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cecan (天天都有新鮮事)
看板NCCU01_MAD
標題Re: [建議] 盍不談廣告?
時間Sat Jul 9 15:21:57 2005
或許我該修正一下用詞
不是"最重要"但是是個籌碼
而且可能我也沒有講清楚是什麼樣的籌碼
我看到的是,在廣告腳本中的某個橋段,客戶那邊覺得這樣的表現不滿意
但是我有參與過廣告公司這邊舉辦過的幾場FGD
也確實看到消費者對於那樣的廣告腳本具有較高的喜好度
廣告公司是依照FGD做出來的目標受眾內心所想要的"感覺"去呈現廣告內容
但是客戶那邊的大頭卻是以另一種角度來看(客戶端角度)腳本
在這樣的狀況下,廣告公司拿消費者的insight來與客戶端討論是否要保留原創意
我認為沒什麼不可以。
※ 引述《Hangman (No comments)》之銘言:
: 討論一下好了。
: ※ 引述《Ricecan (天天都有新鮮事)》之銘言:
: : 我也覺得可以多多討論廣告的東西
: : BTW,最近剛開始實習了一個禮拜,看到人家真正是怎麼做廣告的
: : 覺得腦中有一些些的化學反應
: : 最大的心得是...廣告學原理上的東西還多少和廣告公司裡的東西有點相關
: : 還有策略面的東西,原來每個廣告活動的背後都是有如此嚴謹的行銷策略做支撐
: : 最讓我覺得當頭棒喝的,是他們Account部門Director層級的人的思考邏輯架構
: : 相當清楚、嚴謹的架構化思考方式,真的很可怕!
: : 還有小路學長之前講過的,consumer insight的重要,
: : 這好像真的是廣告公司拿來跟客戶談判的最重要籌碼...
: 別的不提,
: Consumer insight可以是廣告公司拿來跟客戶談判的最重要籌碼嗎?
: 技術可以用專利權捍衛;
: 成型的想法可以用智慧財產權加以保護,
: 但是Insight?
: 我不覺得Consumer Insight可以當成籌碼。
※ 編輯: Ricecan 來自: 61.224.172.28 (07/09 15:22)