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312 (G.K.)
看板NCCU04_PSYCH
標題Re: .......ㄚ霸的台大...不要欺負張振聲好嗎?.. …
時間Sat Sep 18 23:38:05 2004
※ 引述《goup1 (gogogoup)》之銘言:
: 一﹑2004/9/7為了張振聲之事到台北,
: 與住在台灣大學附近的親戚開汽車做現場時間測試,
: 1.想知道:
: 從台大校本部的校大門口到三軍總醫院急診部門口,開車需花多少時間?
: 以及,
: 從台大校本部的校大門口到台大醫院急診部門口,需花多少時間?
: 2.測試結果:到三總只花了1分又10秒,
: 到台大醫院花了14分鐘!
: 汽車所走的路線如下:
: (1)去三總:校大門口→左轉進新生南路,前進約50公尺→
: 左轉進羅斯福路,前進約50公尺→右轉進羅斯福路四段24巷→
: 前進約50公尺,右轉進汀州路三段→前進約100公尺即到達三總急診部。
: (只經過一個紅綠燈,且剛好是綠燈)
: (2)去台大醫院:(四年前救護車送張振聲到醫院的路線)
: 校大門口右轉→新生南路→左轉進入仁愛路→右轉進林森南路→
: 左傳進徐州路,往前走,台大醫院急診部在左邊。
: (距離應有2.5公里,經過很多紅綠燈)
: (不相信我的人,可以自己前往試試)
: 3.得到結論:
: 送張振聲去醫院的救護車若送張振聲到三總,
: 從現場到三總時間只需2分鐘!
: 反之,若送張振聲到台大醫院,時間最少要8分鐘!
: (台大校方的對外調查報告說,救護車當天花8分鐘到達台大醫院)
: 8分鐘-2分鐘=6分鐘
: 單單沒送最近醫院這一項,就延誤了6分鐘!
: 同學們,對心跳停止的張振聲而言,差這6分鐘您知道有多關鍵?
: 二﹑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9條:『救護人員應依救護指揮中心指示前往現場急救,
: 並將緊急傷病患送達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 張振聲是VT/VF之室顫患者,最急需的是電擊器和儘早電擊,
: 因此對VT/VF患者而言,只要有電擊器的醫院就是適當醫院,
: 所以對張振聲而言,三軍總醫院就是最近適當的醫院!!!
: ...
: 同學們,張振聲是我們張家延誤致成植物人的嗎?不是啊,
: 可是所有照顧的工作和醫護費用卻是我們在支付啊,
: 您認為這樣合理嗎?
: 同學們,您真的認同台大校方的這種『快速救醫,毫無延誤』的做法嗎?
: 請您進入下面網站看看(增添很多資料),
: 這是張振聲家屬的控訴和怒吼:
: http://www.taconet.com.tw/jscha/
這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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