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1125b (The Call Of Dest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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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971 苏永钦老师 民法物权 期末考试题
时间Sun Mar 15 04:31:00 2009
课程名称:民法物权
课程性质:群修
课程范围:物权各论
开课教师:苏永钦特聘教授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律二
考试日期(年月日):2009.01.14
考试时限(Mins):8:10-10:00
试题本文:
一、某甲就其所有A地为某乙设定地上权,以後又和相邻B地所有人丙约定以B地为需役
地,就A地设定不盖地面起算10米以上高楼的地役权,使B地开发的花园洋房在景
观效益上不致减损,请问地政机关能否受领此一地役权的登记?又若地上权设定
在後,情形有无不同?(25%)
二、某甲在某乙所有土地上设定三十年的地上权後,才知道之前乙的建筑物(现已拆
除)有一小部分是盖在某丙所有的邻地突出部分,因丙父与乙父为旧识才未予反
对。乙丙之间则无深交,若非支付一定对价,丙不会同意乙的越界,这也是乙为
甲设定地上权而不自行利用的原因之一。如果你是甲的法律顾问,在法务部版的
物权法修正草案通过施行後,会建议甲如何规划?(13%)
又如甲与建商合建十层大楼,自己留一到三层,其余由建商处理,若甲自己只想
在三楼供住家使用,一二楼拟出售,却又不希望一二楼未来作餐厅或其他公开营
业使用,影响三楼的宁静与安全,你会给他什麽建议?(12%)
三、某甲的房屋为某乙银行设定抵押权以担保其贷款,两年後邻人丙的小孩单独在家
时因玩火柴而烧毁房屋,甲屋也因此半毁。未几乙闻知其事,即派员到现场了解
,次日即发存证信函给丙,请求丙将其对甲的损害赔偿金直接提出於乙。丙回函
表示,第一,失火後,甲因与丙为多年邻居,深知丙家境困顿,已明确向丙表示
不追究失火责任。第二,退一步言,乙对甲的债权也还有两年才到期。银行如果
把丙一状告到法院,该如何判决?(25%)
四、某甲将土地为某乙设定抵押权後,又为某丙设定典权,因见土地价值节节高涨,
再为某丁设定抵押权,若丙的典权届期後甲即提出原典价向丙回赎,乙丁的抵押
权命运如何?如果一直到回赎期满,甲都未回赎,结果有无不同?(25%)
* 请依监考老师指示进行考试。
* *可参考无注记的六法全书。
* **试卷交回,试题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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