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ian (skyian)
看板NCCU97_LawFl
標題Re: [轉貼] IFPI v. KURO
時間Mon Sep 12 21:45:06 2005
算了~推半天不如直接回文
反正是版主不會被刪文
三行文也沒人可以奈我何...(茶)
法院確定見解很重要
學說之前看過馮、謝的基本立場都是站在學生這一邊
我想蔡應該也是吧~大好人
到底應該怎樣才是最恰當的界線呢?
份數?金額?法官自由心證?
都很有趣
總之希望有一個對於使用者有利的國內判決
況且分享的機制這麼多種
法官也應該對於各種型態的分享都下一個決定才是適當
我看到的BT、養動物們、美國的各種分享音樂型態
有無主機?還是純粹的分點找?
將來的發展呢?
我想都是值得法官思考的
單純的ITUNE付費下載並不是唯一的出路
我們是否應該從最基本的降價開始,也是廠商應該思考的問題
純然的無限制並不好,但是應該加上如何的科技保護或者如何的法律支撐
都是很值得思考的
尤其在科技保護接近鬆弛到無法控制的階段
(新的IPOD NANO,才剛出呢! MP3誰人可擋)
法律的界線是更顯重要了啦...(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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