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low1982 (她適合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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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媒改受阻 誰之過? 積極佈局台灣媒體/姚文智
時間Wed Dec 28 19:56:06 2005
2005.12.28 中國時報
媒改受阻 誰之過? 積極佈局台灣媒體
姚文智
在政府主動提出兩年九十二億特別預算擴建公共廣電集團後,社會上仍有質疑政府對
媒體公共化誠意的批評;本週在討論「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關鍵時刻,我盼望大
家花幾分鐘,聽聽新聞局對「公股處理條例」及未來媒體產業發展的看法。
其實,以新聞局的立場,「公股處理條例」的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只是一個最最基
本的政策目標,層次是很低的。重要的反倒是,如何透過公股處理的安排,配合其他的政
策或預算,逐步完成台灣媒體產業與環境的合理佈局。透過法案的制定,我們認為除了民
營化的台視之外,更具進步性、積極性的政策目標有三:
第一,重建華視成為一個具有民營化活力的公共化電視台。試行一個在純粹公共電視
(百分之百無商業性)與純商業電視之間的營運模式,這個定位,有點仿效近來製作「大
長今」膾炙人口的韓國文化電視台(MBC),製作優質節目,可接受健康的廣告,激勵營
收與效能,減少政府補助,避免各國公視倚賴政府預算的通病。在此定位下,我們希望課
以公視經營階層更多責任,尤其在效能管理上,所以政府捐出華視已達一百億以上資產,
經營階層應該有能力自行處理民股的問題,不應該再由政府編列預算買來捐出。這是衡量
公視與華視現狀,為了避免公視集團保守化、官僚化的考量,絕非政府取巧或撒手不管,
相信剛剛買下中視的買家,一定可以理解我的看法。
第二,遷移華視到南部,平衡嚴重的南北資訊落差。台灣廣電媒體幾乎全數集中於台
北,原先登記於高雄設立的民視,也因市場考量早就把總部遷至台北,但「台北看天下」
,仍是所有中南部閱聽大眾心中之痛,政府沒有理由在擴大公視六倍規模的同時,還對台
灣南部的媒體近用權、在地觀點、資訊鴻溝、媒體人才與文化環境,全部視而不見。所以
我們在法案第十三條提出了督促華視五年內遷移南部的意見,應該得到支持。
第三,保障員工權益,兼顧公平正義。台、華視基層員工權益應該得到保障,作法上
,如朝野共識同意,參照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的規定,處理相關結清及離退,其補償費
用也應由台視及華視自行負擔。至於民股的權益應該得到尊重,但是也不宜無限上綱,一
昧討好。尤其是民股的老股東,在我個人意見,照理應該無償捐出才對。過去威權壟斷老
三台的時代,這些老股東靠著國家政策管制,獲取龐大的利益,不知早已賺回幾倍、甚至
幾十倍的資本額回家,如今榮景不在,卻必須由政府民脂民膏預算買回,豈有此理?但今
天民股仍得公司法保護,所以我們採行華視減資處理的方式,部分股東可以保留或捐出,
給予公共化的華視有更寬廣的空間協商處理,才有辦法兼顧公義的原則。
限於篇幅,我們的主張無法一一在此說明,但是在我從政的歷程當中,總是希望任何
時刻、任何議題,各項政策或法案都能整合多種目標。比如說,我曾經提過,台北火車站
可以做更有效率的應用,一方面,可以是國家的門戶,另一方面,也可做為國家級的影音
博物館或展示館。同樣的,公股處理條例,除解決黨政軍退出的媒體結構問題,我們也希
望能有更積極、更大步向前,開大步走大路的作法,這些道理都是一樣的。
當然,上述行政院版法案的精神,我們希望得到理解與支持,未來釋股的作業一定會
在公開、透明的原則下辦理,但是真的不宜每一個審查委員會或小組,在野黨都要提出政
黨比例組成,變成干擾立法進程的障礙。
十二月二十六日的期限已過,無線三台都在這幾天人事或資本都有了變化,我願相信
朝野都有壓力,也願重建互信,重開協商之前,我真心誠意地再將我們的想法,再向社會
大眾報告,接受檢驗,不周之處也可調整,但至盼我們追求的最重要目標:現階段廣電媒
體的推展與佈局,可以實現。(作者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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