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b (狂雷震九宵)
看板866010XX
標題台大的同學看一下
時間Fri Aug 25 11:39:54 2000
看了台大同學在站上的言說
本人想就幾個錯的部份指點提省他一下
1.臺大同學之論述基處之一在於"網路應屬一虛構抽相的世界.不應有所謂
物理性之區隔.所以他得以自由於各個板上發表言論不受苛責.此一精神
亦應被網路世界所有參與者俸行.而政大同學的排斥行動才應受責難....."
這樣的看法在"行為探求"理論的觀察之下是站不住腳的.在莫西狄斯的
分類之下.你的思考層級僅限在第二層次的"制度設計探尋"當然這並不是你
的錯.因為每個人的智能不同.實在不能怪你
在第三個曾次"集中觀查探尋"裡.不難發現網路甚或是bbs的設計並不是
遵尋"無邊際區隔"所生.甚至有意的製造"系統區隔"最簡單的節觀察結果就像
某些網站採會員制.要在小魚po文章要經過認証.要成立班板須要幾個人以上之
申請......換言之....網路設計既以有"系統區隔"使用者即必須尊重"區隔目地"
這樣的思考曾次應該不算困難.希望你已經學會...
第四個層次"目地需求探尋"就是要解決上述"區隔目地"之意義所生的思辨
層次.就用簡單的觀察結果來教你好了."班板是否具有區隔性"從形式意義觀察
它當然具備與其它板之區格性.而台大同學所謂之無"物理上區隔"顯然不是因為
網路設計目地所生.而是"根本不能"...網路既是虛擬世界又如何會有"物理性"
區隔.想藉此否定有'區隔狀態'之設計根本上以跳脫層次思為之範疇.墜入跳動
式思考的深淵.你的推論鏈結有很大的敗筆.建議你有時間多看一點邏輯學....
那斑版的的區隔性就實質意義觀察.常態而言是開放一個空間給班級同學之用
已經具有實質區隔性不容置疑....而有非班級同學於他人斑版上留言已屬變態
而變態行為在'行為探求'的流程之中應被屏除.我想你應該懂.如果你本來不懂
現在應該要懂了......總言之班版具有實質區隔性.進入該版之人應受拘束.這樣
的結論目前為止是不會錯的
第五個層次'衝突對立探尋'才是要解決變態行為和常態行為之不相容.班版
既已是群組意識摺疊之後之產物.依諾拉曼在'從民族意識與群組意識論排他性'
的論著裡可得出一結論.排他意識之形成根屬於對異族群之不共容,而共容之基礎
來自於'顯形生活事實相同'.台大同學你只是一個突然冒出來的人,在'顯形生活事
實相同'的判準認定之下,你與政大同學之相容性極低.所以對你的包容力不高是符
合學術研究結果之社會表徵.當然這並不意味諾拉曼主張高度民族主義擴張.相反的
他是要尋求衝突爆發之基準點以避免爭端之產生.....就你的情況而言,政大法學班
版並無禁止他人於其上留言,只反對做無謂之爭論以及涉及人身詆毀的言詞出現.這
樣的容忍界線並不過分.所以當衝突爆發時,越過容忍界線之人必須退讓,否則會有
更激烈的衝突......該怎麼做是你的決定.不過我可以明示你一條路.............
"馬 上 離 開 !"
小結;在行為探求的層次思考之中若有層次結論之衝突時,應該以後位層次做上位價
值之認定.意即,深度層次之價值評斷投影致行為本身的影響深度要比低位層
次之影響深,所以 '馬 上 離 開 !' 應該是你現在要做的.當然,最好加聲抱歉
! 希望你能夠在這篇文章中學到一些東西,有那麼一點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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