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Wa (StevenWa)
看板NCCU07_LawA
標題[民訴] 99台大法律研究所民事訴訟法試題
時間Wed Mar 3 10:31:30 2010
99台大法律研究所民事訴訟法試題(民法組、商法組)
說明:一、;二(一);三題,均為上學期上課範圍,同學可以加以研習。
一、甲就教於律師表示:因「美美大廈」之頂樓及外牆有滲漏水問題,於民國99年1月間
由該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主任委員乙1出面,請甲施作防水工程,範圍包括美美大廈頂樓全
部及乙1…乙20戶共20戶之外牆部分,至於乙21…乙30戶等10戶因檢查無漏水,故未包含
於施工範圍,工程款約定為新台幣(以下同)100萬元,尚有80萬未給付。甲於施作完成後
,多次向乙1請款,均無結果。乙1並推諉表示,因少數住戶反對由管理委員會自每個月向
各住戶所收取之管理費用中支付該筆修繕費用,故甲應自行向乙1…乙20等住戶收取工程
款云云。問:(25%)
(一)甲為實現該80萬債權而有意起訴利用同一道程序解決紛爭時,得以何人為被告?
(二)甲如只將美美大廈管理委員會列為被告,起訴請求給付80萬元,受訴法院經審理後作
成容認原告請求之判決而告確定,該確定判決之效力是否及於美美大廈之全體住戶乙1…
乙30?如其中住戶乙10不服該判決時,得否提起第三人撤銷訴訟?
說明:(二)小題,同學可以參考,台灣法學雜誌,99年2月修法實務整理特刋,民事訴訟
法最新實務見解整理,頁155-156,98上792判決。(981數位教學網參照)
二、美美大廈之住戶乙1…乙30長年亦受鄰近工廠排放臭氣及噪音污染所苦,懷疑係丙公
司所設置之工廠機器所為,屢向丙反映,但丙均表示:丙之工廠並無製造噪音及排放臭氣
,臭氣之來源不明;況乙1等人並無受有損害云云。問:(25%)
(一)乙1等人得否以該大廈管理委員會為原告,起訴請求丙應賠償各住戶10萬元,並不得
繼續製造噪音以致妨害生活?
(二)於起訴前,乙1得否聲請法院命丙應提出產品製造來源、成分及產製過程等文書資料
,並進入丙工廠取樣以查明臭氣來源?如丙向法院表明,該工廠生產之產品成分乃高度機
密之事,提出恐有洩密之虞云云,法院應如何處理?
說明:(一)小題同學可參重點講義民事訴訟法第十一回,或台灣法學雜誌,99年2月修法
實務整理特刋,民事訴訟法案例研究,頁223-226。
三、試研閱如下附件所示之契約書,說明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在李乙遲至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仍未照協議書上約定為履行時,林甲如有意解決紛爭,
應如何循民事訴訟所定程序辦理?該法用以構成相關程序之理論基礎或法理依據為何?其是
否以客觀實體法(民法)規範之貫徹為首要目標(25%)
說明:同學可參重點講義民事訴訟法第一回。
四、假使上開題「三」之林甲依法定程序將李乙列為被告,向該管法院起訴,聲明求為判
決命李乙支付新台幣八萬元,並陳述如附件所示協議書上記載之事實(下稱本訴訟)。對此
,被告聲明求為判決駁回原告之訴,辯稱:李乙未有過失加害行為,係因受強暴脅迫才簽
名於該協議書云云。在此情形下,受訴法院應如何著手審理本訴訟、整理其爭點?應如何
排定審理之先後順序?其所應循之相關審理原則為何?(25%)
說明:爭點整理程序,這部分下學期亦為姜世明教授所觀注之重要議題,煩請同學於相
關課程進行階段,留心研習。
Ⓞ協議書
一、林甲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日在台北車站附近之人行道上,遭李四駕車衝撞,以致物
損人傷。為此,李四願賠償新台幣(以下同)八萬元予林甲,並由陳丙為保證人。
二、前項債務之履行方法為:自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起按月於每月十五日各支付一萬元,
如有一期不履行時,視為全部到期。
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八日
立協議書人
債權人林甲(簽名)
債務人李乙(簽名)
保證人陳丙(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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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11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