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maix (枋漁)
看板NCCU07_LawA
標題[請益] 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連署書 反波波訴求
時間Mon Apr 27 00:25:54 2009
這個問題是我哥丟給我的(他在長庚念醫學)
最早,是2007年在PTT的"medstudent"版上發出的相關文字及討論
爾後(2008)有人再放至"Gossiping"也就是有名的八卦版上。
主要是
有許多台灣學生因為學測或者指考的失利
(講好聽一點是失利,但事實上就是差很多考不上)
考不上台灣的醫學院,因而轉至波蘭的醫學大學就讀
念完了四年以後 考完台灣的醫師國考(醫師國考錄取率大約五成)
沒有經過實習的階段 就輕鬆成為住院醫師 然後開始行醫
而以長庚為例:大四下開始醫學生就開始進出醫院,跟醫生一起問診;
大五開始見習,大六大七則開始實習,就理論上的實習與實際操刀的訓練,
我認為是台灣的學生在訓練上比較完善與紮實。
曾經有個波蘭留學回來的學生說他們也有經過實習,但是相較於台灣訓練了四年
他們的實習時數完全不能比。
也有人說,波蘭醫學院的學生也是相當嚴格,要進入很容易,要畢業很難:
這是對波蘭醫學院的"波蘭學生"而言,國際班的學生,根本沒有這樣的問題
通常這樣的學校分成兩種班級:一種是波蘭人的班級 一個是國際學生班
波蘭學生班就是嚴格的教學,而國際學生班的部分,則是考不好沒關係、有補考
反正四年一定讓你畢業。
在這樣的環境下訓練出來的醫學生,連波蘭當地都不敢用。
(medstudent的
#19z6IRUN篇)
以下是我哥哥請我幫忙的連署問題
還有他稍微整理的一些相關資料:
1. 入學資格:波蘭只要代辦和該大學認定合格即可入學。測驗包含故其入學根本是輕而易
舉,故有41級分學生楊梅治平中學體育班同學高三一畢業,就往海外就讀波蘭醫學院。
http://www.sendspace.com/file/yx5f5b 這是一個醫學生用電話錄音打去林氏代辦
http://www.liemg.com.tw/tw/ 問的,所以究竟入學資格難與否就請大家自行判斷。
2. 畢業資格和執業資格:他們在當地是亞洲國際班,而且畢業後在波蘭本地不能執業喔。
而且他們在台灣能否考醫師國考也值得商榷,後附有法源及討論。這時候就會扯出一個
學歷甄試(錄取率2~3%)的問題,這個學歷甄試主要適用在本身教育部不被認可的國外醫
學系有修畢證書後,得以參加考過而得到台灣醫師的執業資格。在這樣的亞洲班內幕下
,波蘭台生的認證資格是否太過草率,在當地不受用,沒有臨床實習經驗,回國可直接
國考。
┌──────┬────────────┬────────────┐
│ │ 波蘭台生 │ 台灣醫學生 │
├──────┼────────────┼────────────┤
│ 入學 │ 自行判斷,每年各大學 │ 聯考篩選全國1300名/年 │
│ │ 合起來約100+名 │ │
├──────┼────────────┼────────────┤
│ │ 四年修畢”學科” │ 二年級已有專業科目 │
│ 修業 │ 並無當地的實習 │ 三四(專業學科為主) │
│ │ │ 四(加上跟醫生問診) │
│ │ │ 五六七(專業學科+見實習)│
├──────┼────────────┼────────────┤
│ 現階段取得 │ 回台可直接考過國考, │ 以上課程全部修畢 │
│台灣醫師證書│ apply 即可執業。 │ 國考通過, │
│ 之方法 │ │ 始有醫師執照。 │
└──────┴────────────┴────────────┘
3. 我們的訴求
*九大地區歸國醫學生納入學歷認證體系之必要*
(一)維持台灣醫師總量控管之意義
(二)維持醫學系聯招入學之公平性(這就是不能說繳了$,念畢業,就可以回來考照)
4. 曾經有波蘭波茲南大學(這是一所台生常念的波蘭醫學系)
校長來台澄清他們不是野雞大學。
┌────────────────────────────────────┐
│給波茲南大學校長 林氏代辦公司 波蘭醫學生及其家長六問 │
│ │
│
1. 波茲南大學的世界排名為何? │
│ │
│ 你們校長不敢答,不要逼大家幫你們查! │
│ │
│
2. 波蘭的醫療水準在歐洲排名為何? │
│ │
│ 歐盟三十一國,
波蘭25名排名倒數還只贏少數落後國家 │
│
http://www.healthpowerhouse.com/files/2008-EHCI/EHCI-2008-report.pdf │
│ │
│
3. 你們口中優秀的台生,自己敢不敢留在波蘭用? │
│ │
│
國際學生班的學生,不能在當地考照喔! │
│ 當然不敢自己用啊!這種好貨色你們台灣自己慢用 │
│ │
│
4. 林氏代辦公司仲介波蘭醫科學歷從中獲利多少? │
│ │
│ 該公司每年掌握亞洲120個醫學生配額 收每名學生10000美元代辦費用 │
│ 從中獲取數億暴利!拿台灣人民生命去賣錢!可恥! │
│ │
│
5. 如果優秀,為什麼要怕學歷甄試,還要求落日條款? │
│ │
│ 因為知道自己程度心虛嗎? │
│ │
│
6. 為何要用九十七年第一次醫師執照榜首來魚目混珠? │
│ │
│ 選擇報考人數少且考生多為先前落榜生的考試來證明實力 很光榮嗎? │
│ │
└────────────────────────────────────┘
在此呼籲波茲南大學、林氏代辦公司、波蘭醫學生及其家長,以及替他們發聲的媒體和
立委人命是不能被你們這群利益集團操縱的!
