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ecan (天天都有新鲜事)
看板NCCU01_MAD
标题Re: [讨论] 关於没有被执行的创意
时间Mon Aug 1 08:48:37 2005
※ 引述《Stormy (彼德洛希卡)》之铭言:
: 刚洗好澡,我只想很不礼貌地、有点离题、有点突兀地说一句:
: 对很多企业主来说,广告有没有创意、有没有风格,真的一点都不重要。重点是不
: 要太夸张,以及够多或够聪明的媒体量…
我赞成...广告毕竟是一个商业行为
广告创意有时候只是一种协助达到策略目的的工具
如果太过坚持可能连消费者都看不懂的创意,
却无法打动消费者或达到策略目的,那应该充其量也只是艺术
厂商干嘛要花那麽多钱来让广告公司搞艺术呢?
说个例子好了,这次在广告营里,CD放了一支日本得奖广告
主要在卖隐形眼镜,内容是一群嘻哈族拿到一颗隐形药丸,但是要塞到肛门里才行
於是画面就出现四个人塞肛门的表情(有点猥亵)
塞完之後,就开始发现身体各部位逐渐隐形,他们就开始脱衣服
只是脱到最後,脸上的镜框还在,於是他们就说要去买一副隐形眼镜才够酷
冲出地下道後,映入眼帘的是该厂商竖立在大楼上的招牌...
CD放完後,问下面的学员如果看到这样的广告,会不会想买该牌子
大部分都不想。
CD有点讶异,因为她认为这是她很喜欢的一支广告,甚至希望有一天能拍一支出来
其实有时候要看客户那边的限制吧
越大越global的客户,限制也越多,能发挥的创意也有限
创意人员会比较喜欢限制较少的客户,但也得扣着策略,不是无的放矢
广告代理商的价值应该是在於比客户了解消费者,
了解用什麽样的方式与消费者沟通最有效益,因此创意也得让消费者看懂才行
再好的创意,只要东西不卖,代理商终究逃不掉被换掉的命运。
毕竟客户端的行销部门看的还是硬生生的「销售量是否增加或维持」这点
他们才不管你「广告的目的在打知名度还是好感度」咧!
: 广告创意很深奥,但广告创意也常常是广告人自爽的标的。到底是深奥还是自爽,
: 依产业别不同。
: 所以,各位朋友,产业界很大,不要以为广告界是你唯一的出路,即使你念的是广
: 告所…
这点我倒是很想知道,从广告所离开後,要怎麽样才能进入产业界呢?
有可能直接进去吗?那应该要具备的条件是什麽?
要怎麽加强自己,才能跟数以万计的MBA竞争呢?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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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从夜烤的地方走到营火场的路上
路边灯光是昏暗的 月色是明亮的 附近是寂静的
有人高举火把走在前头 大家唱着哈利路亚前进吗?
真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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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40.142
※ 编辑: Ricecan 来自: 218.167.40.142 (08/01 08:52)
1F:→ boogie:人家都数以万计了 你就让牠们自相残杀吧 61.62.107.225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