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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我很下流 揪咪^.<
發信站貓空行館 (Sat May 19 18:17:3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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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city (ppcity)》之銘言:
> ※ 引述《KaoriKuraki (悲歡歲月)》之銘言:
> > 可能你幫忙護航完事情結束後就徹底消失也不一定。
> 哈哈
> so?
> 這可是我的人身自由
> 你管的著?
當然管不著 我一向尊重大家的發言權
不過我合理的懷疑一個不論是上站次數或發文
看來像是為了單一事件而產生的id為免洗id 你又管得著嗎?
> > 她是怎麼成為調查委員會委員、性平會學生代表的?
> > 請你先去了解清楚再來說這些話。
> > 而且我到目前為止還是不相信她的出席費是0元這回事。
> 這部分我相信
> 有機會她應該會說明
你確定?
時間好久好久了 不見她對大家想了解的問題回應
只是顧左右而言他 然後還有幾個雜兵失敗的護主
> 不過您叫我先去了解清楚
> 那為什麼您不先去了解清楚再說?
> 人家都很歡迎你去檢驗了
> 你不去做
> 而選擇在這邊無的放矢
> 你的居心是啥?
> 你要提出額外的質疑
> 不覺得應該去做做功課嗎?
> 還是你覺得每天掛在網路上表人
> 散發不利於他人的消息
> 比較省事?
你確定人家沒有了解清楚嗎
從頭到尾什麼都不懂的就是你這位小弟弟了
不過沒關係 大哥哥告訴你
節錄 國立政治大學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一至十五人...
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代表至少各一名共同組成.....
學生代表由學生議會推薦,由校長聘任之。"
這句話就代表委員的產生是源自於學生民意機構
源自民意機構身份的收入應回繳給原機構 不應該為私人所得
你要幫她說話
不覺得應該去做做功課嗎?
還是你覺得註冊個新id
隨便打個幾行字 問個內衣顏色
比較省事?
> > 哪裡失當?他有一口咬定程同學有收受廠商的餽贈嗎?
> > 而且他舉的是當上學生會會長,程同學已經是學生會會長了嗎?
> > 而且他舉的是程同學目前這種行為會使人懷疑以後這種事是不是有可能發生。
> 喔喔
> 你覺得沒有嗎?
> 來
> 小弟弟說給你聽
> 以下是原文:
> 一方面打著高道德捐出所得的名聲來博取選民的好感
> 另一方面將大部份的錢收入口袋
> 請問這部份選民沒有權利知道嗎?
> 還是以後學生會長接受廠商"合法"的饋贈 一樣可以收到口袋不說
> 這根本就是牛頭不對馬嘴
> 第一、請問我們現在討論到廠商了嗎?
請問我身為選民,因為現在這樣候選人的表現讓我感到懷疑
提出我的質疑 有什麼不對嗎?
> 第二、這句子的後面根本就是錯的,理論上公職人員本來
> 就不應該收到有利害關係廠商的餽贈否則就是貪污,根本就沒有合法的可能性
> 你使用了一個莫名奇妙的比喻
> 就是已經犯法的比喻來比喻目前的事件
> 請問你這樣是不是在定他的罪?
> 或者影響他人視聽?
我沒有隱喻她犯罪 我也沒有說廠商是有利害關係的廠商
而且我還把合法兩個字標起來代表我的疑惑
怎麼你解讀就是他有罪 有趣有趣
我問的只是身為選民的疑問 她有權利不回答
我沒說她貪污 請指出是哪一句話
重申一次 我認為於法律層面 她沒有錯
但身為學生代表 拿這筆錢的正當性就是不對的
> 所以說
> 你們要是有種就直接說程同學貪污
> 不要在那邊左閃右躲
> 像隻縮頭烏龜 難看!!
怎麼總是有人喜歡扣帽子 指別人說候選人貪污 真搞不懂
是哪一句話讓你這麼認為
倒是你 剛剛不是發問了自知下流的問題
現在怎麼左閃右躲 忽略我的譴責
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像隻XXXX
> > 你們這些護航的人倒是每次都先幫程同學定罪了,
> > 我先前已經說過,你們這種模糊焦點的行為只會讓程同學的處境越來越艱難而已。
> > 我們要的是她的回應,不是你們這些邏輯不順立論基礎不穩的護航文。
> 所以 到底是誰把誰定罪了?
> 有搞懂了嗎?
> 誰是護航文?
> 誰邏輯不順?
> 可笑可笑
縱觀這位小弟弟 整篇文章不但曲解他人意思
且還夾雜不雅文字
明顯想將大家想知道的焦點模糊
原本是不願回應你的文章
不過看你實在錯的離譜 不忍心看你一錯再錯
望你能自省
以上
Raistlin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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