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1987 (欽)
看板NCCU06_LawFl
標題[公告] 董保城老師行政法專題報告
時間Tue Apr 8 15:23:25 2008
※ [本文轉錄自 NCCU06_LawLt 看板]
作者: chin1987 (欽) 看板: NCCU06_LawLt
標題: [公告] 董保城老師行政法專題報告
時間: Tue Apr 8 15:22:55 2008
1.報告時間是5/31(六),在綜院113,請同學們別忘記時間地點!
2.報告題目臚列於下,請同學們自行揪團(4~5人)
「寄站內信」向我報名,含姓名、學號
採先佔主義制,本次報告無重複主題之情狀,請大家儘速辦理,謝謝!
之前已經有登記要做報告的組別,不須再重新登記報名
法三法學 詹朝欽
題目:
一、行政爭訟程序中有所謂「處分主義」、「辯論主義」、「職權調查主義」、
「直接審理主義」、「言詞辯論主義」在行政程序、訴願程序與行政訴訟程
序中如何進行?
→施函妤 許依蘋 葉伊馨
二、何謂保護規範理論?對於公務員怠於執行職權而生之國家賠償責任有何關聯?
試述之。
→張巧旻、盧佩君、廖昱筑、廖彤雲、鍾宜臻
三、暫時權利保護在行政訴訟法上有何規範,對實務運作上有何效果?
→劉彥麟 周逸超 林京鴻 范呈愷 羅傑 黃德聖
四、「特別犧牲理論」之法理、內容與要件為何?此一理論在我國司法院大法官
解釋有何適用?試說明之。
→黃眉滋 張佳如 李思儀 王奕晟
五、何謂「行政法人」,我國引進行政法人之理論背景、優劣點與努力方向為何?
→張哲瑋 鍾宛軒 陳韋伶 於沁瑩 邱芷若 朱家恩
六、何謂「無名訴訟」,在行政訴訟法之未來發展為何?
→許乃文 向乾瑋 黃玉雯 簡 珣
七、行政機關不作為方式有具體、抽象行為,人民針對行政機關不作為應如何訴願、
行政訴訟、國家賠償?試分別敘述之。
→袁嘉欣 林佑賢 吳冠逸 李佩錦 蔡中寧 辛佩羿
八、以下各子題,就行政組織而言為何?期作成行政處分,應向何單位提起訴願?
1.內政部民政司
2.經濟部國貿局
3.台北縣深坑鄉戶政事務所
4.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5.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
6.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7.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陳柏仁、羅尹柔、許琬婷、謝惠雅、鄭涵勻
九、甲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作成「撤銷執照」
裁處書,甲公司不服,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訴願委員提起訴願,遭駁回。甲公司旋
向台灣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經審理後,台灣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作成「
訴願決定撤銷」,其撤銷理由主要係『˙˙˙本件原告(即甲)不服報告(通傳會)所為
撤銷執照之處分,而向被告提起訴願,被告依上開規定(訴願法第58條)應重新審查,
其既未依原告之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理應儘速具答辯書,並將必要之關係文
件送於訴願管轄機關,竟未依上開規定為之,而自為訴願決定,顯然抵觸訴願法第58
條規定之本旨,故原訴願決定於程序上具有嚴重瑕疵,基於當事人利益,自應由本院
加以撤銷,由被告檢卷送請法定訴願管轄機關(即行政院)重新為適法之審議˙˙˙』
試問:
1.何謂行政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否為行政機關?其與一般行政機關有何不同?
2.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做成之處分,訴願管轄機關為何?台灣臺北高等行政法
院對本案判決是否合法?請敘明己見。
3.被告若不檢卷送請行政院重新審議,原告應如何處理?
