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che ( )
標題[轉錄]擔任校務會議代表的心得
時間Wed Jun 13 11:33:4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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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擔任校務會議代表的心得
時間: Wed Jun 13 10:54:04 2007
作者: noche (一切眾生本來成佛) 站內: noche
標題: 擔任校務會議代表的心得
時間: Mon Jun 11 17:54:56 2007
之所以想要打這篇,是因為看到最近學生自治鬧得沸沸揚揚。心想,自己曾經努
力過的地方,終究有一分難以割捨的情感。雖然我已經離校了,但是我願意分享擔任
一年校務會議代表的心得。以下,我只針對校務會議來作討論。
校務會議,是學校內部的最高決策單位,很多事項都必須放到校務會議討論,並
進而表決,並非是校長一個人說了算的。因此,在校務會議裡,除了會討論許多與政
大相關的重大案子(例如之前的校歌、校徽等等的修改)以外,更重要的是,許多與
學生有關的案子,就這樣在檯面上活生生的被討論,並進而被表決。就在這個時候,
如果沒有學生代表在現場,學生,有時無異是被犧牲的貢品,在這個時候,就能顯示
出校務會議代表的重要性。如果沒有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學生的權益,有時是活生生
地被宰割。
每一屆的校務會議代表,我相信每一位都是很有想法與IDEA的人,但是執行力有
多少呢?這其實要看每一位的抗壓性,學生代表在校務會議裡是絕對的少數,以現在
的法規來看,所有的代表共有120人,但學生代表只佔了12人,怎麼表決都不會
贏,要如何去推動學生代表想做的事呢?我不能否認地,對於行政大樓裡的行政大樓
來講,他們要將一個法案推上檯面,進而說服其他教師代表進而通過,是非常容易的
。相對地,學生要將一個法案推上檯面,並進而去說服老師並表決,是非常困難的。
這時候,就要看每一位校務會議代表的抗壓性,有時候講太多反而無用,實際去運作
了以後,比較能夠理解我所說的那種感覺。
在每一次的校務會議前,都會先召開一個『校代會前會』,什麼叫校代會前會?
校代會前會是指學生代表必須針對校務會議當天所表決的議案,逐案討論,並且決議
針對每一個議案,要投贊成或反對的決定。總而言之,所有的學生代表必須全數投贊
成或反對,為什麼要如此呢?這樣不是背離每一位校代背後所支持的民意嗎?沒錯!
這樣的問題,我也曾經質疑過我的學長,不過,會採取這樣的方式,是因為學生居於
少數,因此聯合在一起,當老師們了解們學生很團結了以後,自然而然地就會將學生
的那十二票視為一個群體。這樣有什麼好處?如果當正反兩方的意見有不同必須訴諸
表決時,學生代表身為校務會議裡的第三大的多數,就可以扮演關鍵少數的地位,更
因為這個關鍵少數的地位,學生代表可以和某些師長合作,去推動想要推動的議案,
這就是實際上的運作。這有其現實考量,或許不太符合法理,但是我相信這有其必要
,如果不這樣做,學生代表的票數可能在自己的正反”內耗”下不具有任何應該要有
”威力”。而校代會前會運作的好壞,通常要看校代召集人的功力,他是一位靈魂人
物,如果是一位懶散不負責的校代召集人,會前會可能徒具形式。但如果是一個極具
power的人擔任召集人,該屆的校代可能可以運作得更順暢。因此,一位好的召集人
,是很重要的。
再來,來談談何謂一位負責的校務會議代表?在我的認知裡,最起碼要出席校務
會議,如果非有必要,儘可能地不缺席。先不談有沒有主動提出爭取學生權益的法案
,最起碼由校方所提出的法案,要進行嚴格的把關,尤其是有關學生權益的法案。以
前,鄭前校長會就許多事項,主動詢問學生代表的意見,並且希望學生代表說出看法
,學生絕對擁有發言權。現在雖然換校長了,吳校長即使不主動徵詢學生代表意見,
我想舉手主動發言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一旦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缺席,沒有人可以發
言,學生就莫名其妙地被宰割了,自己被宰了,還不能叫出聲,是多麼可悲的一件事
。因此,一個負責任的學生代表,最少要盡到出席義務。如果沒有盡到出席義務,大
家可以好好地來檢視這個人,為什麼選舉時說一套,實際做事時又是另外一套。出席
不只在校務會議有適用,針對校務會議之下的各個委員會也有適用。校務會議之下有
什麼委員會?有校務發展委員會、程序委員會以及經費稽核委員會等等,印象中應該
有五個委員會,如果再加上一個木柵焚化爐的觀察小組,應該要有六個。這些會議,
重要性不亞於校務會議本身。因為有的議案,可能在委員會時就被否決了,連進到大
會的可能都沒有,而這些會議除了程序委員會只有一個學生代表以外,其他的應該都
有兩個學生代表,如果學生代表缺席了,等於學生在會議上自己放棄發言的權利,因
此,能不盡責嗎?
