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I (勇敢!!!)
看板NCCU02_MJOUR
标题转录--方老师的回应
时间Thu Apr 17 18:17:11 2003
※ 本文转录自 猫空行馆[A_Journalism] 看板
作者: leticia (dazed) 看板: A_Journalism
标题: Re: OH!MY GOD!是我看错吗?
时间: Thu Apr 17 12:09:01 2003
谢谢这位朋友的来信。这些观点我都明白,这些道理我自己也在课堂上讲过;为什麽我
担任评选工作?於我而言,制度当然该改,但是,在没有更动之前,愈多人参与、我认
为可以使监督效益发挥愈高──我指的「愈多人」不是有特定立场的人、我指的「监督
效益」不是看死特定立场的媒体,而是公民监督媒体这事。我晓得这目前听起来很傻气、
甚至愚蠢,但是认为我们蠢不可及、认定我们是打手,一大半是因为看到的是这几天媒
体报导,或者,容我只说一句─
听到了新评会对这前制、过程、与结果的不断批评。新评会当然可以批评、大家都可以批
评,我认为公布评审委员名单并无不妥,但是媒体用什麽框框来看待我们?其他竞标
团队用什麽框框(一个我自己不会采用的框框) 来看待我们?我百口莫辩
曾经这种评选会前、在新闻局厕所里遇到之前认识的
提案人,我大剌剌地笑着打招呼,对方客客气气回应,口里只说等会儿进去就装作不认识
我不懂为什麽要装作不认识?走回评选会房间的路上,我忽然懂了,对於一个认为认识
、有交情就有「偏好」的人,她当然建议结果尘埃落定之前要装作不认识,而我,是不会
因为与对方「识得」、与对方「政治立场」同异就已有定见的,只是,没人相信。
我和翠珍的投书被中时删去一段,讲的正是世界上各地媒体监督的工作性质;中时周二
报导一出,我接到学生来信慰问,说即使我在公害防治会、又是裁判,他了解我,
我会公平处理,我十分惊骇,问他读什麽报、怎麽读的?他不是特例;来信来电,
都问我怎麽会当这个突发的、「助纣为虐」的、「为虎作伥」的「势力」的打手。
我们的投书想补充、提供报纸不报导的这重要背景资讯,也想说明这麽多人读报读成
读成此时首开恶例、评监平面媒体、读成平面媒体评监之後就记点、严惩,与报纸报导
角度观点有关。我当然要说话,我被误解至此。
为什麽不在新闻局当下反对这专案计划、掉头走人?我自己问自己,我也问最近不断批
评的媒体、学者、立委与专家;这是个严肃的问题,不是用来赖皮脱责的。我们都知道
这制度行之有年啊。如果今天是新评会拿到这案,挨批的
基础依然存在,这还是个政府出资委托民间团体执行的监督案,过去鲜有人批评,我也
是,但是,我始终支持结构性改革、也以极有限的力气参与制度性改革;今天新闻局招标
,我认为比过去直接委托好(我说的是制度,但是我并没有就此认定过去新评会得利,)
而这背景媒体略去不提,我认为读者应该知道。知道以後,再判断不迟。
陈文茜曾经直接列举了这个那个一堆民间媒体监督单位,说是都领了现在政府的钱,问我
为什麽我们学者不批评、举发?我当下不清楚她说的是真是假,通话过後,我努力收集资
料,也请问资深老师与做公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研究的朋友,究竟政府出资与民间团体工作
之间的关系,有哪种看待方式。不是我原本不知应然与实然、不是我不知道媒体监督
与被监督的政府关系不同於其他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关系,但是,光说「言论自由」不够啊
,光说「不拿政府一分钱」(我不是说媒体监督组织就该拿钱、政府就该洒钱)不够啊,
我们要捐钱、要跳进去监督、要知道现在错综复杂的关系怎麽回事。我看到了公开招标
较先前制度开放的优点,没有细思这个始终是政府出资的制度的问题,为什麽?也许当下、
以前、现在,我和许多现在批评的人一样,并不是认为国民党时代可以、现在为什麽不可
以;我是认为2月18日受邀参加了一项例行业务评选。
至於得标团队监督内容不是报导的色情暴力,而是报纸要闻版的新闻内容,为什麽如此?
