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I (勇敢!!!)
看板NCCU02_MJOUR
標題轉錄--方老師的回應
時間Thu Apr 17 18:17:11 2003
※ 本文轉錄自 貓空行館[A_Journalism] 看板
作者: leticia (dazed) 看板: A_Journalism
標題: Re: OH!MY GOD!是我看錯嗎?
時間: Thu Apr 17 12:09:01 2003
謝謝這位朋友的來信。這些觀點我都明白,這些道理我自己也在課堂上講過;為什麼我
擔任評選工作?於我而言,制度當然該改,但是,在沒有更動之前,愈多人參與、我認
為可以使監督效益發揮愈高──我指的「愈多人」不是有特定立場的人、我指的「監督
效益」不是看死特定立場的媒體,而是公民監督媒體這事。我曉得這目前聽起來很傻氣、
甚至愚蠢,但是認為我們蠢不可及、認定我們是打手,一大半是因為看到的是這幾天媒
體報導,或者,容我只說一句─
聽到了新評會對這前製、過程、與結果的不斷批評。新評會當然可以批評、大家都可以批
評,我認為公佈評審委員名單並無不妥,但是媒體用什麼框框來看待我們?其他競標
團隊用什麼框框(一個我自己不會採用的框框) 來看待我們?我百口莫辯
曾經這種評選會前、在新聞局廁所裡遇到之前認識的
提案人,我大剌剌地笑著打招呼,對方客客氣氣回應,口裡只說等會兒進去就裝作不認識
我不懂為什麼要裝作不認識?走回評選會房間的路上,我忽然懂了,對於一個認為認識
、有交情就有「偏好」的人,她當然建議結果塵埃落定之前要裝作不認識,而我,是不會
因為與對方「識得」、與對方「政治立場」同異就已有定見的,只是,沒人相信。
我和翠珍的投書被中時刪去一段,講的正是世界上各地媒體監督的工作性質;中時週二
報導一出,我接到學生來信慰問,說即使我在公害防治會、又是裁判,他了解我,
我會公平處理,我十分驚駭,問他讀什麼報、怎麼讀的?他不是特例;來信來電,
都問我怎麼會當這個突發的、「助紂為虐」的、「為虎作倀」的「勢力」的打手。
我們的投書想補充、提供報紙不報導的這重要背景資訊,也想說明這麼多人讀報讀成
讀成此時首開惡例、評鑑平面媒體、讀成平面媒體評鑑之後就記點、嚴懲,與報紙報導
角度觀點有關。我當然要說話,我被誤解至此。
為什麼不在新聞局當下反對這專案計劃、掉頭走人?我自己問自己,我也問最近不斷批
評的媒體、學者、立委與專家;這是個嚴肅的問題,不是用來賴皮脫責的。我們都知道
這制度行之有年啊。如果今天是新評會拿到這案,挨批的
基礎依然存在,這還是個政府出資委託民間團體執行的監督案,過去鮮有人批評,我也
是,但是,我始終支持結構性改革、也以極有限的力氣參與制度性改革;今天新聞局招標
,我認為比過去直接委託好(我說的是制度,但是我並沒有就此認定過去新評會得利,)
而這背景媒體略去不提,我認為讀者應該知道。知道以後,再判斷不遲。
陳文茜曾經直接列舉了這個那個一堆民間媒體監督單位,說是都領了現在政府的錢,問我
為什麼我們學者不批評、舉發?我當下不清楚她說的是真是假,通話過後,我努力收集資
料,也請問資深老師與做公部門與非營利組織研究的朋友,究竟政府出資與民間團體工作
之間的關係,有哪種看待方式。不是我原本不知應然與實然、不是我不知道媒體監督
與被監督的政府關係不同於其他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關係,但是,光說「言論自由」不夠啊
,光說「不拿政府一分錢」(我不是說媒體監督組織就該拿錢、政府就該灑錢)不夠啊,
我們要捐錢、要跳進去監督、要知道現在錯綜複雜的關係怎麼回事。我看到了公開招標
較先前制度開放的優點,沒有細思這個始終是政府出資的制度的問題,為什麼?也許當下、
以前、現在,我和許多現在批評的人一樣,並不是認為國民黨時代可以、現在為什麼不可
以;我是認為2月18日受邀參加了一項例行業務評選。
至於得標團隊監督內容不是報導的色情暴力,而是報紙要聞版的新聞內容,為什麼如此?
