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Wa (StevenWa)
看板NCCU07_LawA
標題[民訴] 一位認真同學的提問:關於一部請求
時間Tue Apr 20 20:43:14 2010
同學提問:
抱歉學長打擾遺下
想問一下,關於主題七:一部請求那一題如於一部請求訴訟中,提起餘額請求的話,是否
違反重複起訴原則因為實務判決據沈冠伶老師文章所說,係將一部請求與餘額請求,透過
聲明範圍將實體上請求權劃分為兩個訴訟標的依照這樣邏輯推論下來,就不會違反重複起
訴原則?還是說,要透過無權利保護必要(因為原告可以在原訴中透過訴之追加制度而不
用提起他訴)去駁回後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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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下:
因沈老師的那篇在台土的文章,我上次印給姜老師的時候,不曉得丟那去了,暫時失踨了
。所以我不曉得您所指的實務見解所指為何,我比較不能理解您的問題所在,我簡單地就
以下的問題暫且回答如下,若您還有疑問,歡迎再來信洽詢,非常謝謝!
主題七:一部請求
甲為原告,列乙為被告,起訴聲明求為判決命乙應給付甲新台幣(下同)八十萬元,主張之
事實略為:乙於九十三年五月五日向甲借貸一百五十萬元,借期一年,因乙迄今尚未返還
,爰先請求其中八十萬元(下稱本件訴訟)。
(一)在本件訴訟繫屬中,甲如就上開借款餘額七十萬另外對乙起訴請求時,乙及後訴法院
應如何處理?
(二)在本件訴訟經法院判決確定後,甲始就上開借款餘額七十萬元對乙起訴請求時,乙及
後訴法院應如何處理?(95台大法研)
說明:
這題出在台大法研,「相當高的蓋然性(證據法的觀念Orz)」是許士宦老師出的,他有獨
到的有利見解,同學有興趣去看一下許士宦老師程序保障與闡明義務那本書,頁225以下
。我們這邊講一下學說通說就好,
一、學說通說脈絡下:
(一)若採一部請求肯定論的前提下:
80萬(姑且命其叫A),殘部70萬(姑且命其叫B),A、B是不同的訴訟標的,則(一)小題,就
甲就上開借款餘額70萬(B),提起平行訴訟,則平行之後訴,不會違反民訴§253。(二)小
題當然也沒有違反民訴法§400Ⅰ的問題,亦可以合法提起。
(二)若採一部請求否定論的前提下:
(A+B)整個就是一個訴訟標的,因此(一)小題違反§253、(二)小題違反§400Ⅰ,法院均
應依民訴法§249Ⅰ7款裁定駁回。
二、實務見解
(一)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六二九號判決
次查所謂一部請求,係指以在數量上為可分之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為給付目的之特定債權,
債權人任意將其分割而就其中之一部分為請求,但就其餘部分不放棄其權利者而言。就實
體法而言,債權人本得自由行使一部債權;在訴訟上,則為可分之訴訟標的,其既判力之
客觀範圍以訴之聲明為限度,自應認僅就已起訴部分有中斷時效之效果。被上訴人請求上
訴人給付美金十二萬四千八百四十八元,折算新台幣似逾三百萬元,被上訴人為假扣押之
執行行為時,僅請求就上訴人在花旗銀行台北分行之存款在新台幣三百萬元範圍內發扣押
命令,倘僅為一部請求,能否就全部債權有中斷時效之效果,亦待查明。上訴論旨,指摘
於其不利部分之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非無理由。
(二)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七七號判決
按原告最初明示就數量上為可分之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為給付目的之特定債權為分割,並僅
對其中數量上之一部債權而起訴,尚未放棄其餘殘額部分債權之請求(即學說上所稱之「
一部請求」)者,於實體法而言,固得自由行使該一部債權,惟在訴訟法上,乃為可分之
訴訟標的,其既判力之客觀範圍仍以該起訴之聲明為限度,且祇就該已起訴部分有中斷時
效之效果,其因「一部請求」而起訴之中斷時效,並不當然及於嗣後將其餘殘額擴張請求
之部分。查被上訴人因上訴人安讚公司等人於隔鄰興建房屋而受損害,並就其損害先於第
一審請求系爭房屋修繕費用,又於原審擴張請求房屋折價損害,顯將同一侵權行為所生可
分之損害賠償債權,分割為數次而請求,依上說明,應認其僅就已起訴部分有中斷時效之
效果。原審見未及此,徒以被上訴人擴張請求部分與起訴之基礎原因事實同一,應以起訴
之時點計算時效等由,進而為上訴人不利之論斷,自有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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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29.39
※ 編輯: StevenWa 來自: 111.243.29.39 (04/20 20:44)
※ 編輯: StevenWa 來自: 111.243.29.39 (04/20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