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CUEcon (政大經濟系公告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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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95.2學分費、語言設備使用費及延畢生應補繳之學雜費相關
時間Wed Apr 11 16:03:39 2007
95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費繳費單已送至系辦公室,請有需要繳費之同學來系辦領取或自行
上「第一銀行」網站列印繳費單。
另請需要繳費之同學詳閱以下說明:
一、首揭繳款單係包含學分費、語言設備使用費及延畢生應補繳之學雜費等項目。
二、繳款方式,請逕參閱繳款通知單背面說明或於本校網站首頁點選「在校學生」、「學
分費查詢」後,輸入學號及密碼即可查詢。
三、若未收到或遺失單據者,請逕上「第一銀行」網站列印繳費單。
四、依本校學則第19條規定:逾期未繳納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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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系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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