到目前為止,我都覺得我不應該細說評選過程。我反對「淨化」這用語與概念,新聞局說
要擴大解釋,我聽到了對於要聞版中popular politics的分析計劃、我提出了我的具體建
議。媒體近日摘錄的話語許多不實,但是,媒體的資訊就是大家對這事情認知的基礎。
很多人說「果不其然」是這團隊中選、很多人說一看這些成員背景就知道必定獲標。我不
知道如何思考回應這樣的評語。我不贊成「放著現成的某新聞評議團體不去壯大」這樣的
說法,媒體觀察監督團體愈多愈好,絕對不該只有一個、只有「正統」,就像公共電視?
該只有一個一樣的道理。至於對於不同團隊成員背景到他們行為的引申,我在投書中誠懇
地要求持這邏輯的人說清楚,我不明白。每到選舉,就有人詢問我我從事媒體工作的家人
的政黨屬性,這樣的探問意思是有什麼樣的黨派屬性、有什麼樣的血統、就有什麼樣的作
為與取向,或者,探問的人在玩猜猜看的遊戲,看看答案是否符合他們端看電視時的所思
所想。我不怪這樣想的人,我也管不了大家腦子裡的東西,台灣的社會太畸型,但是我真
的無法這樣思考。我在新聞研究所唸書的時候,正是台灣推行政治改革、廢止萬年國代的
時候,我親近的家人是老國代,我有意無意就受到知情的人的冷言冷語,我知道制度有病
,但是為什麼我個人有過,因為我的血緣關係?如果個人在重要位置,當然需要檢視,
我不是說這次評選沒有問題,我想說的是我從來就抗拒這種不流動的思考、抗拒貼人標籤
、被貼標籤,想告訴我「真相」的人必須對這真相有更清楚的說法。
我自覺不是公私牽扯不清,我要說這些是因為我的生命經驗讓我對於這次被誤解、被媒體
這樣去頭結尾呈現而使我看起來成了一個我自己最看不起的人,十分痛苦。我知道,
自己痛苦就算了,更重要的是制度可以如何改變、媒體、監督者、政府與在學院的人可
以、應該如何互動,我希望可以藉此討論清楚。但是,媒體這樣歇斯底里,我不抱希望。
※ 引述《catwalk (今時已不同昨日)》之銘言:
: 我是一個畢業已久的學生,或許是畢業太久了,做事也有一陣子了,搞不清楚
: 現在的學術風向;然而,看到昨天(四月十六號),方老師和吳老師的投書,我有
: 點驚駭:是我閱讀能力出了問題嗎?還是到了需要重新在職進修的時刻?為什麼兩
: 位老師的立論,和我以往在新聞所所學到的東西,或是一向所思考的議題,不甚一
: 樣?在此如果有「後浪」能夠指點我這個「前浪」,避免我「死在沙灘上」,我願
: 聞其詳。
: 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新聞媒體當然需要監督,但是再怎麼樣,也輪不到被
: 監督的政治力來「反監督」,說得更清楚明白一點,就是輪不到新聞局來監督。更
: 何況,這個新聞局,和以往的新聞局,並沒有兩樣;它一方面掌握著媒體賴以維生
: 的執照核發權,一方面有擁有豐沛龐大的預算,去灌注它所支持的所謂「民間團體
: 」,去遂行它所謂的「監督」。說得更明白一點,你要我如何相信,靠著政府發包
: 而能得到媒體監督權的所謂「民間團體」,真的能夠如何客觀超然的行使所謂的「
: 監督權」?(修過媒介政治經濟學的同學,說句話吧!)
: 我的不能理解,出自於兩個方面:第一是這個號稱「媒體公害淨化某某會」的
: 單位,第二個就是新聞局。首先,在這個拿著政府預算,卻想來幫助新聞局「淨化
: 媒體」的所謂「民間組織」上(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一句話:打著紅旗反紅旗)
: ,我的疑問是:如果這個組織,真的可以做到所謂的「監督媒體,淨化社會」,那
: 麼,之前戮力不懈、孜孜矻矻的新聞評議會,真是情何以堪?就我的了解,新聞評
: 議會也有參與這次的招標作業,但是,據工作人員透露,最後還是「果不其然」讓
: 這個「媒體公害淨化某某會」的組織得標,這何異於打了新聞評議會一個大耳光?
