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powpong (抉擇)
看板NCCU03_PSYCH
標題[轉錄][轉錄]同學們,等著被記大過吧!
時間Sun Apr 10 11:01:28 2005
※ [本文轉錄自 NCCU02_PSYCH 看板]
作者: hlet (啦~) 看板: NCCU02_PSYCH
標題: [轉錄]同學們,等著被記大過吧!
時間: Sun Apr 10 01:08:21 2005
※ [本文轉錄自 NCCU_SEED 看板]
作者: ray90209007 (學運?) 看板: NCCU_SEED
同學們,等著被記大過吧!
4月12日,咱們一起向學校要個說法
時間:4月12日,中午12:00。
地點:行政大樓正門前。
喊聲單位:政大種子社。
日前,一位社會系的同學因為路權問題與學校教師起爭執,之後又在貓空Grumble板上為
文發洩情緒,該位老師認為學生不尊重師長,於是要求學校給予同學一大過兩小過的處分
,將於4月12日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此外,也有消息指出G板可能因此廢板。消息傳出後
,政大網路社群在G板以及學生會板上有不少的討論及關注,包括人車分道、言論自由、
學校行政權等議題。而作為一群關注政大校內公共事務的同學,我們認為這次「人車事件
」及其後續透露出了政大現行學生獎懲、申訴制度的問題,值得各位政大人深思。
現行《國立政治大學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辦法》及《國立政治大學學生申訴辦法》中,規
定兩委員會均由15至19名委員組成。然而,15至19名委員中,學生代表僅有2名;目前政
大全校在學學生14940人,教師613人,以上的人數比例反映在攸關學生權益的獎懲委員會
、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中,竟是只佔所有委員2/19的學生代表?而且兩項辦法均無註明學
生代表之權利,倘若校方欲做成不利學生之決議,區區兩名學生代表有何能力捍衛學生權
益?以師大為例:獎懲委員會學生代表除學生會兩人外,還有學生議會各學院代表各一人
、研究生代表一人,佔所有委員組成近1/2。學生和教師同為大學教育主體,理應享有對
等權利,何以政大學生與教師間的權力關係竟是如此不對等?
在國外校園民主、學生自治的經驗裡,早已有「學生法庭」之設置,由學生擔任法官、組
成陪審團,自行討論、決議學生獎懲相關事件。而在台灣,包括宜蘭的卓蘭全人中學、台
南和順國中、沙鹿北勢國中、高雄縣大津國中等校也都有類似之建制。為什麼我們的政大
不但落後國外,甚至還比不上國中?這就是號稱進步的大學校園?
基於以上,我們提出兩點訴求,希望政大校方能有所回應並激起政大學生對自身權益的思
考:
1. 修改《國立政治大學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辦法》及《國立政治大學學生申訴辦法》,
增加二委員會學生代表人數並將學生與教師比例調整為至少1:1。
2. 修改過程中應召開公聽會,由全校師生共同討論代表人數、比例及產生辦法。
今天「人車事件」發生在社會系的同學身上,明天類似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不
合理的事情不會自動變得合理,一個更好的政大需要我們共同努力。4月12號中午,咱們
一起向學校要個說法!
政大種子社
※ 編輯: hlet 來自: 61.230.123.34 (04/10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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