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meme (等我的灵魂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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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看旧文章有感
时间Thu Oct 14 18:20:57 2004
容忍与自由
胡适
十七﹑十八年前,我最後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儿大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
r)。我们谈到英国大师阿克顿(Lord Acton)一生准备要着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写
成他就死了。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愈大,欲
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愈想愈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我已经也有「年
纪愈大,愈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
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一九0八),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业话」,其中有一条
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
王制有之:「假於鬼神时日卜筮疑众,杀。」吾独怪夫数千年来之排治权者,之以济世明
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诬民之学说得以大行,遂举我神州民族投诸极黑暗之世界
!……
这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冲道」态度。我在那时候已是一个无鬼论者,所以发出那种
摧除迷信的狂论,要实行「王制」(「礼记」的一篇)的「假於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的一条经典!
我在那时候当然没有梦想到说这话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後(一九二三)会很热心的给「西
游记」做两万字的考证!我在那时候当然更没有想到那个小孩子在二、三十年後,还时时留
心搜求可以考证「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时候也完全没有想想「王制」那句话的历
史意义。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这样的: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正,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异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
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於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
以听。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说的「诛」,正是中国专制政体之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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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
,所以拥护那「四诛」之中的第四诛:「假於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我当时完全没有
想到第四诛的「假於鬼神??以疑众」和第一诛的「执左道以乱正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
残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异器」的例子,
来解释「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
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的「奇技异器」的科学家。故第三诛可以用来
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着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封神榜」的作者。那时候我当
然没有梦想到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
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们。当年我要「杀」人,後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
:都只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雅量了。
我自己叙述五十年前主张「假於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故事,为的是要说明我年纪
愈大,欲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我到今天还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不信有一个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灵魂不朽的说法。但我
的无神论和共产党的无神论有一点最根本的不同。我能够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够
容忍一切诚心信仰宗教的人。共产党自己主张无神论,就要消灭一切有神的信仰,要禁绝一
切信仰有神的宗教--这就是我五十年前幼稚而又狂妄的不容忍的态度了。
我自己总觉得,这个国家、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是信仰神的,居然能有这雅量,能容忍
我的无神论,能容忍我这个不信仰神也不信仰灵魂不灭的人,能容忍我在国内和国外自由发
表我的无神论的思想,从没有人因此用石头掷我,把我关在监狱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
烧死。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大胆怀疑的自由,公开主张无神论的自由了。
﹡ ﹡ ﹡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容忍的态度是最难
得、最稀有的态度。人类的习惯总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
为。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个宗教
团体总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
必定是错的,必定是异端、邪教。一个政治团体总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
,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见解必定是错的,必定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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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对异端的迫害,一切对「异己」的摧残,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论的被压
迫,都由於这一点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心理。因为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
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试看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的历史。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约翰‧高尔文(John C
alvin)起来革新宗教,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於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但
是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之後,新教的领袖们又都渐渐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许别
人起来批评他们的新教条了。高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居然会把一个敢独立思想、
敢批评高尔文的教条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定了「异端 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所
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的活活烧死。这是一五五三年十月十三日的事。
这个殉道者赛维图斯的惨史,最值得人们的追念和反省。宗教革新运动原来的目标,是要
争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何以高尔文和他的信徒们居然会把一位独立
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烧死呢?何以高尔文的门徒(後来继任高尔文为日内瓦的宗教独裁
者)柏时(de Beze)竟会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条」呢?
基本的原因还是那一点深信我自己是「不会错的」的心理。像高尔文那样虔诚的宗教改革
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确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笔确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麽
他的意见还会错吗?他还有错误的可能吗?在赛维图斯被烧死之後,高尔文曾受到不少人的
批评。一五五四年,高尔文发表一篇文字为他自己辩护,他毫不迟疑的说,「严厉惩治邪说
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说话??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战斗。」上帝自己
说话,还会错吗?为上帝的光荣作战,还会错吗?这一点「我不会错」的心理,就是一切不
容忍的根苗。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没有错误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见就是「正义」,
反对我的人当然都是「邪说」了。我的意见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对我的人的意见当然是「魔
鬼的教条」了。
﹡ ﹡ ﹡
这是宗教自由史给我们的教训: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
会承认「异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自由。但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於「我的信念不会错」的
心里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
在政治思想上、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上,我们同样的感觉到不容忍是常见的,而容忍总是很
稀有的,我试举一个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做例子。四十多年前,我们在「新青年」杂志上开
始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我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我说: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
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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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缩,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独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於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
,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
匡正也……
我当时看了就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现在在四十多年之後,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
我还觉得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
我曾说过,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
:我们若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度量?至少至少我
们应该界约自己绝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
来就不承认「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民国四十八年三月十二晨
--选自「自由中国」第二十卷第六期(民国四十八年三月十六日台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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