台灣醫學生沒錢沒勢,但是我們還有理想性
用錢財權勢踐踏社會公平正義和國民健康的人我們同聲譴責!!
5. 相關連結:
波波一覽表
http://file2.ws/popo2
代辦的真面目
http://www.taiwandoctor.idv.tw/
(其中提到:請您速與我們聯絡,因為名額有限,趁台灣法律尚未封殺前,機不可失…)
還劃線咧… ^^^^^^^^^^^^^^^^^^^^
我們全民有何訴求
http://www.docchen.com/Taiwan_Medical_Petition.pdf
波蘭醫師懶人包討論串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76818
6. 〈附錄〉
再者,談到醫學生報名國考的資格問題,在醫師法中寫到:
┌────────────────────────────────────┐
│
醫師法第二條 │
│ │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
│ │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
│ 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
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
│ │
└────────────────────────────────────┘
接下來看教育部採認規定辦法:
┌────────────────────────────────────┐
│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
│ │
│
第 8 條 國外學歷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始得認定: │
│ │
│ 一、畢(肄)業學校應為已列入參考名冊者。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為當地 │
│ 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
│ 二、修業期限、修習課程,應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
│ │
│ 而目前有爭議的東歐學歷,不管是期限(四-六年)課程 │
│
(沒有實習 大體用模型考試)都和國內同級同類學校完全不同。 │
│ │
└────────────────────────────────────┘
另外考選部上面的規定也寫到:
┌────────────────────────────────────┐
│
醫師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 │
│ │
│ 持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在本法第四條之一所定地區或國家之學歷, │
│
應以實際在該等地區或國家修畢全程學業始予認定。(比如說實習) │
│ │
└────────────────────────────────────┘
因此,從過去、現在到未來:
醫師法已經清楚的寫到
沒有實習就不能考醫師國考,
教育部採認國外學歷時也沒有檢查東歐醫學院校的修業期限、課程與國內完全不同,
而
現在要推行國外醫學生要先回台灣實習才能考國考,
也違反了要實際在就讀的國家完成所有學業(包括實習)才能考國考的醫師法施行細則
另外也提供以往考試院針對不符合考試資格的人的處理方式。
┌────────────────────────────────────┐
│
考試院 公告 中華民國98年 2月19日│
│ 考臺組臺二字第 09800012271號│
│ │
│主旨:公告撤銷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吳圓│
│ 之考試格資格,並吊銷其考試及格證書。 │
│ │
│說明:吳圓未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0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 導遊人員考試規則第 5條規定之應試資格,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 23條第 4款規定,經本院第11屆第21次會議決議,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吊│
│ 銷其考試及格證書。 │
│ │
└────────────────────────────────────┘
最後附上此次公聽會的時間與地點:
http://0rz.tw/gajgB
如果大家對這個問題還需要更詳細的資訊
還可以去medstudent查找相關訊息
以上:]
我最近應該也會幫我哥跑跑連署吧
因為我覺得沒有經過實習就當醫生
連波蘭本身都不敢用的學生
實在是不能保障國人的安全呀。
謝謝大家看完 超多的
我會親自找你們連署:)
會有連署紙本出現唷
再次謝謝大家看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55.174
※ 編輯: xmaix 來自: 140.119.155.174 (04/27 01:42)
