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gman (No comments)
看板NCCU01_MAD
标题Re: [建议] 盍不谈广告?
时间Sat Jul 9 15:52:13 2005
哎呀,我误会了啦。
Consumer insight是广告公司拿来跟客户谈判的最重要筹码
跟
广告公司拿消费者的insight来与客户端讨论是否要保留原创意
我以为这两件事是完全不同层次的事呢。
我以为谈判筹码指的是广告公司可以据此说服客户非我不用,
有了它客户会愿意多花点钱来请我们做广告。
我完全同意
「广告公司拿消费者的insight来与客户端讨论是否要保留原创意」
的说法。
我刚的立论很单纯,
就是广告公司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Know-how,
所以永远都在内忧外患,只能在夹缝里求生存。
※ 引述《Ricecan (天天都有新鲜事)》之铭言:
: 或许我该修正一下用词
: 不是"最重要"但是是个筹码
: 而且可能我也没有讲清楚是什麽样的筹码
: 我看到的是,在广告脚本中的某个桥段,客户那边觉得这样的表现不满意
: 但是我有参与过广告公司这边举办过的几场FGD
: 也确实看到消费者对於那样的广告脚本具有较高的喜好度
: 广告公司是依照FGD做出来的目标受众内心所想要的"感觉"去呈现广告内容
: 但是客户那边的大头却是以另一种角度来看(客户端角度)脚本
: 在这样的状况下,广告公司拿消费者的insight来与客户端讨论是否要保留原创意
: 我认为没什麽不可以。
: ※ 引述《Hangman (No comments)》之铭言:
: : 讨论一下好了。
: : 别的不提,
: : Consumer insight可以是广告公司拿来跟客户谈判的最重要筹码吗?
: : 技术可以用专利权扞卫;
: : 成型的想法可以用智慧财产权加以保护,
: : 但是Insight?
: : 我不觉得Consumer Insight可以当成筹码。
: ※ 编辑: Ricecan 来自: 61.224.172.28 (07/0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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