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SINGZ (最後我們都餓了....\)
看板NCCU06_LawFl
標題Re: [心得]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時間Tue Oct 24 23:24:42 2006
關於老師說的話,我有幾點意見想說的,
老師說的是大部分我是覺得很對,
如果文化盃不能夠快樂練習,
純粹只是因為壓力而不得不參加,那真的會很痛苦,
畢竟每個人都不喜歡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但難道我們要苛責負責人求好心切嗎?
且我也對他感到很抱歉,
因為當初在開監委會時,
監委們及學會對於要不要請教練有一些討論,
那時做出的決議是,
如果在事前的練習不能達到一定水準,
或是沒有一定的人數出席的話,
即代表沒有請教練之必要。
或許是因此,學弟妹才會要求很高。
但除此之外,老師所說的我都不太能認同。
他說,不懂為什麼去宿營前要花一個多禮拜來小隊聚、排小隊劇,
也不懂為什麼一定要強迫學弟妹們來參加文化盃,
我們以身為學長姊的身份要求學弟妹們做他們不想做的事,
說得我們好像壞人一樣。
先說一下迎新宿營,
迎新宿營,輝哥如果不懂為什麼不先問一下呢?
他只有聽大一的意見,這樣子公平嗎?
迎新宿迎之所以重要,現在大一的可能還沒有感覺,
但在大學跟國高中又不一樣,那個時候是同一群人整天在一起上課,
你要認識人很容易,但是大學卻缺少如此機會,
學會辦這個活動是希望能夠大家認識彼此,
多增加互動的機會,
上了大學難道你想要誰也不認識的過完這四年嗎?
不過如果他們不喜歡,自然可以退出,這一屆一定也有人沒有參加的阿。
學會辦這個活動是辦心酸的嗎?
最後只換了學弟妹們一句「沒辦法唸書」
讓我為學會覺得不值得。
再來說文化盃,
文化盃對各系都有不同的期望,有些系是要求快樂參加,有些系則以獲勝為必要,
法律系以前確實對文化盃不敢興趣,甚至說更清楚一點,
是對所有全校性事務不敢興趣,
而這個「以前」,至少是以我們所知或是上屆所知的「以前」沒有參加,
這樣子至少會有二~三年沒有參加,這對我們來說已經夠久遠了,
我是懶得去查,
但三年的空白對每年都由不同人所組成的系學會來說,是很長的,
長到足以斷了紀錄。
這點沒必要追究吧。
至於老師說的他那一屆有參加,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前」吧。
每一屆人都有每一屆人的想法,
而要形成重視或是不重視,是視其上屆的學長姊怎麼灌輸他們,
我們會重視文化盃,不否認是上屆學長姊帶給我們的,
但我們也在練習及比賽中得到了樂趣,
所以也這麼告訴下一屆的學弟妹,
「文化盃很重要,因為我們有參加的人都超愛它的。」
而下一屆的想法也是我們這一屆教給他們的,
難道他不是也在練習的過程中得到樂趣而才想把它發揚光大嗎?
我還記得,孟華正妹學姊說的,(還是別人阿?)
「不想要帶給他人法律系只會死讀書的觀感」
我非常認同她說的話,
如果這四年你只認得圖書館的冷氣很強,只認得王澤鑑的書看都看不完,
那你根本就是白來了,
大學四年是人生中最精華的歲月,你卻只在唸書中渡過,
我為你感到不值。
法律系的冷漠是超級可怕的,
明明法律就是種利器,讓你在現在這個法制社會能夠無往不利的利器,
但是法律系的學生卻只會整天窩著看書,
我們沒有時間參與全校事務,因為書很多看不完。
或是沒時間參與系上的活動,因為書很多看不完。
好吧,到最後你出了社會當了律師、司法官又怎樣,
你很厲害,但是你缺少了感同身受的想法,
你只會賣弄法律,但你不會了解受害人的痛苦,
因為你不懂。
最後我要說,如果這一屆大一的是這種想法的人居多,
那也是無所謂,因為每一屆的心態都不同,
我們也不能夠逼你們吧
我只是希望下次
學弟妹們能夠再給文化盃一個機會,不要太快去否定它。
以上,法律四鄭昀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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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boy751022:文化盃的重要性也因人而異 學長姐的努力大家都看的到 10/25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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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papaya2001:執行方式的改進,或許可以有營前沒那麼多小隊聚占去 10/25 00:34
19F:→ papaya2001:那麼多的夜晚,然後仍然能達到感情凝聚的目的 10/25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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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F:→ i52046:以和為貴吧... 10/25 01:09
27F:→ boy751022:是不衝突 但若想獲勝 花時間是在所當然 我不認為可以兼씠 10/25 01:07
28F:→ boy751022:顧 若兩方面都參加 結果兩方面都參與不足而表現差強人 10/25 01:10
29F:→ boy751022:意 那是對活動的不尊重 也是對自己的不尊重 所以 10/25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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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F:推 ryuichi7623:其實我也有打系隊耶..學弟我想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10/25 01:10
32F:推 Lachsis:我覺得文化盃固然重要,但不代表不參加就是很不關心系'上 10/25 01:14
33F:→ boy751022:也許雙方都誤解了吧 10/25 01:14
34F:→ boy751022:先別談別的 這篇文章的用意何在呢 10/25 01:16
35F:→ boy751022:其實 光是在這裡推文 就表示我們有參與活動的想法了 10/25 01:18
36F:推 Osoar8: 其實 光是在這裡推文 只代表你剛好坐在電腦前面 10/25 01:21
37F:推 Lachsis:我覺得學長姐沒必要說成沒參加文化盃就是要唸書幹嘛吧 10/25 01:23
38F:→ boy751022:如果不想為系上盡力 我早躺在床上了 10/25 01:23
39F:推 roxanne0615:這篇文章的用意只是針對老師提到的部分提出另一群人(렠 10/25 01:24
40F:→ roxanne0615:參加過的人)的觀點,並且在文末希望大家再給文化盃一 10/25 01:25
41F:→ roxanne0615:點機會讓你們感受到我們曾經有的感動,如此而已。 10/25 01:26
42F:→ roxanne0615:這真的也是很快樂的活動啊!!!!別被嚴肅的討論影響了~ 10/25 01:27
43F:推 boy751022:我同意 謝謝學長姐的費心 我可以認同這個觀點了 10/25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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