到目前为止,我都觉得我不应该细说评选过程。我反对「净化」这用语与概念,新闻局说
要扩大解释,我听到了对於要闻版中popular politics的分析计划、我提出了我的具体建
议。媒体近日摘录的话语许多不实,但是,媒体的资讯就是大家对这事情认知的基础。
很多人说「果不其然」是这团队中选、很多人说一看这些成员背景就知道必定获标。我不
知道如何思考回应这样的评语。我不赞成「放着现成的某新闻评议团体不去壮大」这样的
说法,媒体观察监督团体愈多愈好,绝对不该只有一个、只有「正统」,就像公共电视?
该只有一个一样的道理。至於对於不同团队成员背景到他们行为的引申,我在投书中诚恳
地要求持这逻辑的人说清楚,我不明白。每到选举,就有人询问我我从事媒体工作的家人
的政党属性,这样的探问意思是有什麽样的党派属性、有什麽样的血统、就有什麽样的作
为与取向,或者,探问的人在玩猜猜看的游戏,看看答案是否符合他们端看电视时的所思
所想。我不怪这样想的人,我也管不了大家脑子里的东西,台湾的社会太畸型,但是我真
的无法这样思考。我在新闻研究所念书的时候,正是台湾推行政治改革、废止万年国代的
时候,我亲近的家人是老国代,我有意无意就受到知情的人的冷言冷语,我知道制度有病
,但是为什麽我个人有过,因为我的血缘关系?如果个人在重要位置,当然需要检视,
我不是说这次评选没有问题,我想说的是我从来就抗拒这种不流动的思考、抗拒贴人标签
、被贴标签,想告诉我「真相」的人必须对这真相有更清楚的说法。
我自觉不是公私牵扯不清,我要说这些是因为我的生命经验让我对於这次被误解、被媒体
这样去头结尾呈现而使我看起来成了一个我自己最看不起的人,十分痛苦。我知道,
自己痛苦就算了,更重要的是制度可以如何改变、媒体、监督者、政府与在学院的人可
以、应该如何互动,我希望可以藉此讨论清楚。但是,媒体这样歇斯底里,我不抱希望。
※ 引述《catwalk (今时已不同昨日)》之铭言:
: 我是一个毕业已久的学生,或许是毕业太久了,做事也有一阵子了,搞不清楚
: 现在的学术风向;然而,看到昨天(四月十六号),方老师和吴老师的投书,我有
: 点惊骇:是我阅读能力出了问题吗?还是到了需要重新在职进修的时刻?为什麽两
: 位老师的立论,和我以往在新闻所所学到的东西,或是一向所思考的议题,不甚一
: 样?在此如果有「後浪」能够指点我这个「前浪」,避免我「死在沙滩上」,我愿
: 闻其详。
: 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新闻媒体当然需要监督,但是再怎麽样,也轮不到被
: 监督的政治力来「反监督」,说得更清楚明白一点,就是轮不到新闻局来监督。更
: 何况,这个新闻局,和以往的新闻局,并没有两样;它一方面掌握着媒体赖以维生
: 的执照核发权,一方面有拥有丰沛庞大的预算,去灌注它所支持的所谓「民间团体
: 」,去遂行它所谓的「监督」。说得更明白一点,你要我如何相信,靠着政府发包
: 而能得到媒体监督权的所谓「民间团体」,真的能够如何客观超然的行使所谓的「
: 监督权」?(修过媒介政治经济学的同学,说句话吧!)
