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meme (等我的靈魂歸來)
看板NCCU01_PHILO
標題看舊文章有感
時間Thu Oct 14 18:20:57 2004
容忍與自由
胡適
十七﹑十八年前,我最後一次會見我的母校康耐兒大學大師布爾先生(George Lincoln Bur
r)。我們談到英國大師阿克頓(Lord Acton)一生準備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沒有寫
成他就死了。布爾先生那天談話很多,有一句話我至今沒有忘記。他說:「我年紀愈大,欲
感覺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爾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這句話我愈想愈覺得是一句不可磨滅的格言。我已經也有「年
紀愈大,愈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的感想。有時我竟覺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
容忍,就沒有自由。
我十七歲的時候(一九0八),曾在「競業旬報」上發表幾條「無鬼業話」,其中有一條
是痛罵小說「西遊記」和「封神榜」的,我說:
王制有之:「假於鬼神時日卜筮疑眾,殺。」吾獨怪夫數千年來之排治權者,之以濟世明
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誣民之學說得以大行,遂舉我神州民族投諸極黑暗之世界
!……
這是一個小孩子很不容忍的「衝道」態度。我在那時候已是一個無鬼論者,所以發出那種
摧除迷信的狂論,要實行「王制」(「禮記」的一篇)的「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
的一條經典!
我在那時候當然沒有夢想到說這話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後(一九二三)會很熱心的給「西
遊記」做兩萬字的考證!我在那時候當然更沒有想到那個小孩子在二、三十年後,還時時留
心搜求可以考證「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時候也完全沒有想想「王制」那句話的歷
史意義。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這樣的: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正,殺。作淫聲異服奇技異器以疑眾,殺。行偽而堅,
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此四誅者,不
以聽。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沒有懂得這一段說的「誅」,正是中國專制政體之下禁
1
止新思想﹑新學術﹑新信仰﹑新藝術的經典的根據。我在那時候抱著「破除迷信」的熱心
,所以擁護那「四誅」之中的第四誅:「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我當時完全沒有
想到第四誅的「假於鬼神??以疑眾」和第一誅的「執左道以亂正的兩條罪名,都可以用來摧
殘宗教信仰的自由。我當時也完全沒有注意到鄭玄注裡用了公輸般作「奇技異器」的例子,
來解釋「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故第二誅可以用來禁絕
藝術創作的自由,也可以用來「殺」許多發明的「奇技異器」的科學家。故第三誅可以用來
摧殘思想的自由、言論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誅,要「殺」「西遊記」「封神榜」的作者。那時候我當
然沒有夢想到我在北京大學教書時,就有一些同樣「衛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
第三誅,要「殺」我和我的朋友們。當年我要「殺」人,後來人要「殺」我,動機是一樣的
:都只因為動了一點正義的火氣,就都失掉容忍的雅量了。
我自己敘述五十年前主張「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的故事,為的是要說明我年紀
愈大,欲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
我到今天還是一個無神論者,我不信有一個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靈魂不朽的說法。但我
的無神論和共產黨的無神論有一點最根本的不同。我能夠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夠
容忍一切誠心信仰宗教的人。共產黨自己主張無神論,就要消滅一切有神的信仰,要禁絕一
切信仰有神的宗教--這就是我五十年前幼稚而又狂妄的不容忍的態度了。
我自己總覺得,這個國家、這個世界,絕大多數人是信仰神的,居然能有這雅量,能容忍
我的無神論,能容忍我這個不信仰神也不信仰靈魂不滅的人,能容忍我在國內和國外自由發
表我的無神論的思想,從沒有人因此用石頭擲我,把我關在監獄裡,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
燒死。我在這個世界裡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大膽懷疑的自由,公開主張無神論的自由了。
﹡ ﹡ ﹡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們都可以看見容忍的態度是最難
得、最稀有的態度。人類的習慣總是喜同而惡異的,總不喜歡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
為。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個宗教
團體總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對的,是不會錯的,所以它總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
必定是錯的,必定是異端、邪教。一個政治團體總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張是對的,是不會錯的
,所以它總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見解必定是錯的,必定是敵人。
2
一切對異端的迫害,一切對「異己」的摧殘,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論的被壓
迫,都由於這一點深信自己是不會錯的心理。因為深信自己是不會錯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
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試看歐洲的宗教革新運動的歷史。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約翰‧高爾文(John C
alvin)起來革新宗教,本來是因為他們不滿意於羅馬舊教的種種不容忍、種種不自由。但
是新教在中歐北歐勝利之後,新教的領袖們又都漸漸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許別
人起來批評他們的新教條了。高爾文在日內瓦掌握了宗教大權,居然會把一個敢獨立思想、
敢批評高爾文的教條的學者塞維圖斯(Servetus)定了「異端 邪說」的罪名,把他用鐵鍊所
在木樁上,堆起柴來,慢慢的活活燒死。這是一五五三年十月十三日的事。
這個殉道者賽維圖斯的慘史,最值得人們的追念和反省。宗教革新運動原來的目標,是要
爭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何以高爾文和他的信徒們居然會把一位獨立
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燒死呢?何以高爾文的門徒(後來繼任高爾文為日內瓦的宗教獨裁
者)柏時(de Beze)竟會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條」呢?
基本的原因還是那一點深信我自己是「不會錯的」的心理。像高爾文那樣虔誠的宗教改革
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確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筆確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麼
他的意見還會錯嗎?他還有錯誤的可能嗎?在賽維圖斯被燒死之後,高爾文曾受到不少人的
批評。一五五四年,高爾文發表一篇文字為他自己辯護,他毫不遲疑的說,「嚴厲懲治邪說
者的權威是無可疑的,因為這就是上帝自己說話??這工作是為上帝的光榮戰鬥。」上帝自己
說話,還會錯嗎?為上帝的光榮作戰,還會錯嗎?這一點「我不會錯」的心理,就是一切不
容忍的根苗。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沒有錯誤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見就是「正義」,
反對我的人當然都是「邪說」了。我的意見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對我的人的意見當然是「魔
鬼的教條」了。
﹡ ﹡ ﹡
這是宗教自由史給我們的教訓: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沒有容忍「異己」的雅量,就不
會承認「異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自由。但因為不容忍的態度是基於「我的信念不會錯」的
心裡習慣,所以容忍「異己」是最難得、最不容易養成的雅量。
在政治思想上、在社會問題的討論上,我們同樣的感覺到不容忍是常見的,而容忍總是很
稀有的,我試舉一個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做例子。四十多年前,我們在「新青年」雜誌上開
始提倡白話文學的運動,我曾從美國寄信給陳獨秀,我說: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願國中人士能平心靜氣與吾輩同
力研究此問題。討論既熟,是非自明。吾輩已張革命之旗,雖不容
3
退縮,亦決不敢以吾輩所主張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獨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納異議,自由討論,固為學術發達之原則,獨於改良中國文學當以白話為正宗之說
,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
匡正也……
我當時看了就覺得這是很武斷的態度。現在在四十多年之後,我還忘不了獨秀這一句話,
我還覺得是最容易引起反對的。
我曾說過,我應該用容忍的態度來報答社會對我的容忍。我現在常常想我們還得戒律自己
:我們若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度量?至少至少我
們應該界約自己絕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我們受過實驗主義的訓練的人,本
來就不承認「絕對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
民國四十八年三月十二晨
--選自「自由中國」第二十卷第六期(民國四十八年三月十六日台北出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