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21xx (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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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試題] 972 黃源盛老師 中國法制史期末考
時間Fri Jun 19 20:09:30 2009
課程名稱:中國法制史
課程性質: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黃源盛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6/19
考試時限(Mins):110 mins
試題本文:
一、漢代盛行「春秋折獄」,而由董仲舒開其宗風,他曾留下實例多則,其中有
一則實例事實如下:
甲父乙與丙爭言相鬪,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擊丙,誤傷乙,甲當何論?
或曰:「毆父也,當梟首。」
論曰:「臣愚以父子至親也,聞其鬪,莫不有怵悵之心,扶伏(杖)而救
之,非所以欲詬父也。春秋之義,許止父病,進藥於其父而卒,君子原心,
赦而不誅。甲非律所謂毆父也,不當坐。」
試就上述實例,分析下列所問:(25%)
(一)何謂「春秋折獄」?其斷案的最大特色何在?
(二)本案內涵精義為何?請稍作評釋。
二、當代法史學界一般認為:《唐律》為中華法系法典的代表作,而《唐律》的
立法者也認為,法律是落實禮教思想最有利也是最便捷的途徑。《唐律疏義》
說得相當乾脆:
得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猶昏曉陽秋相需而成者也。
其下還有饒富風趣的註腳:
《論語》:「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德禮猶曉與陽,刑罰猶昏與秋。言德
禮與刑罰,猶昏曉相需而成一晝一夜,春陽與陰秋相需而成一歲也。
試就所知,回答下列所問:(25%)
(一)何謂「禮主刑輔」的立法觀?其精義何在?
(二)舉例說明《唐律》中「禮」與「刑」的關聯性到底為何?
三、晚清(1902-1911)在繼受外國法過程中,曾有一段「禮法爭議」的故事,
「禮法之爭」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試以「無夫姦的存廢」為例,說明當時「禮
教派」與「法理派」各何所堅持?並申論你(妳)對此次「禮法之爭」但看
法。(25%)
四、晚清(1902-1911)變法修律之前的「傳統中國法律文化」與繼受西方近代
外國法之後的法律文化,前後有何重大蛻變?是舉出其中犖犖大者數端,
並予述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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