其次,除了上述消極地捍衛學生的權利以外,該屆的校務會議代表行有餘力,應
該觀察現在學生需要什麼,或者是制度上有什麼需要改進的。有時候,我們可以跟學
校行政團隊協調,去達成我們的事。但說實在的,有時候事情不是他們的目標,所以
他們未必會積極主動地提出議案,此時,學生代表可以自行擬具法案,與祕書處的祕
書聯絡,討論應如何提出議案等問題,這些東西,都是可以由該屆的校務會議代表討
論並進而去達成的。但如同前述,學生居於少數,如何說服多數的老師是一個非常大
的學問。若是該法案未牽涉到利益,要過的可能性很高。但若是牽涉到利益,可能就
要靠該屆校務會議代表的手腕。以我們第十屆為例,我們提出了『增列學生代表』一
案,最後也在與校方的妥協下,大幅增加大多數重要會議的學生代表。這個案子,事
實上一開始受到許多老師的反對的,但是在會前與第五、六屆幹事會與學生議會以及
第十屆與第十一屆的校務會議代表共同努力於會前去遊說各個教師代表,積極地去尋
求各個老師的支持,以至於有今天各級會議的學生代表。學生雖然居於少數,但未必
完全沒有施力點,重點在於完成信念的決心。因此,能不能做事,其實能施展的空間
非常大,就看該屆的學生代表是不是願意努力去做。
講完上面的,提醒各位校務會議代表一點,想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回歸法規面的
探討。為什麼這樣講?因為當你把學校的法規拿出來質詢校方的行政團隊,你等於告
訴他們你們現在沒有依法行政,不要恣意行事,應該拿出依法行政的精神,而且法規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請你們按照法規辦事。一般而言,按照法規辦事,通常對學生
是比較有保障的,但不排除有少數例外的可能。至於學校的法規,在人事處的網站以
及其他各單位的網站都有,各位即將上戰場的新任校代,請做好功課再進會場。雖然
學生本來就在學習階段,發言講錯沒有什麼關係,但是最起碼應該要把該做的功課做
好,發言不要錯得太離譜。況且,大多數的老師可能是不太懂法規的,他們可能是去
湊會議的開會門檻的,因此,如果你有做功課,說服的效果將更大。
此外,講一講當校代能不能學到東西?當然可以!但要看你花在上面的力氣有多
少,其實這是很簡單易懂的道理。舉例來說,我們花很多的時間在書本上,理論上就
越能在書本上學到知識,當校代也是,如果你越負責任,將力氣都花在為同學爭取權
益,在這個過程中,你可能學到溝通的能力,可能還有說服老師的能力。請注意!所
謂的溝通說服,不代表就是把對方駁倒,就算今天把校長和三長在校務會議上質詢到
啞口無言,那又怎樣!他們背後所牽涉到的利益糾葛並沒有釐清,如何讓他們完成你
想要完成的事,辯倒不代表說服,也不代表完成你的目標。所以你要如何達到你的目
標,要看該屆其他代表而定,面對不同的人你會有不同的策略,這就是我們學生代表
可以學習的地方。至於其他的能力,如果真的用心參與,慢慢可以體會。畢竟,每個
人的體會都不同,我講太多都是我自己主觀上的想法,不代表每一個人都有相同的體
悟。
最後,給各位第八屆的議員幾句勉勵。之前的議會,最起碼在我所參與的五屆,
每次開會都可以開成,而不是淪落到談話會,最多就是晚個半小時召開。至於六屆和
七屆,我只是耳聞,詳細情況怎樣我也不多講。上述的出席義務,你們也是必須盡到
的。議會,看起來似乎無法決定什麼事情,在裡面的決議似乎都在自爽。但真的是如
此嗎?我不認為如此,議會是個形成民意的地方,最起碼,它的民意夠多元,是來自
