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oved (碧法儿)
看板NCCU07_BANK
标题Re: [疑问] 关於会计学
时间Wed Aug 29 16:58:18 2007
※ 引述《FLclover1989 (Clover)》之铭言:
: 会计学的梁嘉纹教授
: 听说是个不错的教授
: 但是选了好像就会冲到下学期的民法概要
: 所以想请问一下如果说这学期就有去修民法概要的话
: 有办法抵掉我们下学期该有的必修民法概要的学分吗
: 或者说...这样的方式学校会接受吗?
1.「民法概要」已为整开课程,请同学至
全校整开课下选「民法概要」即可。
2.系上民法概要为必修课,三学分。所以同学仅能选三学分之「民法概要」
或是四学分(或以上)之「民法概要」
(可以多抵少,但不能以少抵多,并填写一张「替代学分申请书」,
这和我之前请翰文 po 的有点出入,在此更正。)
3.以多抵少按注册组规定,
不能颠倒修习,并且上下学期都必须修习且通过,方可承认此学分。
以上。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提出。
-助教
※ 编辑: Beloved 来自: 140.119.79.106 (08/29 17:04)
1F:推 hsuang:那选上学期的概 还是需要填单子 给主任签名?? 08/30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