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oneone (浪費口水)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62 何賴傑老師 刑訴期末考題
時間Sat Jul 5 20:23:51 2008
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
課程性質:系必修
課程範圍:訴訟條件.準備程序.審判期日.協商程序 各一題
開課教師:何賴傑老師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8/06/23
考試時限(Mins):120
試題本文:
警員P懷疑某護膚美容店經營色情按摩,即前往查緝。P尾隨客人進入該店,當場查獲
小姐乙正在替只穿紙內褲之男客人丙作按摩服務。P即查扣店內相關證物,並將乙及男
客人丙帶往警局問筆錄。店主甲隨後也到警局做筆錄。甲雖否認犯罪,仍被依刑法第二
三一條第一項提起公訴。
一、於準備程序,法官訊問被告甲。法官一開口,即問甲要不要認罪,甲表示沒有做的
事,怎麼認罪。法官接著問甲的辯護人L有無證據要聲請調查,L表示沒有,但仍
向法官表示,警察違法搜索,所扣證據皆無證據能力。法官則表示他沒有權限決定
證據有無證據能力的問題,此將交由合議庭決定。檢察官則請求法官訊問在庭外等
候之證人丙,法官也以無權限而拒絕。請評釋該程序合法性。
二、於審判期日之證據調查階段,審判長J依準備程序雙方當事人所同意之證據調查次
序而先訊問被告犯罪事實,而被告仍然否認犯罪。其次,始就檢察官聲請傳喚之證
人丙為交互詰問。檢察官為主詰問時,丙表示事隔久遠,不太記得了,檢察官即朗
讀丙在警局之筆錄,並訊問內容是否屬實,丙表示事實確如筆錄所載。審判長隨即
接著問丙當時情形,丙也一一回答。其後,審判長問辯護人要不要反詰問,辯護人
表示沒有要問的。最後法院採丙當庭證言及丙先前警詢筆錄為甲有罪判決之依據。
試評釋該程序合法性。
三、證據調查結束,法官讓被告最後陳述時,被告忽然向法院表示要協商。法院問檢察
官之意見,檢察官表示沒有意見,法官即同意協商且裁定休庭。檢察官與被告及辯
護人即在法庭內協商。最後被告願意認罪交換緩刑,檢察官也同意。檢察官擊向法
院聲請改依協商程序,法院即裁定同意,並隨即由受命法官一人訊問被告。最後,
協商判決內容,被告被判有罪,也被宣告緩刑,但被告須向公庫支付十萬元。被告
認為向公庫支付十萬元根本不是協商合意內容而提起上訴。試問該程序合法性。
四、(承上題)檢察官只願意讓被告減輕其刑,但不願意給被告緩刑,協商因而破裂,
最後被告甲以通常程序被判決有罪。甲隨即上訴,二審駁回其上訴。甲又上訴第三
審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據本案涉案之其他小姐供述,本案涉案之小姐乙未滿十
六歲,此涉及本案適用刑法第231條第1項還是第233條第2項,因而撤銷原判發回二
審。因乙已行蹤不明無法調查,本案因而發回更審十次,最後才判決確定,但據案
發時間已十五年了。試評釋如此程序之合法性。如果法院是依刑法第231條第1項判
決無罪確定,檢察官改依刑法第233條第2項再提起公訴,試評釋該公訴之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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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魔崖月夜
依舊是月圓時,依舊是空山,靜夜。
胡適 我獨自月下歸來,這淒涼如何能解!
翠微山上的一陣松濤,驚破了空山的寂靜。
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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