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dsome (向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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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何賴傑&朱石炎老師刑訴課輔
時間Fri Oct 27 00:26:50 2006
第五次上課時間11/2(四)晚上7:00~9:00
地點在綜合270408(如有更換另行通知)
請來上課的同學先預習林鈺雄老師教科書第六章及第七章的部分
並請閱讀最高法院91年第7次及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另外有幾個題目也請先行思考一下:
一、縣長候選人甲涉嫌於縣長競選期間,意圖讓另一候選人乙不當選而散布不實錄影帶,
經乙向檢察官按鈴申告而由檢察官偵辦中。檢察官A以證人身分傳喚製作該錄影帶之甲競
選團隊文宣組之成員丙丁兩人到庭具結作證。訊問中,丙具體陳述製作錄影帶經過,丁則
表示不知情。A認丙丁兩人有違反選罷法之嫌疑,於訊問後,逕命丙丁具保。於丙丁提供
保證金後,將兩人釋放。後A未再訊問丙丁,即起訴丙丁違反選罷法。法官審理時,丙丁
皆否認犯罪,法官以丙於偵查中之自白,判丙丁皆有罪。試問該判決之合法性。
(93政大刑法組第一題)
一、 甲因殺人未遂罪名被檢察官提起公訴,甲選任A律師為辯護人。審判中,法院已
經依法通知A到場,但A因疏於注意,未於審判期日到場。審判長遂當庭臨時指定公設辯
護人V為到場的甲辯護,進行審判,並於該日辯論終結。試附具理由,說明本案所踐行之
程序是否合法?若本案判決結果為被告無罪,試問情形有無不同?(95律師第一題)
二、 某雜誌社主編甲,涉嫌觸犯刑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洩露國防秘密罪,經高等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向高等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案件後即為被告指定律師乙
為被告義務辯護,審判期日,甲到庭拒絕陳述,法院遂不待其陳述逕行辯論,甲突然憤而
退庭,法院於甲退庭後,對乙告知,被告所為可能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之洩露國防以
外秘密罪,乙則表示辯護意旨詳如辯護意旨狀,惟始終未見提出辯護意旨狀,法院宣示辯
論終結,並如期宣判,以被告觸犯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判處有期徒期拾月,試問判決所踐
行之訴訟程序是否適法,理由何在?(92律師第三題)
三、 下列第一審法院之判決是否適法?試具理由解答。
(一) 被告被起訴觸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險安全罪嫌,於審判中因智能障礙無
法為完全之陳述,又未選任辯護人為己辯護,法院依憑卷證資料,認事實甚明,且案屬微
罪,情節不重,爰就檢察官及被告之陳述辯論,逕行審理終結,諭知科處罰金之判決。
(89律師第三題第一小題)
四、 第一審法院雖變更起訴法條,論上訴人某甲以竊盜罪及傷害罪;但經檢察官以某
甲應構成準強盜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及加重強盜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為理
由,提起上訴。某甲雖已選任陳律師為其辯護人,但於審判期日陳律師未受通知到庭,審
判長乃臨時指定公設辯護人為某甲辯護,經辯論終結而為判決。試附具理由,詳加說明此
等訴訟程序是否合法?(77司法官第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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