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kedApe (豈有揚州鶴)
看板NCCU01_PHILO
標題[閒聊] 椅子學導論
時間Mon Nov 27 23:13:55 2006
也許可以先討論定義問題,「椅子」應該如何定義?
提案一:功能。
例如使用上能達成讓人的臀部提高在距腳跟高度一半以上的高度,
使用時能讓腿腓肌休憩,不需支持上身重量。
提案二:意圖。
使用者意圖使某物達成上項功能時則可定義之。
提案三:形式。
擁有「椅子」的形式者皆稱之。若從柏拉圖處覓得理形描述也不失為好參考。
例如具有十五公分見方以上面積的水平固態連續面,
且此連續面之傾斜平均角度不得大於45度,
放置於平面上時與平面相對高度落差大於15公分。
討論完定義問題,不妨開始為椅子設想它在討論中的定位為何。
提案一:客體。
例如做為討論者的主體把椅子放在討論內容中做為討論對象,
椅子存在與討論內容中,被指涉或被提及時,是為椅子,
或者「椅子」的指涉對象。
提案二:主體。
例如與討論主體並列的的個體,有其物自身/物自體/Ding an Sich或其他,
做為存有的依憑,不論其他可觀察的特性為何。
提案三:存有者。
例如當可以列舉一把椅子的存在,或是椅子這種類別是一種存在的類別,
具有現實性(reality, Wirklichkeit),則「椅子」至少是為一存有者。
從討論中定位了椅子,再把定位畢的椅子拿回它的朋伴脈絡中,試求此脈絡。
提案一:互補品、替代品,經濟學角度。
一把椅子的互補品可能是同組同款的椅子,也可是功能上容易搭配使用的桌子;
但具特殊設計的椅子或甚椅組,卻同時是桌子的替代品。
提案二:工具、設備,文明史角度。
以漢文明為例,據考,漢人席地而坐已久,至於唐代,椅子的使用才見普遍,
工藝成就較高的當稱宋明。
提案三:產品、商品,經濟哲學角度。
做為一項產品的椅子,在人的勞動力對其加以形塑後便彰顯其使用價值,
不管是坐在屁股下或是做為七大武器之首的折凳都比它的原料更為合用;
做為一項商品的椅子在進入市場,有其交換價值,便有相對的等價物,
目前常見的是以普遍等價物的貨幣為計算方式,但貨幣在各區域未統一,
有所謂幣值兌換的匯率問題。
戲擬此篇椅子學導論,博君一粲耳。
以提案方式做列舉,為表明提案皆不窮盡此討論;
至於每項提案的描述皆稱例如,也是對此提案本身並無充分良好的解釋力,
不過在此椅子學導論的討論中互文見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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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喜不報憂」這檔事兒應該是這樣:
說一不道二,並且想盡辦法不讓話題扯上三跟四;
當然前提是不打算說謊,只好將實話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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