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alee ()
看板NCCU08_LawA
標題Re: 陳洸岳老師物權課輔
時間Thu Jan 7 15:21:22 2010
各位學弟妹好:
幾件事情說明
1.期末考時間:99.1.12(二)下午2:00-4:00
範圍:期中考後至占有的移轉
其他規定同期中考
2.關於習題第一題第一小題老師見解為:
以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雖屬819,理論上可,但實際上則無從發生。
因此如欲以應有部分(嚴格而言,應非應有部分,而是以共有物之一
部份)設定用益物權,因屬將共有物之部分使用收益權能(非將共有
物全部)移轉給第三人,登記時須有共有人之決議結果,此時到底應
依何規定議決將生疑義。如單純地擴張土地法三四之一之適用範圍為
一解決方法,但如考量畢竟只是部分共有物因用益物權人之存在而受
到限制,性質上較接近管理行為,故類推適用820為妥。
因此若有同學在該題寫到應依820處理者,可於期末考當天將作業交給我重閱,
視是否和老師見解一至加分。
祝大家期末考順利!
by課輔學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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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dalee 來自: 123.193.82.78 (01/07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