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clefucka (你媽超胖,故地軸偏角23度)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102學年度,法律系轉系考
時間Mon Apr 8 17:28:14 2013
課程名稱:法律系轉系考,法律時事
課程性質:法律科目
課程範圍:未知
開課教師:未知
開課學院:法律系
開課系級:大一~大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3/04/08
考試時限(Mins):110
附註:要報才有的考唷~,此外,題目記的不甚清楚,
但最終的問法與題幹大概正確,就請包含吧
試題本文:
1. 現今離婚問題嚴重,雙方有外遇問題亦為嚴重因素。
我國現今仍在刑法中對通姦罪設有處罰規定,但經調查,因通姦罪被起訴者
男方只有約2X%會被定罪,女方約5X%被定罪,顯見此似又為一種性別歧視狀
況。
且,雙方既無意維繫婚姻,而引入刑法進入家庭之內,只會在兩人的分手造
成更多的問題。以外國而言,對因一方不忠的離婚,無責之一方事實上可以
民法之損害賠償,要求有責之一方賠償,此種賠償也可事實上的達到懲罰以
及對救濟被害人之,故無必要將通姦問題,以刑事處罰處理之,且即使以刑
事處罰,也對瀕臨破裂的婚姻無挽回作用,無法收到保護法益之功效。
請問你是否支持通姦除罪化?? (50%)
2. (1)請問你是否贊成,以公投方式解決核四續建問題?
(2)俗話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我們常可看到,有許多父母在兒女年幼時
,常對小孩進行虐待,但在傳統觀念上,即使是這樣的父母,當其年老後
,子女仍得對其盡扶養之義務,不然會被視作不孝。請問在現今的制度與
觀念中,是否仍存在此種觀念?
(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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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2.132
※ 編輯: unclefucka 來自: 61.31.132.132 (04/08 17:31)
1F:→ alec0424:私以為在討論通姦除罪化的時候,離不離婚倒也不是重點 04/25 18:50
2F:→ alec0424:對我來說,當隔壁老王又帥又對我老婆多情時,在這個社會 04/25 18:50
3F:→ alec0424:沒有約束力的情況下,這頂綠油油的帽子我不知道是有沒有 04/25 18:51
4F:→ alec0424:勇氣承擔下去,ㄏ 04/25 18:51
5F:→ unclefucka:若要承迎老師們的上意,當然是要寫支持,笨蛋才不寫, 04/27 17:39
6F:→ unclefucka:但我也是笨蛋,我是寫有關於被害人救濟的角度。以及若 04/27 17:40
7F:→ unclefucka:以民事、金錢論,不就成了一種有錢人可隨便完的狀況... 04/27 17:41
8F:→ unclefucka:有得刑法老師會認為,離婚都離定了,刑法罰他不能解決 04/27 17:42
9F:→ unclefucka:問題以維繫婚姻,不如好聚好散... (個人:散個鬼勒..) 04/27 17:42
10F:→ alec0424:就揣摩上意而言,樓主的作法不ok,ㄏ 04/30 00:08
11F:→ alec0424:啊後來是轉系成功了沒ˊoˋ 04/30 00:09
12F:→ unclefucka:當然失敗了.... 03/21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