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alee ()
看板NCCU08_LawA
標題陳洸岳老師物權作業
時間Sat Dec 12 10:01:17 2009
各位學弟妹好:
以下是第二次的物權習題總共三題
繳交時間98.12.22(二)
格式同第一次習題~
一、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購買一筆A建地,應有部分登記為每人各三分之一。
試問:甲得否未經乙、丙之同意,逕將自己之應有部分設定地役權於丁?
又若乙將其應有部分讓與戊,則甲、乙、丙未經登記之分管協議,對知情
之戊是否有其效力?
二、甲、乙、丙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分別為甲五分之一,乙、丙各五分之二。
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擅自占有該地三分之一面積使用收益,乙、丙對甲得主張何種權利?
(二)甲向丁貸款,以其應有部分為丁設定抵押權,嗣乙、丙訴請分割該地,經法
院判決,乙及丙分得土地,甲則未受土地分配,而受金錢補償,丁之抵押權應如
何處理?
三、甲、乙、丙三人共同繼承農地一方。甲因見大家均無暇耕作,乃將其中三分
之一出租於佃農丁使用。乙、丙因不滿甲未徵求其意見即擅自處分,故亦不經甲
之同意,即共同決定將該土地出售與丁,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請問:(一)該
買賣契約是否有效?(二)甲可否請求塗銷該所有權之移轉登記?(三)就該農地之
買賣言,甲與丁孰有優先權?
by課輔學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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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1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