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piece (遨遊天際 不落痕跡)
站內NCCUSA
標題Re: [建議]集英樓的合作社
時間Tue Jan 9 16:54:24 2007
※ 引述《NCCUSA (政大學生會)》之銘言:
: iamold同學您好
: 經學生會向合作社經理反映此問題後,初步有以下答覆。
: 由於2006年12月稅捐機關來函合作社表示,
: 依據合作社法相關規定,合作社不得販售商品予非社員,
: 否則就要依法課徵相關稅款,並持續稽核本校合作社執行情形。
: 希望同學能體諒合作社檢查學生證的動作。
: 第七屆學生會權利部長 陳青逸
不好意思,我有個小問題
就是只要是政大的學生就都是合作社社員嘛
我印象中好像合作社還可以辦一個社員證,我不太了解其中的關係
可以麻煩知道的人說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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