1F:推 wjck00383:如果我們能接受一個平民化且非菁英的法學教育,我不曉得 04/27 03:52
2F:→ wjck00383:醫學教育怎麼不能大眾化呢?總不能說反正法律人又不會草 04/27 03:55
3F:→ wjck00383:菅人命,所以我們當然鼓勵廣設法律系、學分班、甚至補習 04/27 03:57
4F:→ wjck00383:非正統法學教育出身來的法律人吧。亦即若我們不懷疑念個 04/27 03:59
5F:→ wjck00383:技職然後靠補習就考上司法官的人擁有豐厚法學素養,那留 04/27 04:00
6F:→ wjck00383:波醫師們自當用同一標準看待。 04/27 04:00
7F:→ wjck00383:另實務上目前的醫療事故,當事人皆為台灣本土醫學院出身 04/27 04:02
8F:→ wjck00383:的醫師。留波醫師目前似未有任何的醫療事故記錄,總不能 04/27 04:04
9F:→ wjck00383:因此就期待他們犯錯吧.....。又醫界一直抗拒將醫療侵權 04/27 04:06
10F:→ wjck00383:行為的舉證責任倒置。對比下來,恐有嚴以律人,寬以待人 04/27 04:07
11F:→ wjck00383:更正--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之疑慮吧。 04/27 04:08
12F:→ xmaix:重點就是在沒有經過實習呀 連台灣的學生沒經過實習都會犯錯 04/27 11:19
13F:→ xmaix:那你怎麼能保證波蘭學生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 沒有人期待他 04/27 11:20
14F:→ xmaix:們犯錯 倒是希望能遏阻這樣的現象加以修正 你敢給沒有實習過 04/27 11:21
15F:→ xmaix:就當住院醫師的人看病嗎? 04/27 11:21
16F:→ xmaix:現在的訴求在於希望能確保他們回國後也和台灣學生一樣除了有 04/27 11:22
17F:→ xmaix:考課本內的知識以外也要強迫實際實習的經歷(叫做二階段學歷 04/27 11:23
18F:→ xmaix:甄試) 第一階段考學科和大體模型 第二階段強迫實習一年 04/27 11:23
19F:→ xmaix:如果還有問題再問我八:) 04/27 11:24
20F:→ xmaix:如果他們真的和台生一般優秀的話 為什麼波瀾當地也不敢用呢? 04/27 11:39
21F:→ xmaix:支持修法的最終目標是:"波蘭醫學生回台需考學歷甄試!!"這樣 04/27 11:40
22F:推 wjck00383:我能充分理解你的看法。 04/27 13:21
23F:推 jobshencbsil:問題在司法考試跟醫生考試性質不同 04/27 13:33
24F:推 jobshencbsil:司法特考錄取率不到十啪,但是醫生的證照考試 04/27 13:33
25F:推 jobshencbsil:落榜率也不到十趴 04/27 13:34
26F:推 wjck00383:以同標準要論菁英化,法學院也要總量控管才是 04/27 13:35
27F:推 jobshencbsil:所以今天不管你是怎樣考上司法特考大家都不會懷疑你 04/27 13:35
28F:推 jobshencbsil:的實力,但是醫生的考試就不是 04/27 13:35
29F:推 jobshencbsil:醫生國考部分我晚上在問我同學 先洗澡 掰 04/27 13:36
30F:→ wjck00383:現在於臺灣法學院受正統法學教育出身的學生仍是半成品, 04/27 13:36
31F:→ wjck00383:要經國考律訓司訓才能上場辦案。私心以為法學院扮演的角 04/27 13:37
32F:→ wjck00383:色可以再加強。還是接受我們在現制不是菁英的現實吧@@ 04/27 13:39
33F:推 jobshencbsil:我不知道一職再靠北現行司法政策跟波蘭醫生可能 04/27 13:44
34F:推 jobshencbsil:能力不夠會害死人有什麼關係啦 04/27 13:44
35F:推 jobshencbsil:如果吳同學覺得司法考試有問題也可以PO一篇文章出來 04/27 13:45
36F:推 jobshencbsil:不然焦點很容易被模糊掉 04/27 13:45
37F:推 jobshencbsil:然後醫生證照考試應該是五0啪..我說錯對不起 04/27 13:46
38F:推 wjck00383:那應是比較,不是靠北。一件事情單獨來看與跟另一件相似 04/27 23:40
39F:→ wjck00383:的事情比較,後者應能了解更多事情的全貌。當然角度不一 04/27 23:42
40F:→ wjck00383:樣與身分不一樣也會導致不同的結論。推文是嘗試從其他角 04/27 23:44
41F:→ wjck00383:度提出的見解。 04/27 23:46
42F:推 jobshencbsil:那當我們在討論醫生拿出法學院菁英制做到了什麼比較? 04/28 08:35
43F:推 wjck00383:我在上面的推文比過啦:) 04/28 13:05
44F:推 hohuihsin:借轉 謝謝 05/02 03:08
45F:→ xmaix:謝謝樓上 一起加油吧 05/02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