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ito5023 (zito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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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三讀通過 保險給付晚15天加給利息
時間Tue Dec 4 16:48:37 2012
立法院今天(4號)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與「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未來被保
險人的保險給付如果經過核定,保險單位應該在十五天內完成給付,如果逾期就要加給利
息;而在「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更明確定義,保險給付請求權由兩年修正為五年。
(蕭照平報導)
就業保險法雖然保障勞工就業安全,但對於被保險人受到保險人延遲給付時,卻沒有明訂
的救濟辦法。
因此,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提案修法,要求增訂「就業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之一」,指出保險
給付,如果經過核定就應該在十五天內完成給付,如果逾期可以規責給保險人,並且應加
給利息。條文更在四號完成三讀,蔣乃辛認為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必須要公平對等。
『因為如果我們的保險費沒有繳,保險公司他利息還是要計,相對的,你晚給人家的也要
付利息,保險公司你就不要拖延,你就趕快給人家就好,你不要有說反正沒有時間限制就
一直拖下去,那被保險人是不是也可拖不要邀,你要對等』
同時,四號也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明訂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限,
自得請領日開始,由現行的兩年修正為五年。
http://tw.news.yahoo.com/%E4%B8%89%E8%AE%80%E9%80%9A%E9%81%8E-%E4%BF%9D%E9%9A%AA%E7%B5%A6%E4%BB%98%E6%99%9A15%E5%A4%A9%E5%8A%A0%E7%B5%A6%E5%88%A9%E6%81%AF-033104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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