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CUEcon (政大经济系公告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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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95.2学分费、语言设备使用费及延毕生应补缴之学杂费相关
时间Wed Apr 11 16:03:39 2007
95学年度第2学期学分费缴费单已送至系办公室,请有需要缴费之同学来系办领取或自行
上「第一银行」网站列印缴费单。
另请需要缴费之同学详阅以下说明:
一、首揭缴款单系包含学分费、语言设备使用费及延毕生应补缴之学杂费等项目。
二、缴款方式,请迳参阅缴款通知单背面说明或於本校网站首页点选「在校学生」、「学
分费查询」後,输入学号及密码即可查询。
三、若未收到或遗失单据者,请迳上「第一银行」网站列印缴费单。
四、依本校学则第19条规定:逾期未缴纳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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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系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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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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