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1654 (竫斐)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42 陳志輝老師 刑法總則 期末考
時間Wed Apr 22 22:33:52 2009
課程名稱: 刑法總則
課程性質: 必修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 陳志輝
開課學院: 法學院
開課系級: 一年級
考試日期(年月日):
考試時限(Mins):
一、
丙為在我國投資居住之外商,家境極為富裕,其家屬仍然留居於外國。甲、
乙兩人曾於丙之公司服務,對丙之財產覬覦已久,基於共同犯罪之決意,計
畫於某假日深夜趁丙熟睡後,帶頭罩侵入丙之住宅,對丙強灌安眠藥使其昏
迷,將其綁架並藏匿於預定之處所,藉此向其家屬勒贖。計畫犯罪當日,警
方從治安情報得知甲、乙之犯罪計畫,急速通知丙多次未果,遂派出多名便
衣刑警埋伏於丙宅附近,俾能保護丙並伺機逮捕人犯。當日深夜,甲、乙依
計畫侵入丙宅,合力將躺在床上之丙加以壓制,於對丙強灌安眠藥時,始發
現丙已經因為日間心臟丙發作死亡多時,遂放棄後續之犯罪計畫,正欲離開
現場時,被警察逮捕。問甲、乙之行為要如何處罰。
二、
甲為心臟專科權威,並是政治人物乙之家庭醫師。乙之政敵丙為求勝選向甲
表示,若甲提供其乙之病歷資料,丙願意提供新台幣300萬元酬謝。甲妻丁為專職家庭主
婦,平日不過問診所事物,甲與丁商量後,因為急需錢,隨即應允丙之要求,由丁告知丙
可在隔晚診所休診後前來,翻拍乙之病歷資料。隔晚休診之後,丙果然依約攜帶現金出現
,丁也出現在診間並調出以之病歷資料供丙翻拍,甲雖覺得有違良心,仍任由丙拍攝,未
有干預。翌日,丙召開記者會,偕同另一名醫生友人公開揭露乙身體健康不佳事實,恐有
再次中風疑慮。請問:針對洩漏業務秘密罪而言,甲、丙、丁之刑責為何?
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秘密罪
三、
甲於今年五月出資買通殺手乙殺丙,乙應允執行。乙埋伏在公園草叢處等待
丙出現時,因為形跡可疑被路人報警查獲,扣押槍械一把。今年八月一日法
院開庭審理,請分析甲之罪責
四、
(一) 請詳細說明新刑法關於中止犯規定之修正(17%)
(二) 行為人甲殺害乙,事後反悔開車載乙送醫急救,可惜途中被丙違規撞上,
導致延誤送醫時間,到院時已經死亡,事後證明若途中未發生車禍,乙應可存活。請問甲
可否享有中止犯減刑或免除其刑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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