→王雅香奉 陳姵吟 許品逸 林鈺恩 顏君儀 吳怡蒨
十、「代宣誓具結」引進我國行政執行法可行性之探討。
十一、義務人名簿引進我行政執行法可行性之探討。
→陳俐吟 蘇珊平 戴佑如
十二、案例如下:
案修正前之老人福利法第28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依法申請許可而成立之老人福利
機構者,處其負責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經限期申請設立許可
或辦理財團法人登記,逾期仍未辦理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並公告其名稱,且得令
其停辦。」該法於96年1月31日修正公佈,上開法條經修正為現行條文第45條規定:
「設立老人福利機構未依第36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設立許可,或應辦理財團法人登記
而未依第36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期限辦理者,處其負責人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
萬元以下罰鍰即公告其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第一項)...(第二項略)經依第一項規
定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再處其負責人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
鍰,並另於一個月內對於其收容之老人予以轉介安置;其無法辦理時,由主關機關
協助之,負責人應與配合。不配合者,強制實施之,並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
萬元以下罰鍰(第三項)」。台北縣政府查獲未立案老人福利機構,依修正前老人福
利法第28條第一項規定處一罰鍰並命限期三個月改善之處分,其改善期限跨越至96
年1月31日老人福利法修正日之後,嗣該法修正後,經再次查獲該機構仍未依規定申
請立案,在行處罰時,就應先該法第45條第一項裁罰,或逕依該條第三項規定裁罰?
按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
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
受處罰者之規定。」上開從新從輕原則之適用,以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為
要件。台北縣政府查獲未立案老人福利機構,依修正前老人福利法第28條第一項處
以罰鍰並命三個月改善之處分,其改善期限跨越至96年1月31日老人福利法修正公佈
日後,該等機構違反限期改善義務之行為,即得為裁處之時點,係發生於老人福利
法修正實施後,顯非行為後法律有變更之情形,應適用裁處時之法律即修正後老人
福利法第45條之規定,據以處罰。至於可否逕依該條第三項規定裁罰,或應先依該
條第一項裁罰,因涉及有無信賴保護原則適用問題,請討論之。
→林鼎越 吳弘堯 林柏甫 陳協德 楊元豪
十三、案例如下:
戶籍法第14條前段規定「出生,應為出生之登記」。第47條第一項規定 :「戶籍登
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其申請逾期者,戶政事務所仍應
受理。」第53條規定:「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間為登記之申請者,處新台幣三百
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下罰鍰。」同一母親同次
懷胎為雙(多)胞胎,登記時物別辦理出生登記,則雙(多)胞胎於法定期間申報出生
登記之處罰,究以單一行為處罰一次,或為數行為處以多次罰鍰?
違反戶籍法第14條、第47條有關嬰兒出生後三十日內,應為出生登記之規定;係以
不作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即違反作為義務),認定其是否一行為,不以不作為是否
同一時間為準。如單一之行為可防止多數不作為效果發生,則該不作為係一行為違
反數個行政法作為義務;如必須多數作為始能完成多數義務,則通常可認其不作為
構成數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作為義務,而不問其義務內容是否相同。
(參考林錫堯,《行政罰法》2005年六月版,p.57~58)
為本案認定其是否為「一行為」,容有不同意見,請研討之。
→陳育良 陳侑宜 錢紀安 曾慶方
十四、公務員與國家之間傳統定位為「特別權力關係」:又我國對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之
制裁採雙軌制,試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特別權力關係」近年來已被學者取代為「特別法律關係」,試說明之。
2.雙軌制內容為何?
3.不服制裁之救濟程序如何?
4.懲處制度之存在是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5.同一事件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不予懲戒者,主管長官可否依考績法再予懲處?
→曾承堯、鄧皓天、陳威宏、王震惟、李紀寬
--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
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娥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迴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1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115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129.51 (04/08 20:15)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208.38 (04/09 00:03)
1F:→ chin1987:請儘量不要超過五個人 謝謝!! 04/09 00:04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51.118 (04/09 12:38)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51.118 (04/09 12:39)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218.167.77.28 (04/09 23:34)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27.21 (04/10 17:59)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29.31 (04/12 17:26)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29.26 (04/14 10:52)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61.216.82.79 (04/16 22:59)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59.117.68.195 (04/17 23:19)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27.28 (04/23 17:35)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140.119.27.28 (04/23 17:38)
※ 編輯: chin1987 來自: 59.112.81.72 (04/25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