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ecan (天天都有新鮮事)
看板NCCU01_MAD
標題Re: [討論] 關於沒有被執行的創意
時間Mon Aug 1 08:48:37 2005
※ 引述《Stormy (彼德洛希卡)》之銘言:
: 剛洗好澡,我只想很不禮貌地、有點離題、有點突兀地說一句:
: 對很多企業主來說,廣告有沒有創意、有沒有風格,真的一點都不重要。重點是不
: 要太誇張,以及夠多或夠聰明的媒體量…
我贊成...廣告畢竟是一個商業行為
廣告創意有時候只是一種協助達到策略目的的工具
如果太過堅持可能連消費者都看不懂的創意,
卻無法打動消費者或達到策略目的,那應該充其量也只是藝術
廠商幹嘛要花那麼多錢來讓廣告公司搞藝術呢?
說個例子好了,這次在廣告營裡,CD放了一支日本得獎廣告
主要在賣隱形眼鏡,內容是一群嘻哈族拿到一顆隱形藥丸,但是要塞到肛門裡才行
於是畫面就出現四個人塞肛門的表情(有點猥褻)
塞完之後,就開始發現身體各部位逐漸隱形,他們就開始脫衣服
只是脫到最後,臉上的鏡框還在,於是他們就說要去買一副隱形眼鏡才夠酷
衝出地下道後,映入眼簾的是該廠商豎立在大樓上的招牌...
CD放完後,問下面的學員如果看到這樣的廣告,會不會想買該牌子
大部分都不想。
CD有點訝異,因為她認為這是她很喜歡的一支廣告,甚至希望有一天能拍一支出來
其實有時候要看客戶那邊的限制吧
越大越global的客戶,限制也越多,能發揮的創意也有限
創意人員會比較喜歡限制較少的客戶,但也得扣著策略,不是無的放矢
廣告代理商的價值應該是在於比客戶了解消費者,
了解用什麼樣的方式與消費者溝通最有效益,因此創意也得讓消費者看懂才行
再好的創意,只要東西不賣,代理商終究逃不掉被換掉的命運。
畢竟客戶端的行銷部門看的還是硬生生的「銷售量是否增加或維持」這點
他們才不管你「廣告的目的在打知名度還是好感度」咧!
: 廣告創意很深奧,但廣告創意也常常是廣告人自爽的標的。到底是深奧還是自爽,
: 依產業別不同。
: 所以,各位朋友,產業界很大,不要以為廣告界是你唯一的出路,即使你念的是廣
: 告所…
這點我倒是很想知道,從廣告所離開後,要怎麼樣才能進入產業界呢?
有可能直接進去嗎?那應該要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要怎麼加強自己,才能跟數以萬計的MBA競爭呢?
: 以上。
--
還記得從夜烤的地方走到營火場的路上
路邊燈光是昏暗的 月色是明亮的 附近是寂靜的
有人高舉火把走在前頭 大家唱著哈利路亞前進嗎?
真是我一輩子都忘不了的奇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40.142
※ 編輯: Ricecan 來自: 218.167.40.142 (08/01 08:52)
1F:→ boogie:人家都數以萬計了 你就讓牠們自相殘殺吧 61.62.107.225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