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shit (阿學)
看板NCCU11_LawA
標題Fw: [課輔]王千維債總[上課內容補充]
時間Wed Apr 11 22:05:27 2012
※ [本文轉錄自 NCCU11_LawB 看板 #1FXOzK0H ]
作者: yishit (阿學) 看板: NCCU11_LawB
標題: [課輔]王千維債總
時間: Wed Apr 11 22:04:02 2012
學弟妹好,我是翊學學長
關於禮拜一上課所說明的「好意施惠」關係
學長擔心那時候的例子大家會不太懂
所以在這邊補充一個例子,應該大家會比較好懂
請設想以下情境:
你坐火車要回南部老家
結果坐在隔壁的陌生人因為想瞇一下,所以拜託你到台中時叫醒他,
你回答:「好」
大家想想,這時候的你,
雖然說好,但內心真的有成立委任契約的意思嗎,
結論應該是「沒有吧」
不然,一旦你忘了叫醒他,便可能要承擔債務不履行之責任。
這時,你跟那位陌生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便是「好意施惠關係」。
希望這個例子可以讓大家好懂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4.9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ishit (140.119.144.96), 時間: 04/11/2012 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