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 (< 無敵破格郎 >)
看板NCCU09_TWHis
標題[心得] 看來錄音檔我可以安心公開...
時間Sun Oct 25 22:45:28 2009
1.進行己方與他人的對話錄音,在法律上未告知對方,並不會違法
2.公共場所進行並不符合隱私保障權利
嗯!所以說...剛剛電話說是為我好
說我是
非法錄音、防礙他人隱私還未經他人同意在公開場合公開
這段話...
恐怕得請你們自己吞回去了!
我明明從頭到尾都沒要公開或是馬上就要對當事人不利
用這種假設來講我實在讓我不爽到極點...
什麼叫做“原本只是...,是因為...,所以才...”
帶種的...就自己坦然告知看到這篇文章要轉告
不要躲在臭水溝裡頭爬文
順便轉告一下 ~ 身為“ 男 子 漢 ” 最好說到做到
希望過了年底說已經不要做的先生可以說到做到阿!
Ps.不用強調我“誤會了”
我沒有必要為自己對一隻米虫所下的評價有所更改!!!
by 其實這篇文章只是篇tt廢文 (三天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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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202.55
1F:→ TT:害我還要去確定刑法315條...( ︶︿︶)_╭∩╮ 10/25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