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312 (G.K.)
看板NCCU04_PSYCH
标题Re: .......ㄚ霸的台大...不要欺负张振声好吗?.. …
时间Sat Sep 18 23:38:05 2004
※ 引述《goup1 (gogogoup)》之铭言:
: 一﹑2004/9/7为了张振声之事到台北,
: 与住在台湾大学附近的亲戚开汽车做现场时间测试,
: 1.想知道:
: 从台大校本部的校大门口到三军总医院急诊部门口,开车需花多少时间?
: 以及,
: 从台大校本部的校大门口到台大医院急诊部门口,需花多少时间?
: 2.测试结果:到三总只花了1分又10秒,
: 到台大医院花了14分钟!
: 汽车所走的路线如下:
: (1)去三总:校大门口→左转进新生南路,前进约50公尺→
: 左转进罗斯福路,前进约50公尺→右转进罗斯福路四段24巷→
: 前进约50公尺,右转进汀州路三段→前进约100公尺即到达三总急诊部。
: (只经过一个红绿灯,且刚好是绿灯)
: (2)去台大医院:(四年前救护车送张振声到医院的路线)
: 校大门口右转→新生南路→左转进入仁爱路→右转进林森南路→
: 左传进徐州路,往前走,台大医院急诊部在左边。
: (距离应有2.5公里,经过很多红绿灯)
: (不相信我的人,可以自己前往试试)
: 3.得到结论:
: 送张振声去医院的救护车若送张振声到三总,
: 从现场到三总时间只需2分钟!
: 反之,若送张振声到台大医院,时间最少要8分钟!
: (台大校方的对外调查报告说,救护车当天花8分钟到达台大医院)
: 8分钟-2分钟=6分钟
: 单单没送最近医院这一项,就延误了6分钟!
: 同学们,对心跳停止的张振声而言,差这6分钟您知道有多关键?
: 二﹑紧急医疗救护法第29条:『救护人员应依救护指挥中心指示前往现场急救,
: 并将紧急伤病患送达就近适当医疗机构。』
: 张振声是VT/VF之室颤患者,最急需的是电击器和尽早电击,
: 因此对VT/VF患者而言,只要有电击器的医院就是适当医院,
: 所以对张振声而言,三军总医院就是最近适当的医院!!!
: ...
: 同学们,张振声是我们张家延误致成植物人的吗?不是啊,
: 可是所有照顾的工作和医护费用却是我们在支付啊,
: 您认为这样合理吗?
: 同学们,您真的认同台大校方的这种『快速救医,毫无延误』的做法吗?
: 请您进入下面网站看看(增添很多资料),
: 这是张振声家属的控诉和怒吼:
: http://www.taconet.com.tw/jscha/
这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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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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