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們是
「野草莓學運」學生行動聯盟。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
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
、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
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11月5日晚上,所有關注此次國家是否有踐踏人權或毀損民主之嫌的學生們,聚集在李
明璁老師的版上討論這一連串的事件,最後大家決定以老師發起的靜坐抗議為起點,在行
政院前向政府傳達我們的訴求。
訴求如下:一、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的我們遭到強制驅離,政府派出警察和鎮暴車,同學們一
個個被送上了車內載往它處,過程中警方動作平和理性,現場沒有太大的衝突與傷害。當
晚,被驅離後的同學們又陸陸續續的轉往下一個靜坐地點-自由廣場,打算展開長時間的
奮鬥。
直到今天,我們都還在自由廣場上思索著這些日子來發生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種種,
還有我們自己的角色定位,要如何面對媒體的染色、如何面對政治人物的插花作秀、如何
統整及深思各方意見並修正自己的不足。
我們明白,一開始深怕台灣民主倒退至戒嚴時期的顧慮,源自於警方合法行使公權力
的理由-集會遊行法,因為這部由戒嚴時期遺留下的法律存在著,執法單位可以無限上綱
的以此為由擴大公權力行使範圍,恣意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剝奪人民行使集會、言論
等各方面的自由權利,於是,修改萬惡之法成為首要之敵。
於修改集會遊行法方面,「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早已提出修改之方向,亦與本次靜坐
同學們的訴求理念一致,以下為詳細說明:
反對之具體理由與建議:(摘自1106「野草莓學運」學生行動聯盟官網)
依據自由民主憲法的基本人權概念,威權時代制定沿用至今的集會遊行法已有諸多部
分有違憲之虞,其中至少包括:
一、「許可制」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集遊法第八條規定:「室外集合、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此一許可制規定
已侵犯人民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之集會自由,且不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之要求。對集
會遊行採事前許可管制,並非一最小程度的限制,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可限制人民基本權
之比例原則。依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建議,可採「自由報備」、「事後追懲制」即可,也就
是說,是否要向警方報備請求協助,應當是一項人民的權利,而並非義務;而在報備後,
警方有協助取得路權、管制交通義務,以積極實現集遊自由。若在集遊中發生可歸責於集
遊負責人的違法問題,再行事後追懲即可。
二、「行政刑罰」違反法律明確性要求違憲:
集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活動「首謀」經命令解散而不解散,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如此將行政法規「刑罰化」的手段,其構成要件卻相當模糊,包括同法第二十
五條第三款規定:「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第四
款規定:「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此等概括條款,既不明確又過於廣泛,即可使人
民因無法預見而承受刑罰,已違反大法官四四三、四四五號解釋揭示之法律明確性原則要
求。實際上,集會遊行中若有參與者有侵害他人的犯罪行為(如傷害),以刑法或社維法
相繩即可,完全無須此種「行政刑罰」,應當立即廢除!
三、「缺乏公平救濟管道」違反程序保障要求違憲:
集遊法中賦予警察機關事前許可、且命令解散人民集會遊行之權力,只要警方認定「
有人違反法令」,就可對整體集遊「命令解散」,卻沒有任何明確的「裁量標準」,亦無
相同公平救濟之管道。集會申請經拒絕後,雖可申復,但申復之審查仍由警察機關單方面
為之,此種制度設計違反程序保障,非憲法之所許。
四、「禁制區」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集遊法第六條規定「總統府、行政院」、「法院」、「國際機場、港口」、「重要軍
事設施」、「外國使館與代表機構」、「官邸」…等地區,不論集會遊行和平與否,一律
禁止,連申請許可之機會皆無,不合比例原則之必要性與衡平性要求,完全剝奪人民向上
述機關和平集會訴求之權利。特別是「總統府、行政院」等作為民主政治中的擔負責任政
治的行政機關,其周圍卻不允許人民集會遊行向其表達意見,已違反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原
則,不合我國憲法保障基本人權之要求,故「禁制區」之設置亦應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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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的主張,是要將集遊法針對這四點訴求作修改。除了以靜坐表達我們的聲音外
我們還希望透過具體的連署,將贊成卻無法實際參與靜坐的力量也凝聚起來。附上連署書
的格式
http://homepage.ntu.edu.tw/~b95a01110/list.doc若是你/妳支持我們訴求,也可
將這樣一份連署書下載下來請親朋好友填妥,寄到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二十一號,台大
青澄社收」我們也歡迎其他各校響應串聯的聯絡人在校內發起連署。
台大也將在這個禮拜內於
小小福擺設連署攤位。你/妳的一份力量,將為台灣的人權發
展帶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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