全校各個學院各個系(理論上如此,希望你們補選順利),因此,議會作出的決議是
可以拿出去跟校方要求某些權益的。舉最簡單的例子,五屆就曾經討論過選課辦法,
討論好拿出去跟當時的董金裕教務長爭執,希望他能在教務會議支持選課加簽,雖然
最後採行的方式未必是議會出來的版本,但最起碼從”無加簽”到”有加簽”,這是
制度的一大進步!或許現在許多學弟妹不知道加簽為何物,但在我在校的那個年代,
學校幾乎完全靠電腦選課,幾乎沒有人工方式來調整,即使有,那也只是少數人而已
。所以,議會真的無法作意義的決議嗎?未必吧!所以回歸上面的那個想法,一切都
看你完成信念的決心。還有,提醒各位新的議員一點,現在各級會議有學生代表,當
年可是動員了三十名左右的各系的學生代表或幹部去遊說所有的校務會議代表,或許
沒有到全部,但最起碼遊說了一半,當時的校務會議代表比現在更多,多達兩百多位
,因此遊說起來真的很累!這是前人努力的結果,請各位學生議員爭惜!當時被很多
質疑反正學生都不來開會,為什麼要給學生那麼多參與的機會,請問你們,你想成為
那些老師口中的那些人嗎?雖然各級會議代表無法參與校務會議,但事實上那幾個會
議所涉及到學生權益的事項,並不比校務會議少,甚至可以說,有時許多更貼近學生
的議題,反而都在非校務會議裡被表決。所以,你們所背負的責任,其實並不比校務
會議代表少,相對地,你們也可以和校務會議代表一樣,消極地防禦學生權利,積極
地提出議案向校方要一點對學生有好處的東西,這都是可以做的,不是學生議員都是
沒有用的。每次聽到有人這樣講或有人如此發言,就會覺得很難過。批評的前提,不
是應該先了解”事實”,然後再就事實去加以評論嗎?這才是邏輯思考的順序吧!舉
個最簡單生活化的例子吧!在路上看到一個男孩子或女孩子,通常都要看到他的五官
輪廓等等,才能去下評論”這是一位帥哥”或”這是一個正妹”!不是應該如此嗎?
評論學生議員不是也應該如此嗎?都不了解學生議員在做什麼,連他的職權在幹嘛都
不懂,就未審先判,請問聰明的各位,這就是我們政治大學教出來的學生?這就是
名校所教出來的學生嗎?我請各位好好想一想,批評之前,是否應該先了解”何謂學
生自治?何謂學生議員?”什麼都不了解的人妄下斷言,有時只是去傷害那些為政大
做事的人,不是嗎?我不敢說參與學生自治的人多偉大,但最起碼,我知道這群人是
在用自己的健康、愛情或課業在做事,就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大家都是同學,
有必要把話講得那麼不堪嗎?
今天跳出來講這些話,純粹是因為自己曾經是五屆議會的一份子,對於政大以及
學生自治還存有一絲的情感,所以我才花那麼多時間完成這篇文章。說實在的,我也
都畢業了,也沒有要謀取任何的位子,這篇文章,只希望作為將校務會議代表的一些
觀念和想法傳承下去。我之前的校務會議代表這樣傳承給我,我傳承給我下一屆,現
在我仍然不厭其煩地用文字傳承下去,希望大家都能盡到基本的義務。學生代表當然
可以爽爽地做,爽爽地拿證書,但是一旦有人拿出學生代表的政績來檢視時,你就未
必是爽爽的了!好吧!一不小心打太多了,言盡於此!若有什麼疑問,有機緣的話,
私底下我們可以好好聊聊!
第十屆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總召集人
戴 智 權
法律系 畢業生 9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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