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clefucka (你妈超胖,故地轴偏角23度)
看板NCCU_Exam
标题[试题] 102学年度,法律系转系考
时间Mon Apr 8 17:28:14 2013
课程名称:法律系转系考,法律时事
课程性质:法律科目
课程范围:未知
开课教师:未知
开课学院:法律系
开课系级:大一~大二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3/04/08
考试时限(Mins):110
附注:要报才有的考唷~,此外,题目记的不甚清楚,
但最终的问法与题干大概正确,就请包含吧
试题本文:
1. 现今离婚问题严重,双方有外遇问题亦为严重因素。
我国现今仍在刑法中对通奸罪设有处罚规定,但经调查,因通奸罪被起诉者
男方只有约2X%会被定罪,女方约5X%被定罪,显见此似又为一种性别歧视状
况。
且,双方既无意维系婚姻,而引入刑法进入家庭之内,只会在两人的分手造
成更多的问题。以外国而言,对因一方不忠的离婚,无责之一方事实上可以
民法之损害赔偿,要求有责之一方赔偿,此种赔偿也可事实上的达到惩罚以
及对救济被害人之,故无必要将通奸问题,以刑事处罚处理之,且即使以刑
事处罚,也对濒临破裂的婚姻无挽回作用,无法收到保护法益之功效。
请问你是否支持通奸除罪化?? (50%)
2. (1)请问你是否赞成,以公投方式解决核四续建问题?
(2)俗话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但我们常可看到,有许多父母在儿女年幼时
,常对小孩进行虐待,但在传统观念上,即使是这样的父母,当其年老後
,子女仍得对其尽扶养之义务,不然会被视作不孝。请问在现今的制度与
观念中,是否仍存在此种观念?
(共50%)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32.132
※ 编辑: unclefucka 来自: 61.31.132.132 (04/08 17:31)
1F:→ alec0424:私以为在讨论通奸除罪化的时候,离不离婚倒也不是重点 04/25 18:50
2F:→ alec0424:对我来说,当隔壁老王又帅又对我老婆多情时,在这个社会 04/25 18:50
3F:→ alec0424:没有约束力的情况下,这顶绿油油的帽子我不知道是有没有 04/25 18:51
4F:→ alec0424:勇气承担下去,ㄏ 04/25 18:51
5F:→ unclefucka:若要承迎老师们的上意,当然是要写支持,笨蛋才不写, 04/27 17:39
6F:→ unclefucka:但我也是笨蛋,我是写有关於被害人救济的角度。以及若 04/27 17:40
7F:→ unclefucka:以民事、金钱论,不就成了一种有钱人可随便完的状况... 04/27 17:41
8F:→ unclefucka:有得刑法老师会认为,离婚都离定了,刑法罚他不能解决 04/27 17:42
9F:→ unclefucka:问题以维系婚姻,不如好聚好散... (个人:散个鬼勒..) 04/27 17:42
10F:→ alec0424:就揣摩上意而言,楼主的作法不ok,ㄏ 04/30 00:08
11F:→ alec0424:啊後来是转系成功了没ˊoˋ 04/30 00:09
12F:→ unclefucka:当然失败了.... 03/21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