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piece (遨游天际 不落痕迹)
站内NCCUSA
标题Re: [建议]集英楼的合作社
时间Tue Jan 9 16:54:24 2007
※ 引述《NCCUSA (政大学生会)》之铭言:
: iamold同学您好
: 经学生会向合作社经理反映此问题後,初步有以下答覆。
: 由於2006年12月税捐机关来函合作社表示,
: 依据合作社法相关规定,合作社不得贩售商品予非社员,
: 否则就要依法课徵相关税款,并持续稽核本校合作社执行情形。
: 希望同学能体谅合作社检查学生证的动作。
: 第七届学生会权利部长 陈青逸
不好意思,我有个小问题
就是只要是政大的学生就都是合作社社员嘛
我印象中好像合作社还可以办一个社员证,我不太了解其中的关系
可以麻烦知道的人说一下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