: 我的不能理解,出自於两个方面:第一是这个号称「媒体公害净化某某会」的
: 单位,第二个就是新闻局。首先,在这个拿着政府预算,却想来帮助新闻局「净化
: 媒体」的所谓「民间组织」上(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打着红旗反红旗)
: ,我的疑问是:如果这个组织,真的可以做到所谓的「监督媒体,净化社会」,那
: 麽,之前戮力不懈、孜孜矻矻的新闻评议会,真是情何以堪?就我的了解,新闻评
: 议会也有参与这次的招标作业,但是,据工作人员透露,最後还是「果不其然」让
: 这个「媒体公害净化某某会」的组织得标,这何异於打了新闻评议会一个大耳光?
: 我的疑问在於:一、我们到底是应该致力於培养一个真正公正、客观、超然的新闻
: 评议组织,使其既能有效地监督媒体报导,其地位又能杜悠悠之众口,还是需要每
: 年分散资源?分别交由不同的媒体,在不同的成员与基点上,来进行媒体评监?有
: 这样的必要吗?更何况,评监媒体报导的工作,过去新闻评议会也没少做过。二、
: 要了解一个组织是否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超然,最简单的分析指标有两个:一个
: 是看它的资金来源,一个是看它的成员背景,这两点我相信所有为公共电视喉舌打
: 拚过的师长学友们,当不陌生;当我们回过头来,用这两把量尺,去检视这个所谓
: 「媒体公害防治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与成员背景之後,我们不难发现,外界的疑
: 虑,真是其来有自。
: 我的第二个不能理解,就是在新闻局的主动出面管理上。就我以往所学,我的
: 了解是,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学者,赞同由新闻局来进行媒体管理工作;对於新闻局
: ,它的出路只有两个:它要不就是乖乖回到政府化粧师的角色,尽好政府媒体公关
: 的职责,要不就是裁撤它,行政院像现在一样,专设新闻发言人,然後管理媒体的
: 工作,交给公正客观独立超然的组织来进行;怎麽会像现在一样,一个好好的新闻
: 局长,该做媒体公关,政府发言人的角色不做,除了叠床架屋,再找来一个政府发
: 言人,还要想办法安插他的职等之外,新闻局竟然三番两次对媒体毛手毛脚起来,
: 不是要记点评监,以执照要胁媒体,就是研拟出版品管理法,在废除出版法多年之
: 後,竟然大开历史倒车?
: 对於两位老师的说法,我也有一点不能理解的,两位老师在投书中说:「(观
: 察平面媒体)行之有年,年年进行,此乃新闻局例行业务,往年交由特定团体执行
: ,今年转为「公开招标」;新闻报导中对於这种业务的例行性、惯常性为何略去不
: 表?......如果例行性业务(再次强调,不是新闻局执行,而是委托)中「监督」
: 、「他律」字眼令人毛骨悚然,新闻媒体是不是可以清楚说明何以过往媒体监督与
: 媒体无涉,而今媒体监督却使得特定势力如虎添翼、令媒体心惊若此?」如果我读
: 得没错的话,这段话倒真是令我「心惊」了;我的理解是:由政府来管制媒体,不
: 管是管理也好,管制也罢,在民主社会中都是开言论自由倒车的行为,过去这麽做
: 过,不代表这麽做是对的,也不代表现在依然可以这麽做,这不是落入以往民进党
: 辩解的:「为什麽以前国民党都可以这麽做,现在我们就不能那麽做?」如果这是
: 错的,过去这麽做,你现在当然不能这麽做,要不然选你出来干嘛?以往新闻局可
: 以管理管制媒体,就代表现在新闻局也可以做同样的事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真
: 不禁想问民进党治下的新闻局,你们和你们以往批评批判不遗余力的国民党时代新
: 闻局,有什麽差别?恐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吧!
: 然而,我真正不解的,则是两位老师的投书,我希望是我的理解错误,要不然
: 的话,我实在无法苟同两位老师的看法。最後,容我再重申一次我的观点:我身为
: 一个媒体工作者,当然觉得媒体应该监督,但是,绝对不应该是由政府管制机构出
: 面监督,就算是出钱资助,也不行。我也觉得,放着现成的「新闻评议会」不去强
: 化壮大,没事搞一个什麽「媒体公害防治基金会」出来,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 报告完毕,我要去睡觉了,明天一早还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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