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oved (碧法兒)
看板NCCU07_BANK
標題Re: [疑問] 關於會計學
時間Wed Aug 29 16:58:18 2007
※ 引述《FLclover1989 (Clover)》之銘言:
: 會計學的梁嘉紋教授
: 聽說是個不錯的教授
: 但是選了好像就會衝到下學期的民法概要
: 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說這學期就有去修民法概要的話
: 有辦法抵掉我們下學期該有的必修民法概要的學分嗎
: 或者說...這樣的方式學校會接受嗎?
1.「民法概要」已為整開課程,請同學至
全校整開課下選「民法概要」即可。
2.系上民法概要為必修課,三學分。所以同學僅能選三學分之「民法概要」
或是四學分(或以上)之「民法概要」
(可以多抵少,但不能以少抵多,並填寫一張「替代學分申請書」,
這和我之前請翰文 po 的有點出入,在此更正。)
3.以多抵少按註冊組規定,
不能顛倒修習,並且上下學期都必須修習且通過,方可承認此學分。
以上。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提出。
-助教
※ 編輯: Beloved 來自: 140.119.79.106 (08/29 17:04)
1F:推 hsuang:那選上學期的概 還是需要填單子 給主任簽名?? 08/30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