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1125b (The Call Of Destiny)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71 蘇永欽老師 民法物權 期末考試題
時間Sun Mar 15 04:31:00 2009
課程名稱:民法物權
課程性質:群修
課程範圍:物權各論
開課教師:蘇永欽特聘教授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01.14
考試時限(Mins):8:10-10:00
試題本文:
一、某甲就其所有A地為某乙設定地上權,以後又和相鄰B地所有人丙約定以B地為需役
地,就A地設定不蓋地面起算10米以上高樓的地役權,使B地開發的花園洋房在景
觀效益上不致減損,請問地政機關能否受領此一地役權的登記?又若地上權設定
在後,情形有無不同?(25%)
二、某甲在某乙所有土地上設定三十年的地上權後,才知道之前乙的建築物(現已拆
除)有一小部分是蓋在某丙所有的鄰地突出部分,因丙父與乙父為舊識才未予反
對。乙丙之間則無深交,若非支付一定對價,丙不會同意乙的越界,這也是乙為
甲設定地上權而不自行利用的原因之一。如果你是甲的法律顧問,在法務部版的
物權法修正草案通過施行後,會建議甲如何規劃?(13%)
又如甲與建商合建十層大樓,自己留一到三層,其餘由建商處理,若甲自己只想
在三樓供住家使用,一二樓擬出售,卻又不希望一二樓未來作餐廳或其他公開營
業使用,影響三樓的寧靜與安全,你會給他什麼建議?(12%)
三、某甲的房屋為某乙銀行設定抵押權以擔保其貸款,兩年後鄰人丙的小孩單獨在家
時因玩火柴而燒毀房屋,甲屋也因此半燬。未幾乙聞知其事,即派員到現場瞭解
,次日即發存證信函給丙,請求丙將其對甲的損害賠償金直接提出於乙。丙回函
表示,第一,失火後,甲因與丙為多年鄰居,深知丙家境困頓,已明確向丙表示
不追究失火責任。第二,退一步言,乙對甲的債權也還有兩年才到期。銀行如果
把丙一狀告到法院,該如何判決?(25%)
四、某甲將土地為某乙設定抵押權後,又為某丙設定典權,因見土地價值節節高漲,
再為某丁設定抵押權,若丙的典權屆期後甲即提出原典價向丙回贖,乙丁的抵押
權命運如何?如果一直到回贖期滿,甲都未回贖,結果有無不同?(25%)
* 請依監考老師指示進行考試。
* *可參考無註記的六法全書。
* **試卷交回,試題可保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