: 我的疑問在於:一、我們到底是應該致力於培養一個真正公正、客觀、超然的新聞
: 評議組織,使其既能有效地監督媒體報導,其地位又能杜悠悠之眾口,還是需要每
: 年分散資源?分別交由不同的媒體,在不同的成員與基點上,來進行媒體評鑑?有
: 這樣的必要嗎?更何況,評鑑媒體報導的工作,過去新聞評議會也沒少做過。二、
: 要了解一個組織是否能夠做到獨立客觀公正超然,最簡單的分析指標有兩個:一個
: 是看它的資金來源,一個是看它的成員背景,這兩點我相信所有為公共電視喉舌打
: 拚過的師長學友們,當不陌生;當我們回過頭來,用這兩把量尺,去檢視這個所謂
: 「媒體公害防治基金會」的資金來源,與成員背景之後,我們不難發現,外界的疑
: 慮,真是其來有自。
: 我的第二個不能理解,就是在新聞局的主動出面管理上。就我以往所學,我的
: 了解是,幾乎沒有任何一個學者,贊同由新聞局來進行媒體管理工作;對於新聞局
: ,它的出路只有兩個:它要不就是乖乖回到政府化粧師的角色,盡好政府媒體公關
: 的職責,要不就是裁撤它,行政院像現在一樣,專設新聞發言人,然後管理媒體的
: 工作,交給公正客觀獨立超然的組織來進行;怎麼會像現在一樣,一個好好的新聞
: 局長,該做媒體公關,政府發言人的角色不做,除了疊床架屋,再找來一個政府發
: 言人,還要想辦法安插他的職等之外,新聞局竟然三番兩次對媒體毛手毛腳起來,
: 不是要記點評鑑,以執照要脅媒體,就是研擬出版品管理法,在廢除出版法多年之
: 後,竟然大開歷史倒車?
: 對於兩位老師的說法,我也有一點不能理解的,兩位老師在投書中說:「(觀
: 察平面媒體)行之有年,年年進行,此乃新聞局例行業務,往年交由特定團體執行
: ,今年轉為「公開招標」;新聞報導中對於這種業務的例行性、慣常性為何略去不
: 表?......如果例行性業務(再次強調,不是新聞局執行,而是委託)中「監督」
: 、「他律」字眼令人毛骨悚然,新聞媒體是不是可以清楚說明何以過往媒體監督與
: 媒體無涉,而今媒體監督卻使得特定勢力如虎添翼、令媒體心驚若此?」如果我讀
: 得沒錯的話,這段話倒真是令我「心驚」了;我的理解是:由政府來管制媒體,不
: 管是管理也好,管制也罷,在民主社會中都是開言論自由倒車的行為,過去這麼做
: 過,不代表這麼做是對的,也不代表現在依然可以這麼做,這不是落入以往民進黨
: 辯解的:「為什麼以前國民黨都可以這麼做,現在我們就不能那麼做?」如果這是
: 錯的,過去這麼做,你現在當然不能這麼做,要不然選你出來幹嘛?以往新聞局可
: 以管理管制媒體,就代表現在新聞局也可以做同樣的事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真
: 不禁想問民進黨治下的新聞局,你們和你們以往批評批判不遺餘力的國民黨時代新
: 聞局,有什麼差別?恐怕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吧!
: 然而,我真正不解的,則是兩位老師的投書,我希望是我的理解錯誤,要不然
: 的話,我實在無法苟同兩位老師的看法。最後,容我再重申一次我的觀點:我身為
: 一個媒體工作者,當然覺得媒體應該監督,但是,絕對不應該是由政府管制機構出
: 面監督,就算是出錢資助,也不行。我也覺得,放著現成的「新聞評議會」不去強
: 化壯大,沒事搞一個什麼「媒體公害防治基金會」出來,實在有點匪夷所思。
: 報告完畢,我要去睡覺了,明天一早還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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