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gman (No comments)
看板NCCU01_MAD
標題Re: [建議] 盍不談廣告?
時間Sat Jul 9 15:52:13 2005
哎呀,我誤會了啦。
Consumer insight是廣告公司拿來跟客戶談判的最重要籌碼
跟
廣告公司拿消費者的insight來與客戶端討論是否要保留原創意
我以為這兩件事是完全不同層次的事呢。
我以為談判籌碼指的是廣告公司可以據此說服客戶非我不用,
有了它客戶會願意多花點錢來請我們做廣告。
我完全同意
「廣告公司拿消費者的insight來與客戶端討論是否要保留原創意」
的說法。
我剛的立論很單純,
就是廣告公司沒有辦法保護自己的Know-how,
所以永遠都在內憂外患,只能在夾縫裡求生存。
※ 引述《Ricecan (天天都有新鮮事)》之銘言:
: 或許我該修正一下用詞
: 不是"最重要"但是是個籌碼
: 而且可能我也沒有講清楚是什麼樣的籌碼
: 我看到的是,在廣告腳本中的某個橋段,客戶那邊覺得這樣的表現不滿意
: 但是我有參與過廣告公司這邊舉辦過的幾場FGD
: 也確實看到消費者對於那樣的廣告腳本具有較高的喜好度
: 廣告公司是依照FGD做出來的目標受眾內心所想要的"感覺"去呈現廣告內容
: 但是客戶那邊的大頭卻是以另一種角度來看(客戶端角度)腳本
: 在這樣的狀況下,廣告公司拿消費者的insight來與客戶端討論是否要保留原創意
: 我認為沒什麼不可以。
: ※ 引述《Hangman (No comments)》之銘言:
: : 討論一下好了。
: : 別的不提,
: : Consumer insight可以是廣告公司拿來跟客戶談判的最重要籌碼嗎?
: : 技術可以用專利權捍衛;
: : 成型的想法可以用智慧財產權加以保護,
: : 但是Insight?
: : 我不覺得Consumer Insight可以當成籌碼。
: ※ 編輯: Ricecan 來自: 61.224.172.28 (07/0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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