6. 該段歷史可參考J. I. Packer, Truth and Power, Wheaton, IL: Harold Shaw, 1996, pp. 104-105。 7. Roberta Hestenes, “The Spirit Hasn't Left the Mainline” 一席談,由Tony Campolo 主持,Christianity Today, August 11, 1997, 頁19。 8. J. I. Packer, “Fundamentalism” and the Word of God: Some Evangelical Principles﹐ Grand Rapids, MI: William B. Eerdmans, 1958. 9. 後現代詮釋學較詳細的介紹及回應,可參閱Kevin Vanhoozer, Is There A Meaning in This Text? The Bible, The Reader, and the Morality of Literary Knowledge (Grand Rapids : Zondervan, 1996)。 10. 較明顯的例子包括:邵樟平,<初采“語言做事理論”對聖經研究的貢獻>,《建道學 刊》,第十期(1998年7月),23-42;謝品然,《衝突的詮釋》(香港,建道神學院, 1997);曾慶豹,〈現代與後現代之爭的神學反思〉,《道風》第一期(1994年夏);謝 品然,〈文本,本土詮釋與釋經學轉向〉,《道風》,第3 期(1995),收在《衝突的詮釋 》,頁23-51。 比較有批判成分的論文,有吳慧儀,〈後現代思潮衝擊下的「文本與詮釋」〉﹐《中神期 刊》,第22期(1997年1 月),頁97-119。文中吳博士介紹了E. D. Hirsch提出的,以作 者原意為依據的詮釋學:Hirsch反對語言其自主性,語言不能自己產生意思,必先有人帶 意使用它,方叫字產生意義。故只有作者的原意才能作為詮釋的普及、超越標準。吳博士 這種敢指出批判後現代詮釋學之虛無之作品,實屬少有。 11. Cornelius Van Til 之作品,已收為 CD Rom, Eric Sigward, editor; Phillipsburg, NJ :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 參﹕www.wts.edu. 12. 參Norman Shepherd, “Scripture and Confession,” Scripture and Confession: A Book About Confessions Old And New, ed. John H. Skilton, Nutley, NJ : P & R Publishing Co., 1973, pp. 1-30. 巴刻在Truth and Power 一書 ,提醒我們:「批判的進路,已是被今天專職聖經學者接納的原則。...往日基督徒學者 ,不論從事那一學科的研究,都接納聖經無謬(infallibility)這代模(paradigm)。但今 天被接納的代模,乃聖經有謬(fallibility)。」(Truth and Power, p.47) 13. Tim Stafford 採訪,"Kevin Vanhoozer: Creating a Theological Symphony," Christianity Today, February 8, 1999, 頁38-40。 14. Stafford, 同上,頁40。 15. 對於儒道哲學背景的當代基督教文化工作人士們棄絕「命題」這思維方法,可參梁燕 城,〈中國處境的神學反省〉,收于陳惠文編,《基督教與中國文化更新研討會彙報》, Argyle, TX:大使命中心,2000,頁151-158。並參梁家麟的回應﹕〈中國處境的神學反省 回應〉,同書,頁159-162。 16. 《西敏寺信仰告白》1:5,作者譯。 17. 關於《聖經》的自證,參John Murray, “The Attestation of Scripture,” in The Infallible Word: A Symposium by Members of the Faculty of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Philadelphia :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 1946, pp. 1-54. 18. Enoch Wan (溫以諾) 綜納了這方面的思想﹕參溫氏著 ﹕“Practical Contextualization: A Case study of Evangelizing Contemporary Chinese,” Chinese Around the World, March 2000, 18-24. 19. 參John Murray (慕理),《再思救贖奇恩》,香港:天道,1993,深入地詮釋了《聖 經》用的救贖名詞。中文的<<聖經新辭典>>乃翻譯英文的 New Bible Dictionary 第二版 ﹔原著的第一﹐第二版內不少文章都詮釋了<<聖經>>裏有關神﹐啟示﹐救贖等真理。 20. 參Alvira Mickelson 在Women in Ministry : Four Views, d. Bonnidell Clouse and Robert G. Clouse (Downers Grove, IL: IVP, 1989)一書中,提出這樣的解經原則 : (我們要)指出《聖經》中所教導的最高準則或標準。...(頁177) 舊約及新約《聖經》中 有些命令,若今天應用的話,會與耶穌及保羅清楚教導的基本「最高標準」相違背的 (contrary to these basic “highest standards”);這些命令需要小心地審核,是否 只是「給當時人們所處之處境的規則」,因為當時地方上或暫時性的環境之故。(頁179) Mickelson亦極力反對「命題式解經」(propositional exegesis),認為這種錯誤的解經 法,是先宣稱某一命題,然後用選擇性的字意解經法(selective literalism)在經文中找 支援,還用”reading into the text”之錯誤讀經法。Mickelson用這種釋經法,可選擇 性支援她要找出的「基本原則」,極有嫌疑之處。 21. Tim Stafford, “The New Theologians: These Top Scholars Are Believers Who Want to Speak To the Church,” Christianity Today, February 8, 1999, 頁30-31。 22. Stafford, 同上文。 23. Stafford, 同上文。 24. Tim Stafford, “Richard Hays: Recovering the Bible for the Church,” Christianity Today, February 8, 1999, 頁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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