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CCUSA
标 题Re: 我很下流 揪咪^.<
发信站猫空行馆 (Sat May 19 18:17:3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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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city (ppcity)》之铭言:
> ※ 引述《KaoriKuraki (悲欢岁月)》之铭言:
> > 可能你帮忙护航完事情结束後就彻底消失也不一定。
> 哈哈
> so?
> 这可是我的人身自由
> 你管的着?
当然管不着 我一向尊重大家的发言权
不过我合理的怀疑一个不论是上站次数或发文
看来像是为了单一事件而产生的id为免洗id 你又管得着吗?
> > 她是怎麽成为调查委员会委员、性平会学生代表的?
> > 请你先去了解清楚再来说这些话。
> > 而且我到目前为止还是不相信她的出席费是0元这回事。
> 这部分我相信
> 有机会她应该会说明
你确定?
时间好久好久了 不见她对大家想了解的问题回应
只是顾左右而言他 然後还有几个杂兵失败的护主
> 不过您叫我先去了解清楚
> 那为什麽您不先去了解清楚再说?
> 人家都很欢迎你去检验了
> 你不去做
> 而选择在这边无的放矢
> 你的居心是啥?
> 你要提出额外的质疑
> 不觉得应该去做做功课吗?
> 还是你觉得每天挂在网路上表人
> 散发不利於他人的消息
> 比较省事?
你确定人家没有了解清楚吗
从头到尾什麽都不懂的就是你这位小弟弟了
不过没关系 大哥哥告诉你
节录 国立政治大学 「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设置办法 第三条
"本委员会置委员十一至十五人...
学生代表及性别平等教育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代表至少各一名共同组成.....
学生代表由学生议会推荐,由校长聘任之。"
这句话就代表委员的产生是源自於学生民意机构
源自民意机构身份的收入应回缴给原机构 不应该为私人所得
你要帮她说话
不觉得应该去做做功课吗?
还是你觉得注册个新id
随便打个几行字 问个内衣颜色
比较省事?
> > 哪里失当?他有一口咬定程同学有收受厂商的馈赠吗?
> > 而且他举的是当上学生会会长,程同学已经是学生会会长了吗?
> > 而且他举的是程同学目前这种行为会使人怀疑以後这种事是不是有可能发生。
> 喔喔
> 你觉得没有吗?
> 来
> 小弟弟说给你听
> 以下是原文:
> 一方面打着高道德捐出所得的名声来博取选民的好感
> 另一方面将大部份的钱收入口袋
> 请问这部份选民没有权利知道吗?
> 还是以後学生会长接受厂商"合法"的馈赠 一样可以收到口袋不说
> 这根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 第一、请问我们现在讨论到厂商了吗?
请问我身为选民,因为现在这样候选人的表现让我感到怀疑
提出我的质疑 有什麽不对吗?
> 第二、这句子的後面根本就是错的,理论上公职人员本来
> 就不应该收到有利害关系厂商的馈赠否则就是贪污,根本就没有合法的可能性
> 你使用了一个莫名奇妙的比喻
> 就是已经犯法的比喻来比喻目前的事件
> 请问你这样是不是在定他的罪?
> 或者影响他人视听?
我没有隐喻她犯罪 我也没有说厂商是有利害关系的厂商
而且我还把合法两个字标起来代表我的疑惑
怎麽你解读就是他有罪 有趣有趣
我问的只是身为选民的疑问 她有权利不回答
我没说她贪污 请指出是哪一句话
重申一次 我认为於法律层面 她没有错
但身为学生代表 拿这笔钱的正当性就是不对的
> 所以说
> 你们要是有种就直接说程同学贪污
> 不要在那边左闪右躲
> 像只缩头乌龟 难看!!
怎麽总是有人喜欢扣帽子 指别人说候选人贪污 真搞不懂
是哪一句话让你这麽认为
倒是你 刚刚不是发问了自知下流的问题
现在怎麽左闪右躲 忽略我的谴责
好像什麽都没发生一样
像只XXXX
> > 你们这些护航的人倒是每次都先帮程同学定罪了,
> > 我先前已经说过,你们这种模糊焦点的行为只会让程同学的处境越来越艰难而已。
> > 我们要的是她的回应,不是你们这些逻辑不顺立论基础不稳的护航文。
> 所以 到底是谁把谁定罪了?
> 有搞懂了吗?
> 谁是护航文?
> 谁逻辑不顺?
> 可笑可笑
纵观这位小弟弟 整篇文章不但曲解他人意思
且还夹杂不雅文字
明显想将大家想知道的焦点模糊
原本是不愿回应你的文章
不过看你实在错的离谱 不忍心看你一错再错
望你能自省
以上
Raistlin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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