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ge (鬥爭的本質論)
看板866011XX
標題Re: 清河雅孝「大師」,拜託你好好學學中文吧....
時間Tue Apr 22 00:22:21 2003
※ 引述《crh (洪荒大野狼)》之銘言:
: ※ 引述《Ceballos (bush is bullshit!)》之銘言:
: (基本上,我覺得我們保險法應該是廢掉重擬:PPP)
: 其實,我覺得確實是很難,但是我想說的是,走出自己的路才是正確的方向,
: 給大家我們風管所的一點理念好了,
: 我們風管所為什麼要分為三組呢?精算、管理、法律
: 就是想要以精算創出保單結構,以法律的技術訂出保單條款,再以管理的技術實際
: 執行之,
: 也就是說,我們是先有精算人員創出的東西,再用法律的條文去把他制訂出來,
: 先有一個目標,一個人說ㄟ,目前市場上需要的就是這個東西,
: 你按照這個把相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給我擬好,就這樣,
: 雖然這個社會整體的需求是大了點啦,(應該是大了非常多﹍)
: 但是,我想,我們是不是應該朝向的是,
: 有些人確實地去研究這個社會需要的是什麼,
: 怎麼樣的制度對生存於我們社會上的老百姓來說,是公平而有利的,
: 再去決定說,我們的法律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我同意版主的說法,不過現實上的確蠻難的!
一來研究社會需要的實證工作大多吃力不討好(研究方法本身執行上即困難重重),
加上往往欠缺誘因(沒有錢的事幾個人要幹?!有錢不夠多人家也未必要幹!)。
二來我國立法者普遍只關心錢坑法案,關心利益的分配,即使是研究人員的心血,
一旦經過政黨角力,還能維持剩下多少,實在令人懷疑。
其次,是理論上的問題,「社會上老百姓的價值判斷」未必就是合乎公平正義的。
至少,這點從社會對諸多刑事判決、刑事訴訟制度所表現出來的不信任感,進而
產生的許多觀點(質疑)可以得到證明。但我同意,在民商事法領域,上述版主
的說法是似乎比較適合的!
版主的保險法廢除論讓我又想起方老師的話。根據她的說法,公司法、票據法都
訂得很爛!:)
哈哈,資本三原則不必丟到垃圾桶裡,因為....「它本來就在垃圾桶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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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 風 大 雅 能 容 物
秋 水 文 章 不 染 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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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清河雅孝「大師」,拜託你好好學學中文吧....
時間: Tue Apr 22 00:22:21 2003
※ 引述《crh (洪荒大野狼)》之銘言:
: ※ 引述《Ceballos (bush is bullshit!)》之銘言:
: (基本上,我覺得我們保險法應該是廢掉重擬:PPP)
: 其實,我覺得確實是很難,但是我想說的是,走出自己的路才是正確的方向,
: 給大家我們風管所的一點理念好了,
: 我們風管所為什麼要分為三組呢?精算、管理、法律
: 就是想要以精算創出保單結構,以法律的技術訂出保單條款,再以管理的技術實際
: 執行之,
: 也就是說,我們是先有精算人員創出的東西,再用法律的條文去把他制訂出來,
: 先有一個目標,一個人說ㄟ,目前市場上需要的就是這個東西,
: 你按照這個把相關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給我擬好,就這樣,
: 雖然這個社會整體的需求是大了點啦,(應該是大了非常多﹍)
: 但是,我想,我們是不是應該朝向的是,
: 有些人確實地去研究這個社會需要的是什麼,
: 怎麼樣的制度對生存於我們社會上的老百姓來說,是公平而有利的,
: 再去決定說,我們的法律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我同意版主的說法,不過現實上的確蠻難的!
一來研究社會需要的實證工作大多吃力不討好(研究方法本身執行上即困難重重),
加上往往欠缺誘因(沒有錢的事幾個人要幹?!有錢不夠多人家也未必要幹!)。
二來我國立法者普遍只關心錢坑法案,關心利益的分配,即使是研究人員的心血,
一旦經過政黨角力,還能維持剩下多少,實在令人懷疑。
其次,是理論上的問題,「社會上老百姓的價值判斷」未必就是合乎公平正義的。
至少,這點從社會對諸多刑事判決、刑事訴訟制度所表現出來的不信任感,進而
產生的許多觀點(質疑)可以得到證明。但我同意,在民商事法領域,上述版主
的說法是似乎比較適合的!
版主的保險法廢除論讓我又想起方老師的話。根據她的說法,公司法、票據法都
訂得很爛!:)
哈哈,資本三原則不必丟到垃圾桶裡,因為....「它本來就在垃圾桶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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